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强奸时不仅不反抗反而很主动,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是指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例如吸毒,灌酒和使用迷药等)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在所有国家/地区,强奸都是一种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狱中囚犯经常看不起强奸犯并对其加以欺负。在正常情况下,妇女受到性侵时会坚决抵抗。不抗拒就意味着他们愿意,那就不构成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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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小王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前台,身材高挑,面容姣好。夜班下夜后,他被一男子高某盯上,并在回家的路上尾随他。但是,小王没有注意到,当小王进入社区并打开门时,高某突然突然拿出匕首,将其驾到小王的脖子上,威胁他不要出声。高某关上门后,看到小王几号的身材,心生恶念。小王放弃了抵抗,并提议高某戴套。高某成功后,他急忙逃离。事件发生后,小王及时报警,高某被捕并辩称小王自愿与自己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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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男子高某并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当高某想与小王发生性关系时,小王不仅不抗拒,而且还主动要求高戴安全套,这可以表明小王的心理状态已发生转变,从抵抗到自愿,所以高某不构成犯罪。
另一观点是,尽管小王在高某欲行不轨的时候并没有坚决抵抗,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愿意。小王和高某的力量差距很大,即使他们抵抗,也无济于事。小王要求戴套这是为了避免染病,所以高某固然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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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关于当前强奸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案》,规定强奸的裁定不能依据受害妇女有无表现出抵抗。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1:男子高某是否构成强奸?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看,小王和高某以前是不认识的,两者之间没有交集;从社会职业的角度看,王小是一家知名房地产公司的白领,工作稳定,薪水高,高某文化程度低,没无正当职业。根据相识现场,高某某将小王作为犯罪目标,并携带了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凶器;从事后反应看,小王立即进行了报警。
当高某强迫小王与其发生关系时,小王没有抵抗,似乎不合理。但是要考虑到这一点,作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白领,小王面对携带凶器且身材魁梧的某时,她敢抗拒吗?抵抗有效吗?通常情况下,大多数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会被瞎蒙,更不用说抵抗了。小王要求高安戴安全套的请求似乎“很主动”,但实际上也只是避免感染或怀孕,实际上是明智的应对。因此,男高人违反了妇女意志,侵犯了小王的性自主权,涉嫌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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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先生将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凡与14岁以下的女孩通奸的,将被以强奸罪论处。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合强奸妇女;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造成受害人重伤或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因此,涉嫌强奸的高某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有加重情节,最高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