单亲妈妈屡次家暴被撤销监护权,孩子由外婆抚养,要是没外婆呢?要是没有其他亲人?
在看得见的地方中国进步很快,但是一些看不见的地方,中国和发达国家相差还很远。一些发达国家,可能经济发展停滞不前,但是他们对于孩子的保护不是做得比中国好,而是超出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想象。这方面,中国需要在资金上不断地投入,在制度上不断完善。
最近有一个单亲妈妈,因为学习问题总是家暴自己的孩子,不但性质比较恶劣还屡教不改。最终法院判定取消这个单亲妈妈的监护权。这个孩子由外婆抚养。也就是说剥夺了这个单亲妈妈当父母的资格。这件事分两方面,有进步的一面,也有不尽如人意的一面。我非常想知道要是没有外婆这个孩子怎么办?
可能是我孤陋寡闻,这大概是第一个剥夺妈妈的抚养权,不是交给爸爸而是交给外婆的例子。以前的父母打孩子,只要没有非常严重的后果,例如导致孩子残疾或者重伤,从来没有被剥夺抚养权的例子转给非父母方的例子。不合格的父母国家应该就剥夺他们当父母的资格,这个是一个伟大的进步。这种事情以前只在发达国家发生,咱们中国可算是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现在的人生理上越来越早熟,心理上越来越晚熟。很多父母其实自己就是长不大的孩子,并不懂得如何照顾孩子,更愿意把孩子交给老人抚养。因此,很多父母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其实不仅仅是孩子的教育,诸多方面都有问题,只不过教育方面比较显著而已。
现在很多教育问题的本质是家庭教育出了大问题。很多父母不要说家庭教育的水平,而是压根没有家庭教育的意识。小的时候把孩子推给父母,稍微长大一点就送到学校,然后各种机构,和孩子的沟通都很少,更不要说教育了。而老人对孩子的教育理念还停留在几十年前,并且精力体力都跟不上,往往能够保证衣食住行就已经不错了。中国社会进步这样快,社会变化这样大,隔辈教育效果其实很差。
中国的孩子有一个噩梦,就是“被人家的孩子”。我反复强调一个观点,就是作为父母你别只看到别人家的孩子,你怎么不看看别人家的父母呢?你没有做到别人家的父母的付出,你凭啥要求你的孩子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优秀。
这件事当然也有值得改进的方面。
一是屡教不改的情况下,才剥夺了这个妈妈的抚养权。在法院确定是否剥夺这个妈妈的抚养权之前,不应该把这个孩子交给他妈妈抚养。既然已经发生了家庭暴力,为什么还把孩子交给这个妈妈抚养,没有反复给机会的理由。有点后怕的是这个妈妈要是在这个期间发生严重的后果算谁的?
二是这个孩子既然已经有轻微伤的程度,这个妈妈就应该抓起来。我虽然不是法官,但是这个妈妈对于这个孩子的行为已经明显是犯罪,为什么会仅仅剥夺这个妈妈的抚养权。这个道理是讲不通的,总不能只因为伤害的对象是自己的孩子就免责免罪吧。
三是这个孩子没有外婆怎么办?这个问题是这个事件中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很多发达国家对于这种家庭有专门的监护托管机构,把孩子代为托管,如果剥夺了父母的监护权,这个孩子会根据情况找信得过的家庭领养。我觉得咱们中国也应该有这样的监护托管机构。既然有很多不合格的父母,那么就应该剥夺这些父母的监护权,把孩子交给国家来抚养,而不能仅仅指望孩子的亲属。
有一句话,幸福的人用童年来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来治愈童年。其实在童年发生的不幸需要一生化解。这个孩子的妈妈的所作所为会对这个孩子一生产生不良的影响。不是我乌鸦嘴,我可以判定这个孩子将来学习大概率不会好。因为在她妈妈的压力下,她会想起来学习就心烦,也就是这个孩子在她妈妈威逼下基本上已经厌学了。
我没有见过爱学习的人,但是学习好有一个前提,就是你不能讨厌学习。也就是你可以不喜欢学习,但是你不能讨厌学习。我的同学也好,我的学生也好,厌学还能学习好的例子,反正我是一个没有见到过,欢迎各位留言打脸。厌学是学习最大的敌人,没有之一。这个孩子一生都会被厌学纠缠。除非有一个内行的人愿意长期地辅助孩子的学习。
最后,一个人的童年非常短暂,在孩子的童年投资其实非常划算。投资不但有父母,国家也应该加大对孩子的投资。以前是在上学的方面投资,其实国家也应该在家庭教育方面进行投资。成立多个监护权托管机构。让不合格的父母没有资格当父母。对于孩子的投资其实回报会非常丰厚,因为一个身心健康的孩子可以给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可以减少很多社会成本。明人不说暗话,你都看完了,麻烦点个推荐,点个赞,要是加一个关注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