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悦读丨散文】田明霞《一生“爱书”是天然》
文/田明霞
【作者简介】田明霞,四川绵阳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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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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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识字时,我就迷上了连环画。许多个黄昏,在家门前跟着邻居婆婆坐在长条凳上,我一边看书,一边把故事情节讲给独居的婆婆听,她的笑容便是对我最好的鼓励。
读小学二年级时,远房表姐为了考县城有名的重点高中来我家借宿,带来一本长篇小说《青春之歌》。书里好多字我都不认识,可我还是兴致勃勃地、囫囵吞枣地把书读完了。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更多的时候,我会在做完作业以后,端张小木凳,坐在家门前的屋檐下,翻看《红领巾》一类的小学生杂志。小同学们或跳皮筋或丢沙包,就我一个人,独爱看书。
母亲工作很忙,很少有时间陪我和妹妹。我经常一个人望着开满丝瓜花的小菜园想,为什么别的小朋友放学后可以玩,我还要帮妈妈洗碗、洗衣服、扫地、带小妹呢?想着想着,就情不自禁下了决心,以后长大了,也要像书上写的那样,有自己宽大的书房,还要有钢琴,要过幸福的生活。
也有些时候,想着想着,伤心起来,情不自禁流出泪水,这时劝慰我的竟然是小妹。她说,姐姐别哭了,你去看书吧,说完还把我平时最喜欢看的《青春之歌》塞到我手中。我接过书,看着看着,就忘记了难过。
日子便是这样一天天过去,上初中以后,全家来到绵阳城,生活也好起来,我的书也多起来。后来我考上南山中学,和那个时代的同龄人一样,迷上了朦胧诗,我经常偷偷藏在被窝里,背着大人打着手电筒看这些流行书,甚至点着蜡烛在床上看,结果把蚊帐烧了一个洞。这些书虽然不是名著,却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知道,书还可以这样写。
周末从学校回家,跃进路口的那家新华书店成了我流连忘返之地,经常看小说看到书店关门。周日返校前,也经常到父亲单位的职工俱乐部,用父亲的借书证,借一本小说带到学校去看。
就算人到中年,网络异常发达,我还是时常到书店里去,买一袋书回家。第一次网购的是书,第一次得省好新闻奖的奖金,也贡献给了到办公室里来推销套装书的人。虽然后来发现那些书是盗版书,错别字不少,可也没影响我对这些书的喜爱。因为读书于我,让我实现了写稿为生的梦想,看书于我早已是“一生爱好是天然”!
注: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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