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发布《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
为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迫切需求,武汉市政府在2018年出台《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政规[2018]27号,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又出台了《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来看看《细则》和《意见》有哪些变化之处。
一是使用范围不同。《意见》的电梯加装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已建成投入使用、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且未安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合法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工作”。《细则》除上述范围,还增加了“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非住宅类建筑(如办公楼、商场、医院等)申请增设电梯可参照本细则实施,但不纳入政府补贴范围”。也就是说加装电梯范围拓宽了,但这类项目不享受政府补贴,装还是可以加装的。
二是表决比例不同。《意见》出台与《民法典》实施之前,所以按照《物权法》的“双三分之二”的表决比例执行,也就是说同意加装电梯的户数及其房屋建筑面积占该单元总户数及总建面的三分之二以上,就可以加装电梯。《细则》出台时对此表决比例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需要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投票,参与投票的业主有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加装,才能加装电梯。
三是拓宽资金来源。《意见》明确所需费用由业主自行筹集,但小区加装电梯按市区各50%的比例承担10万元补贴。《细则》明确了5种资金来源渠道:业主自筹、业主公积金、财政补贴、平台公司代建、社会资金。尤其是公积金可以作为资金来源,对于公积金账户中有大笔公积金存款的人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利好消息,避免大笔资金长时间低息沉睡。此外,可以引入社会资金和代建公司,是否意味着电梯的运营、管理、广告收益都可以走向市场化?将会有着更多的遐想空间,让我们拭目以待!
四是牵头部门有变。《意见》是要求区政府指定部门牵头,实质上规划部门在牵头。《细则》出台后,明确各区房管部门牵头。
最后,具体的申报流程和所需要的资料,《细则》比较详细,省政务网也有加装电梯的办事指南,具体的办理部门、流程、资料、时限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可以点击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sznpage.html?transactCode=
11420102MB0Q59583R4421017039W0001&taskType=10查询办理。
《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http://fgj.wuhan.gov.cn/hdjl_44/dczj_1/yjzj.shtml?collectionId=668&siteId=44&status=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