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为什么非要三才能生万物,不是二,也不是四?
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水平、问到点子上了!👍👍🙏🙏😊😊
在《易经》中,“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见吉凶,吉凶生大业。”《易经》讲的是变化之道,译成英文是《The BooK Of Change》。《易经》讲事物变化发展的普适原理,是“太极生两仪,两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它们是呈2的n次方递生的,是普遍的变化模型,是理论。
在《道德经》中,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有无相生”、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讲的是道与德。《道德经》讲的是实际,是现实中的运用。
按《道德经》的现实应用逻辑,“无”经过“道”生出“有”来,“有”就是“一”,这个“一”就是一个整体,整体衍化出二,叫“一生二”,“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所以“道生一”后,还要“一生二”,这里的“二”必须是有阴、有阳。但现实中,有阴、有阳也不一定绝对可以继续衍生,两个雄性、两个雌性,甚至两个雄雌、两个男女,不能繁衍生息的例子,时有发生。那么,只有“二生三”确实发生之后,“三生万物”才可能得以实现。
因此,“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中,它讲的是“道”,是客观的实际,这些“生”必须是现实的衍生,它们都是递进衍生的。“三生万物”的前提是“二生三”,“二生三”的前提是“一生二”。如果没有“二生三”的前提和实现,就不可能有“三生万物”的延续。所以,必须有“三”才可能有万物的衍生。“二”不能直接衍生万物,没有“三”也不可能有“四”。
《易经》讲的是变化的规则模型,《道德经》讲的是道在自然中的客观实际,二《经》和二《经》中的“生”也不是完全一致的一个概念,不可将二者等同。
(以上为一己一时之观念、认识,当然也可有其它更好的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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