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氏宗亲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选举草案

浙江商氏宗亲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选举草案

各位理事:

根据浙江宗亲会章程,浙江商氏宗亲会2020年第1号公告现已生效。秘书处根据会长会议沟通决定,现将第二届理事会组成方案发给你们,请审议,审议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8日。
一、第二届理事会成员采取各地区自行选举推荐的方式,即以村为单位,每400人左右选举推荐一名理事,然后由各地报省会秘书处,具体负责部门如下:
1.杭州商氏宗亲会(含湖州市)16名。
2.金华商氏宗亲会(含龙游县)6名。
3.嵊州商氏文化研究会(具体负责绍兴市)10名。
4.宁波商氏通谱理事会(含舟山市)2名。
5.龙泉大田芝山文化研究会(具体负责丽水地区,含开化县)11名。
6.台州市、温州市因未组建宗亲会,由商德乱宗亲、商爱国宗亲具体负责,3名。
二、各地选举推荐后,由省会顾问委员会审核。符合理事身份要求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后成为第二届理事会成员。
三、出任理事会成员具体条件
1.本省商姓宗亲。
2.达到成年人年龄。
3.自愿参加宗亲会,富有热心和奉献精神者。
4.目前不在国家法律惩处期限内。
5.非政府公务人员以及按政府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浙江商氏宗亲会秘书处
2020年10月21日

1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