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南宋徐谓礼文书特辑
徐谓礼文书是近年来在浙江武义县南宋墓出土的一批纸质文书,这批被盗墓发掘的珍贵文书墨迹于2012年由公安机关追缴后,经过史学、考古专家的初步整理与研究,已由《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一书公布于世。2012年11月,浙江省文物局、武义县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了“徐谓礼文书学术研讨会暨《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首发座谈会”,来自海内外的宋史研究专家四十余人应邀参加会议,认为徐谓礼文书是罕见的宋代文书,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意义,对南宋书法的研究也提供了新的素材。本刊2013年第4期约请包伟民、郑嘉励、方爱龙等与会专家撰写专文介绍,并对徐谓礼文书的类别、图版重新进行了整合编次,其中徐氏夫妇墓志的清晰拓片还是首次公布,供读者欣赏、研究。
徐谓礼夫妇合葬墓远景图
徐谓礼夫妇合葬墓清理后现场
有关专家鉴定出土文书
南宋徐谓礼文书概况及其学术价值
包伟民
史学研究必须依据存世的文献数据与实物数据。新数据可能提供新的历史信息,深化我们对历史的认识,像简牍帛书对于秦汉史、敦煌吐鲁番文书对于隋唐史那样,所以向来为学界所重视。但是新资料的发现有着很大的偶然性。多年以来,在宋史研究领域,由于未能有使学术研究得到来自于新资料的刺激与推动,从而略显沉闷。学者们在对相邻研究领域偶表艳羡之余,对宋史研究领域能否发现重要的新资料,时常怀着一种不自信的企盼。毕竟,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然而,在经过察觉盗发、小心地真假判定、报案侦破等一系列过程与心焦的等待,一份极其珍贵的宋史研究新资料真就出现了。当最终得到确认的信息时,我真有一种天遂人愿的感慨。
我这里指的,就是最终于2011年年底被侦破归案的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
当得到徐谓礼文书全部图版时,参与此事诸君随即商定,尽快影印出版这一批珍贵资料,以供学界同人共同研究。值此文书出版之际,请允许我将文书概况以及我们关于它重要学术价值的初步认识,略作交代。
徐谓礼墓志残石拓片
文书主人徐谓礼的基本情况
这批珍贵历史文书被盗发于南宋后期婺州武义县(今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徐谓礼墓葬,内容为徐谓礼一生历官的官文书,因此我们将它命名为“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
关于徐谓礼的生平事迹,存世资料极少。这次经过清理徐谓礼墓葬,出土了被盗墓者打碎的徐谓礼圹志残片以及其妻林氏圹志,为我们提供了关键数据。结合文书的信息,我们才有可能大致勾勒出徐谓礼生平的基本情况。
据徐谓礼圹志残文记载,他“禄寿且未艾而忽大□之,实宝祐二年六月四日也。生于□□壬戌二月二十七”,可知徐谓礼生于“壬戌”年,当即宋宁宗嘉泰二年(1202),卒于宋理宗宝祐二年(1254),享年五十三岁。这在中古时期虽接近平均寿命,但据文书录白印纸第八十则《淳祐十二年(1252)六月 日知信州零考成》批书,徐谓礼其时已被任命为提举福建市舶兼知泉州,六月十二日,接任信州知州的朝请郎刘仲房到任,“交割职事讫”。估计徐谓礼就在离开信州前去泉州就任新差遣期间得病,不久去世,所以圹志称其“禄寿且未艾而忽大□之”。所以现存文书中未见他在泉州任职的任何信息。
据徐谓礼为他的妻子林处端所撰圹志,称林氏为南宋名臣林大中(1131—1208)曾孙女。林大中谥号正惠,“先君文肃与正惠道同志合,俱以不阿权贵,退老家林”;又徐氏圹志残文称其考(先父)“宝谟阁待制致仕,累赠光禄大夫,谥□肃”,查同时期婺州徐氏以宝谟阁待制致仕、谥文肃者,当为徐邦宪,据此可知徐谓礼为徐邦宪之子。又据徐氏圹志残文,徐谓礼为徐邦宪幼子。
徐邦宪,字文子,《宋史》卷四〇四有传。据传文,徐邦宪曾师从永嘉学派名儒陈傅良“究名物义理,以通史传百家之书”,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应举中试,为礼部第一名,即省元。后世历年武义县志的进士题名记中,均记载徐邦宪在绍熙四年陈亮(1143—1194)榜中举。所以周密(1232—1298)称“绍熙癸丑,省元徐邦宪,状元陈亮,皆婺州人”。
宋宁宗时,权臣韩侂胄(?—1207)发动开禧北伐,徐邦宪数次上书反对,遭韩侂胄的政治打击,“镌秩罢祠”。这就是林氏圹志所载徐邦宪与林大中“俱以不阿权贵,退老家林”之所指。这一切,都为徐邦宪赢得了名声。史臣在其《宋史》本传论赞中称誉他“立于权臣柄国之日,卓乎不为势利所移”。宋理宗淳祐七年(1247)三月,宋廷任命徐谓礼为将作监主簿时,刘克庄(1187—1269)所撰《谢堂将作丞徐谓礼将作簿》制文,有“谓礼名父之子,详而雅”等语。又文书录白告身之末所附之《淳祐七年十月日授太府寺丞》敕黄残文,也称徐谓礼“生长名儒之家”。
徐邦宪《宋史》本传载其乡籍,称“婺州义乌人”。后世武义县志已有驳正:“邦宪祖父祠墓及其子孙世世籍武义。《通志·选举志》载武义人……”而且提到万历《义乌县志》并未记载徐邦宪其人事迹,因此推定《宋史》失考。这次徐谓礼墓的发现,又为徐氏乡籍在武义县提供了确凿的证据。
关于徐氏家族所属武义县的乡里位置,文献记载欠明确。夫妇两人的圹志均提到徐氏祖茔在长安乡,录白印纸第二十九则《嘉熙叁年正月 日丁母忧服阕从吉》批书,更点明了徐氏祖茔的具体地点“武义县长安乡第壹都地名湖山”,今发现的徐谓礼夫妇墓葬位于武义县城东熟溪街道胡处村的龙王山东麓,这应该就是徐氏“祖茔”所在的位置,徐氏生活的聚落估计也在附近。
又据元人苏伯衡(苏轼九世孙)的记载,武义县城中有广福院,始建于北宋嘉祐二年(1058),后屡因兵火废毁,“元大德中,溪数溃,院又当其冲,为横流必食之地。山门既圯而众亦无以自安。主僧永起得今址于徐文肃公之孙扬祖,乃公之别业,遂徙而建焉,实至大辛亥(四年,1311)也”。可知徐邦宪在武义县城中有“别业”,后被孙子徐扬祖送给僧人永起,为徙建广福院之用。由此可见,与两宋时期不少士大夫一样,徐氏发迹垄亩后,遂有从乡里迁居城邑之意,在县城中建有别业。只是他们是否仍保留乡里旧居,记载未明。又,这个广福院至清代不废,改称广福教寺,在武义县城“大南门内”,“有地基七亩”。
据林氏圹志,她生于嘉泰元年(1201)十月十三日,卒于淳祐七年(1247)十月八日,享年四十七。林氏比徐谓礼年长一岁,嘉定十二年(1219)嫁给徐谓礼,时年十九岁。两人的子女,据林氏圹志载,“男二人,长引孙,次继祖”,而徐氏圹志残文则称“男四人,长引孙,□□□,次□祖,将仕郎,次(下残)”,看来引孙、继祖为林氏所生,另两男或出于侧室。又据林氏圹志:“先兄主簿未有承祀,命幼子苏老为之继,而复命继祖为已。后□之皆有恩意,无厚薄之迹。”可知林氏所生之次子徐继祖后来被过继给了徐谓礼的兄长,所以在录白印纸第六六则《淳祐七年四月 日徐邦度等保状》批书中,徐谓礼保举“随侍同居”的堂叔徐邦度等叔侄十人赴国子监补试,其中就有“亲侄继祖”。在印纸批书这样的公文书中,徐继祖的身份就正式从徐谓礼的亲子确认为“亲侄”了。
徐邦宪既为一代名宦,与浙东地区士大夫群体有着广泛联系,并通过各种途径建立起了一定的关系网络,可以想见。这一关系网络自然会惠及他的后裔。例如徐谓礼文书的录白印纸中,包括有三十三则保状批书,为我们研究徐氏亲友网络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数据。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如据第二十则批书所载,徐谓礼曾因南宋权相贾似道(1213—1275)的叔父承直郎贾直夫之请,出保状委保贾似道已故父亲贾涉“合得恩例三次”,因此其子贾似道可“作磨勘收使”。据周密的记载,徐谓礼“与贾师宪丞相(按,即贾似道)为姻聨”,这当然是徐谓礼愿意出面替贾涉父子作保的原因。后来贾似道权位上升,对徐氏是否有所关照,也值得关注。
徐谓礼妻林氏圹志拓片
徐谓礼妻林氏圹志拓片(局部)
徐谓礼的仕宦事迹
正是徐邦宪这位“名父”,为徐谓礼进入仕途提供了保证。据徐氏圹志残文:“少受经膝下,刻励□学,志世其科,不偶用(下残)”,可知像同时代其他士大夫家庭的子裔一样,徐谓礼少时也曾立志以才学博取科举功名,惜未成功。历年武义县志的进士题名记,均未见有徐谓礼中举的记载,从文书所提供的各方面信息可以推断,徐谓礼后来是依靠父荫以任子法入仕的。
据录白告身、敕黄及印纸的各自第一则公文,可知徐谓礼于嘉定十四年(1221)五月被拟注监临安府粮料院,入仕为官,时年二十岁。估计在稍早或同时,他被授予了寄禄官阶末阶承务郎。此后,从一年后的五月二十三日因进宝赦恩转官承奉郎起,徐谓礼一生共转官十二次,生平最高官阶级别为第十八阶朝散大夫。
徐谓礼任宦近三十年,官职的升迁比较平稳,多数都是按官场惯例“磨勘转官”。徐谓礼一生共三次因治绩出众受赏升迁,前两次都是因为于淳祐四年(1244)八月在承议郎、通判建康军任上改任差充浙西两淮发运司主管文字,“因发运和籴所招籴淳祐四年分米斛”有功,分别于淳祐五年(1245)十二月推赏转官朝奉郎,淳祐七年(1247)四月推赏转官朝散郎。也就是因这次招籴之功,他连升了两级。后一次是在淳祐十年(1250)九月知信州任上,因“职事修举”,推赏转官,从第二十阶的朝请郎升转第十九阶的朝奉大夫。这次的所谓“职事修举”所指何事,出土文书未见提及。《宋史》卷四一〇《牟子才传》有如下记载:“信州守徐谓礼奉行经界苛急,又以脊杖比校催科,饥民啸聚为乱。子才言于上,立罢经界,谪谓礼。”中唐以后,中国传统专制国家以土地税为主要税源,但由于地方豪强胥吏勾结作弊,税产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大量税产未能登录到土地税产簿上,政府因此不得不时时推行经界,丈量民户的土地,整顿地产税籍,将那些流失的税产重新登录到税籍之上。南宋绍兴(1131—1162)年间曾大规模推行经界,改善了税籍不实的状况。绍兴以后,税籍不实的情况重趋严重,于是各地不得不重新推行经界。由于当时土地多集中在大土地所有者手中,推行经界往往会与地方势力发生冲突,纠纷不少。牟子才弹劾徐谓礼在信州“奉行经界苛急”,由于只此孤证,实情不易考详。不过徐谓礼在这次整顿税籍的行动中雷厉风行,比较强势,可以想见。至于所谓宋廷因牟子才之言,“立罢经界,谪谓礼”,显见为《宋史·牟子才传》对传主的过誉之辞,实情却是徐谓礼因这次推行经界“职事修举”而受赏,转官一阶。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告身卷(部分)
说到徐谓礼出知信州的事,还不得不一提前文所引周密的记载,文如下:
徐谓礼尝涉袁、李之书,自夸阅人贵贱多竒中。与贾师宪丞相为姻聨,贾时年少,荒于饮博,其生母胡夫人苦之,因扣徐曰:“儿子跌宕若此,以君相法言之何如?”徐曰:“夫人勿多忧,异日必可作小郡太守。”母喜而记其言。他日贾居相位,徐以亲故求进,久之不遂,贾母为言之。贾不获已,答曰:“徐亲骨相寒薄,止可作小郡太守耳。”遂以上饶郡与之,以终其身。盖深衔前言也。
这里所说徐谓礼擅长相面之术,在贾似道年少时,曾因其母胡夫人之请,替贾似道相面,预言他“异日必可作小郡太守”,惹得贾似道一肚子不高兴。等到后来贾似道出任宰相,徐谓礼想走他的门道求官,但贾似道仅给了他一个“小郡太守”,即知信州(上饶)。其实淳祐八年徐谓礼出知信州时,贾似道还在京湖制置使兼知江陵府任上;直至宝祐二年徐谓礼去世之时,他也仍在两淮任职,并未“居相位”。看来徐谓礼在政治上受贾似道这位姻联亲戚关照的可能性不大。这一朝野传闻,估计是贾似道为权相后,人们为了证明他的寡恩薄情而演绎出来的。
从绍定六年十一月到嘉熙四年一月,七年之后,徐谓礼才得以从通直郎转官奉议郎,这是因为端平三年(1236)十月二日徐谓礼生母硕人陈氏去世,徐谓礼依制去官守丧三年(实际27个月),至熙嘉三年(1239)正月一日守丧期满,服阕从吉,于同年四月被差主管官告院,又一年后,才得以依制度磨勘转官。
总之,徐谓礼以父荫入仕,并无科举功名,最后得以官至朝散大夫,被差遣提举福建市舶兼知泉州,官运虽不算显赫,以南宋后期官场的情形看,他的历次升迁、任职,其间或略有耽搁,大多也属正常。徐谓礼的仕宦生平,为我们讨论南宋后期一般中下级官员的政治生涯,提供了一个相当典型的案例。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告身卷(部分)
文书的基本情况
目前从盗发者手中追回的徐谓礼文书共计十五卷,三种文书类型,即告身、敕黄与印纸。据盗发者供称,出土时,文书共包成两札,即告身与敕黄为一札,外封纸上题“录白敕黄;印纸一札,外封上题“录白印纸”。
文书的尺寸,宽度大致在36厘米,长度则各卷不一。其中录白告身第一卷与录白敕黄系由多幅文书粘连而成。
长达508厘米的第一卷录白告身,实际上系由三幅文书拼接而成。其中第一幅从第一道《嘉定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授承奉郎告》起,至第三道《绍定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转宣义郎告》第二十二行“告:宣义郎知平江府吴县丞徐谓礼,计奏,被”止;第二幅从第三道第二十三行“正月十一日午时都事童受”起,至第五道《淳祐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授朝奉郎告》末尾止。第三幅从第五道第二十八行“旨如右,符到奉行”起,至第六道《嘉熙四年正月十一日转奉议郎告》之第十二行“参知政事 臣 佀”止;第三幅从第六道第十三行“正月十一日午时都事童 受”起,至第八道《淳祐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授朝奉郎告》第九行“户部尚书兼 臣岩之等言”止。但实际上这样的拼接顺序是错误的,是将第二、三幅文书前后颠倒了,以致两个拼接处都出现了错简文字,同时也造成了全卷所录八道告身前后次序的错乱。不过从各种现象判断,这一拼接次序实为图版的原貌,而非文书出土后人为所造成。因此,影印图版与录文也一仍其初,不作改动,仅在告身录文之后,附上了我们纠正错简文字后所复原的两则告身文本,以方便读者的使用。
又,第二卷录白告身末尾的四行残文,并非告身,实为敕黄,今据第七十则印纸批书的系年,拟题作《淳祐七年十月 日授太府寺丞牒》。至于原文书为何将委派差遣的敕牒误录于任命阶官的告身之后,也已不可探究了。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敕黄卷(部分)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敕黄卷(部分)
现追回的录白敕黄一幅,长348.2厘米,宽39.5厘米,不过它也是由七幅文书黏合而成的,所幸黏合时各幅次序未至错乱。其中第一幅迄于第二道敕黄末条;第二幅起于第三道敕黄首行,迄于第四道敕黄第八行“右丞相 都督”;第三幅起于第四道敕黄第九行“左丞相 押”,止于第五道黄末行;第四幅起于第六道敕黄首行,迄于第七道敕黄第四行“敕,宜差权通判建康军府兼管内劝”;第五幅起于第七道敕黄第五行“农营田事,替赵时俦阙。仍借绯,候回日”,止于第八道敕黄第十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范 押”;第六幅起于第八道敕黄第十一行“右丞相永国公”,止于第十道敕黄第四行“敕宜差权知信州军州兼管内劝”;第七幅起于第十道敕黄第五行“农营田事替徐士龙阙仍借绯候廽”,止于第十道敕黄末行。
但是第六幅敕黄录白时的次序却有差错。此幅开首处为《淳祐四年八月 日改差充浙西两淮发运副使司主管文字牒》的末两行,末尾处为《淳祐八年二月 日差权知信州牒》之首四行,中间却为《淳祐二年八月 日差监三省枢密院门兼提辖封桩上库牒》,可知文书原件即存在次序错乱。又据录白印纸的记载,徐谓礼于淳祐七年三月被差行将作监主簿、同年十月被差太府寺丞,以及淳祐十二年六月被差福建市舶兼知泉州,这三次差遣的敕黄均未见。这究系原缺,还是文书在被盗发转卖过程中遗失,待查。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敕黄卷(部分)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敕黄卷(部分)
又,录白印纸第二八则《端平三年十二月 日知溧阳县第一考成》,文中提到“端平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终,成第壹考”,然结尾处签署的日期则已是“端平三年十二月”,第五卷末行“右件如前事须批上本官第壹考印纸照会”,与第六卷首行“条式点对到下项须至批书者”,文意明显无法连接,而且从第六卷首行至此则批书之末,所记录者却为零考的功过内容,可见这一则公文上下两部分实属两个不同的批书,估计第四、五卷录白印纸中间另有卷帙遗失。
为了方便读者的使用,我们在录文时,按每一则公文单独起讫,将文字都标明了序号。从徐谓礼文书可见,宋人的告、敕,一般都只在一幅纸张上抄录同一道公文,印纸则不同,往往一幅长卷,连续抄录。宋廷曾规定,印纸“如纸尽,于所属用印续纸”。徐谓礼录白印纸中常见“右其本官印纸一轴,随状见到”(第三十九则印纸第七行)这样的表述,也可见当时官员们对印纸就是不断续纸,连成长卷,并卷成一轴保管与使用的。所以徐谓礼虽然用了十二卷长轴纸张,却也正是用接续不断的形式来录白印纸公文的,一卷纸已尽而一则批书之文未尽者,就用另纸接续抄录之。因此,我们在录文时,凡遇同一则公文用另纸接续抄录者,也连续标注,而不另行计数。
宋制,“官员出身、历任,并载印纸,不可伪冒,系与告、札相为表里”。如果丢失了其中某一部分,其余部分仍可相互“次第参照”,用以证明官员的身份。因此宋代政府对于这些官文书的录白,也有一些具体的制度规定。绍兴五年(1135)闰二月二十八日,宋廷应左朝奉郎蔡道臣之请,下诏:“今后官员参部,许自录白合用告、札、印纸等真本,于书铺对读,别无伪冒,书铺系书,实时付逐官权掌。候参部审量日,各将真本审验毕,便行给还。如书铺敢留连者,杖一百。”经书铺对读、系书,并由吏部官员对检真本后的录白,即具有与真本相等的作用。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印纸卷(部分)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印纸卷(部分)
现存徐谓礼文书都是录白,但经仔细查验,各卷前后均未见有书铺的系书,估计当时抄录仅仅为了自己留下复本,而不是交纳官司,因此未交书铺对读。那么,这些文书又是由谁、在什么时候抄录的呢?文书本身留给我们的信息相当少。据录白的笔调、结构、用笔方法判断,它们看来出自一人之手,但不是抄录于同一时间,而是几次录白,因此前后略有差异。又从文书的内容判断,估计它们应该是在淳祐十二年六月以后抄录的。再考虑到徐谓礼当时的身体状况,看来由他身边某位近身之人所抄录的可能性最大。在徐谓礼去世后,家人遂将它们陪葬于他的墓中。
现存文书在行款与字体方面,如换行、空格、字体大小等,都相当严谨,估计系严格按照原件格式抄录,因此可以反映南宋时期官文书的原貌。
不过,仍有一些存疑之处。前文已经提到的例如将敕黄误录于告身的卷帙之中、以及敕黄录白时序错乱等,按理不太应该出现;录白印纸第四十六至五十二则批书中,还存在对“文”字末笔作缺笔避讳的情况,也值得关注。这应该是避徐邦宪的字号“文子”之讳,但通观文书全部,避者少,未避者多。按字号之属,本为人们交往称呼而设,本无避讳之理,一般所谓兼讳,也未将字号列入其中。不过宋人避讳最为烦琐,史籍中确有避字号之例。据吴曾记载,“皇祐中,御笔赐蔡襄字'君谟’,后唱进士第日,有窃以为名者,仁宗怒曰:'近臣之字,卿何得而名之。’遂令更改。”所以,估计徐谓礼的官文书原本并未避“文”字之讳,在录白时才以私意避之,但不严格。即如看来是一次性抄录的第四十六至五十二则批书,其中第五十一则也并未避“文”字讳,前后并不一致。
总之,关于徐谓礼文书录白的基本情况,我们目前给出的解释,不少只是试探性的意见。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印纸卷(部分)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印纸卷(部分)
文书的内容及其学术价值
徐谓礼文书的基本内容,包含告身十道,敕黄十一道,其中一道系误录于告身卷帙之末的残文,以及印纸批书八十则,共约计四万汉字。其中传递的历史信息极为丰富。下文略举几例,谈谈我们的初步认识。
宋代的寄禄官阶决定官员的级别地位,至少从形式上讲,它是官员最重要的身份标志。告身为朝廷授予官员寄禄官阶的身份证书,它在文书格式上也最为严谨,可以全面反映制敕的形成与颁布过程的各个环节。例如复原文本(一)《绍定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转宣义郎告》,比较典型,可供分析。
尚书吏部磨勘到承事郎新差知平江府吴县丞徐谓礼,右壹人,拟转宣义郎,差遣如故。
左丞相阙,少师右丞相鲁国公臣弥远,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臣极,参知政事臣洪(分书),尚书臣烨等言:
谨件:张镒等贰人,拟官如右,谨以申闻,谨奏。绍定二年七月 日金部郎中兼权臣司马述。
郎中阙,给事中臣陈卓读,参知政事臣葛洪省,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臣薛极审,少师右丞相鲁国公臣弥远免书。
闻七月二十六日午时都事王受、司农少卿兼左司林介付吏部吏部尚书、吏部侍郎告:宣义郎知平江府吴县丞徐谓礼,计奏,被旨如右,符到奉行。
主事王佺、金部郎中兼述、令史杨克勤、书令史王处义。主管院。绍定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下。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告身卷(部分)
这则告身内容可分三个部分,首先是制敕的颁发部门,即文书的第一行“尚书吏部”;其次是制敕的主体部分,即从文书的第二行至第二十一行;最后是告身内容与相关官员的签押,即文书的第二十二行至二十八行。
从文书的第二部分,即制敕的主体部分,可以反映制敕形成各不同程序的全过程。按北宋神宗元丰改制后的制度,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复奏,尚书省执行。南宋时期三省合一,取旨与复奏这两个程序,在文书的形式上却仍分别存在。如前引文书,第二、三两行:“磨勘到承事郎新差知平江府吴县丞徐谓礼,右壹人,拟转宣义郎,差遣如故。”这就是颁发给徐谓礼转官的制敕内容,其下是三省宰执与职能部门长官即吏部尚书的签押。第八行(吏部)尚书签押之下的附注“等言”两字,即说明了拟旨部门上殿取旨的程序。由于中下级官员的迁转等事宜,往往是相近人员合并取旨,因此第九、十两行“谨件:张镒等贰人,拟官如右,谨以申闻,谨奏”,即说明当时徐谓礼的转官,是与张镒一起被上奏取旨的。当然在颁发给徐谓礼的制敕中,当时诸臣上殿取旨的内容,就被简化为前引的十余字了。取旨之后是复奏的程序,这就是文书第十一至十七行所反映的,从“金部郎中兼权臣司马述”,到其他各位官员“读”“省”“审”等,最后是复奏时表示皇帝回答的“闻”字。
实际上,由于南宋时期三省合一,取旨与复奏这两个本应分别执行的程序,实际中也已经合并,因此有些告身所反映的文书形成的程序,就不如前引第三道告身那么严谨。如据徐谓礼文书的第一道告身《嘉定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授承奉郎告》,不仅将本应在复奏后才由尚书省长官签押的部分,即文书的第十六至十八行右丞相与两位参知政事的签押,放到了本应复奏后才将文书转发给吏部的内容之后,即第十四、十五行文书由尚书左司都事接受,并由左司郎中“付吏部”。而且在这部分之前,即第十二、十八行,原来分别代表着中书省取旨的中书舍人、与代表着门下省复核的给事中,这两位属官的签押也被并列放到了一起。至如各位官员“读”“省”“审”等文字,其他各道告身也有书有未书者,并不一致。如前述第一道告身即未书,可见文书格式有严谨有不严谨之别。这些,当然都是传世历史文献所未及、而由徐谓礼文书提供的关于南宋后期中央政治运作的新信息。
第三部分才是告身制作的具体程序,即文书的第十八、十九行,在制敕形成后,由都事王某接受,交尚书左司郎官王介“付吏部”。接下来经吏部尚书、侍郎签署,交官告院正式制作官告。告文很简单:“告:宣义郎知平江府吴县丞徐谓礼,计奏,被旨如右,符到奉行。”下面是官告院官员与吏人的签押与签发日期。
虽说授予官阶与授予差遣,均须请旨,因此都称“三省同奉圣旨”,但反映在文书形式上,授予差遗的敕黄就比告身要简单得多了,它们由尚书省签发,并由尚书省长官签押,并不反映取旨、复核等等完整的程序,同时,当然也不需要由官告院制作正式的告身。如徐谓礼文书中的录白敕黄第一道《嘉定十四年五月 日差监临安府粮料院牒》:
尚书省牒。承务郎徐谓礼牒:奉敕,宜差监临安府粮料院兼装卸纲运兼监镇城仓,替蒋杞将来到任成资阙。牒至准敕,故牒。嘉定拾肆年伍月 日牒。
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任假,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郑押,右丞相押。
短短十行,十分简洁,其他各道敕黄也大致如此。文书的第一行“尚书省牒”,标明了制敕的颁发部门,即系由尚书省颁下的敕牒。这是文书的第一部分。第二至六行是文书的第二部分,摘录制敕的具体内容:“承务郎徐谓礼牒:奉敕,宜差监临安府粮料院兼装卸纲运兼监镇城仓,替蒋杞将来到任成资阙。牒至准敕,故牒。”其他各道制敕因差遣有异,文字当然有不同,但基本都是寥寥数语。最后是签署的日期与尚书省长官的签押。
告身与敕黄文书格式的上述差别,既有传统制度因素的影响,或许也还透露着现实政治的一些有意义的信息,值得关注。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敕黄卷(部分)
在徐谓礼文书中,录白印纸占篇幅最多,其所包含的信息也最为丰富。
这些印纸批书的内容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共计关于拟注差遣一则,转官十则,保状三十三则,到任、交割、解任、帮放请给等等十六则,考课十九则,服阙从吉一则,合计八十则。不同批书因内容不同,篇幅长短不一。最短的如第七、二十、二一、二二、三四则批书,都只有五行;最长的如第二八则批书,如果它的下半部分未遗失,估计当近百行。不过无论篇幅长短,归纳它们的格式,大致上都有书头、批书内容、结语、签押等四个部分。下文谨按此四部分,略作讨论。
如第一则《嘉定十四年五月 日拟注监临安府粮料院》批书:
行在尚书吏部承务郎徐谓礼,奉敕差监临安府粮料院,兼装卸纲运,兼监镇城仓,系监当资序,右印纸付本官,有合批书事,于所在州依条式批书。得替,或到选,缴纳考功。
嘉定拾肆年伍月 日。
守当官周隽卿押,给太常丞兼权郎官诸葛押,郎中阙,新除尚书兼详定敕令官兼权户部郎中薛押。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印纸卷(部分)
首先是书头。
文书第一行“行在尚书吏部”,就是书头,亦即负责此则批书的行政部门。存世文献中关于印纸批书的责任部门,有不少记载,前引批书的表述则十分明了,在外为“所在州”,在京“于所属”。统观徐谓礼印纸共八十则批书,在外者,有差遣,即由他所任职的州军负责;待阙或无差遣赋闲在家时,则由他的家乡婺州负责。在内者,即由他所任职的中央部门负责。如第三十八则《淳祐二年七月日检正左右司保明监三省枢密院门兼提辖封椿上库到任》批书,书头即作监三省枢密院门一职所隶属之“检正左右司”。
唯三十三则保状批书,情况有些特殊。一部分由保状所投送的职能部门负责批书,如第七则《绍定元年三月 日赵湸夫保状》批书,当时徐谓礼任职于临安府,监临安府粮料院,但因赵湸夫为宗子,陈乞推恩,所以这一保状的批书部门就是负责此项行政事务的“行在礼部”。第九则《绍定二年六月 日杨璪保状》批书,其时徐谓礼仍在监临安府粮料院任上,但因委保杨璪应吏部铨试,所以负责批书的部门就是“行在吏部”。又如第六十四则《淳祐七年正月 日贾黼保状》批书,因委保“国子进士中选人贾黼,陈乞给据赴省”,所以就由“行在国子监”负责批书了。但也有一部分保状仍由所在州军负责批书。例如第五十则《淳祐五年八月 日孟文虎保状》批书,委保常德军通判孟继华陈乞荫补第三男孟文虎,按理属于吏部事务,却仍由徐谓礼当时任职的平江府负责批书。看来尤其如保状这样的批书事件,由于并不涉及官员的功过考核,只要有官司愿意为属官承担批书之责,就可以提请他们落实印纸的批书。
其次是批书内容。
由于所批内容不同,文字也各不相同,可以想见。不过若仅就格式而言,却也比较单一。前引文字因系徐谓礼入仕后被委任差遣的第一则批书,所以由吏部摘录制敕文字,以作为批书的内容,其他绝大多数批书,则仅摘录官员提请批书的申状而已。如第二则《嘉定十五年十二月 日进宝赦恩转承奉郎》批书,其第二至第七行即作:“据承奉郎新监临安府粮料院兼装卸纲运兼监镇城仓徐谓礼状申:'元系承务郎,嘉定拾伍年伍月贰拾肆日凖告,因该遇 进宝赦恩,特转承奉郎,已于当日望阙遥谢祗受讫,申乞批书者。’”
不过十九则关于考课的批书,由于涉及官员在任治绩考核,则另有一番审核“功过事件”之考绩内容,其中有些相当烦琐,篇幅也往往较长。如第二八则《端平三年十二月 日知溧阳县第一考成》批书,书头是负责批书的官司“建康府”,第二至第七行引录溧阳县据知县徐谓礼申状所上府司的申状,“本县保明是实,申府批书施行”。建康府于是“勘会到功过事件如后,并将本县具到本官第壹考内催过税赋数目送磨勘司,点对并同,及委司法证应条式,点对到下项须至批书者”,即从第十以下审核“功过事件”内容。在南宋时期,对于一个知县来讲,他的“功过事件”主要就是负责催缴的各项赋税是否如期完成。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印纸卷(部分)
复次是结语。结语相当的格式化,前引第一则批书因系徐谓礼初入仕之故,因此由吏部完成批书内容,“右印纸付本官”。其他的,如第二则《嘉定十五年十二月 日进宝赦恩转承奉郎》批书,在前文引“申乞批书”的状文之后,仅书“右今批书本官转官印纸照会”一语而已(第八行)。其他所有批书,大同小异。如“右批上本官印纸证会”(第七则第四行),“右件如前事,须批书本官第壹考任满印纸照会”(第三七则第十四行),等等。个别批书甚至连这一句格式化的结语也省略了,如第十七则《绍定四年八月 日庆寿赦恩转宣教郎》批书即是。
最后是签押。签押即由实行批书官司的官员在批书结尾处押字,以示负责。官员按职衔从低到高排列。在京一般就是具体的责任部门、以及它的上级部门的官员。如前引第一则批书所示,即考功司郎官、郎中,以及吏部尚书。在外州军,就是幕职官与长贰了。如第二则《嘉定十五年十二月 日进宝赦恩转承奉郎》批书,当时徐谓礼仍在家乡待阙,因此就由婺州负责。在批书结尾处签押者有观察推官、节度推官、观察支使等三位幕职官,以及通判、知府长贰两位(第十至十四行)。在州军属官中,州院诸曹官均不列名签押,但如果事涉考课,须由法曹负责审核“功过事件”,则司法参军也列入签押之列,如第十四、十八、十九、二八、三六、三七等各则批书,就是如此。又,前引第一则批书第七行,在“守当官周隽卿押”下,复有一“给”字,这表明当时徐谓礼系初入仕,需由考功司出给印纸,以供逐任批书。
由地方州军负责的批书,按制度所有幕职官、长贰均应签押,但随着文书制度日趋程序化,事弊政刓,是否有简化省略的情形存在,需要进一步研究。如第十三则《绍定三年二月 日知平江府吴县丞帮放请给》批书,书头即明言“平江府知通”,签押部分也只有知、通两人而已。
签押简化、形式化的现象,在于关于保状的批书中表现最明显。少量保状批书的签押也十分规范,如第四、十二、十六、五十、七三、七四、七五等则批书,幕职官、长贰等签押俱全,但可能因保状批书不涉及治绩考核,多数的签押则相当简化,大多数就仅大书一“官”字,下面再写一“押”字了事。也有部分有抄写吏人的押字,如第五六、五七则等,结尾处有“焕押”两字,即是。更有六则批书,即第二十、四二、四三、五三、五五、六四则,连一个“官”字也懒得写了。又如第五四则批书,“官”字、吏名俱无,却有两个“押”字在结尾处,这就更属形式了。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告身卷(部分)
关于徐谓礼文书的学术价值,前文只是从文书格式的层面入手,略作讨论。实际上它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下文再略举几例。
例如关于宋代政治制度史研究,徐谓礼文书在包括朝旨形成与颁布的各种机制,官员管理,诸如选拔、任命、监察、考核、保荐乃至俸禄等各方面,都提供了传世文献所未见的珍贵历史信息,使我们得以在很大程度上充实甚至修正以往的对历史的认识。即便如在各则文书签押中出现的从中央到地方大量官员的官阶职衔与姓名,对于丰富南宋后期政治史的内容,也极有价值。
关于官员选拔制度,这批文书中大量的保状所提供的信息也极为珍贵。无论是关于科举制度(漕试、省试、国子生等),还是关于吏部试、任子保举,许多记载都是前所未见,不可多得。
再如,这批文书还记录了徐谓礼任州县地方官时的考课功绩,大量是关于地方的赋税制度,涉及南宋后期地方财政的许多重要方面。例如徐谓礼出知建康府溧阳县的几则考课批书,详细记载了溧阳县端平元年(1234)夏秋两税及常平租课的数据,若与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四〇、四一《田赋志》所载略作比较,即可见所谓两宋时期税额凝固化现象的存在,使我们得以进一步分析影响这一历史现象的种种因素。当然,徐谓礼文书为宋代赋税史乃至经济史研究所提供的新数据,还有不少。
还有关于宋代文书制度研究,徐谓礼文书以如此大量官文书原貌的形式,无论是关于官文书的形成、制作、文字、格式,还是官员签押的形式,颁发递送的程序,等等,都为我们提供了无可替代的信息。这方面的学术意义相当直观,前文也已略作分析,不赘述。
文书所传递的不少信息,当然并不可能总是那么明显直观,而是需要研究者细心体会,才能觉察的。例如关于南宋时期不同官府之间的复杂关系,尤其如县与州、州与监司之间的关系,这批文书是给予了不少提示的,如何分析讨论,端看研究者的悟性了。
最后,在潮湿的江南,徐谓礼文书经历了八百年的岁月仍能保持完好的品相,在技术史领域,例如关于南宋时期的造纸工艺,防腐技术等等方面,也向我们提出了重要研究课题。
总之,关于徐谓礼文书的学术价值,前文所述,只是我们目前的粗浅认识。作为一份记录了南宋一位中下级官员从地方到中央、从低级到中级历官及其政务全过程的细节、相当全面地反映南宋中后期政治史乃至其他相关领域的第一手资料,对它的分析研究,有待学界同人共同关心,贡献智力。这份珍贵历史资料必将实质性地推进我们对南宋时期历史的认识,则是可以肯定的。(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敕黄卷(部分)
南宋 徐谓礼 楷书录白敕黄卷(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