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辩词|适用缓刑,不轻言放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申请书》
请求贵院委托谢甲户籍所在地
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申请书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谢甲本人的委托,经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们依法担任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谢甲的辩护人。
本案被告人谢甲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谢甲在侦查阶段即已签订了认罪认罚从宽、适用速裁程序告知书,在审查起诉阶段亦签署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简易程序告知书,认罪认罚阶段早、认罪态度彻底。本案传播的视频数额虽相对较大,但充分考虑谢甲是初犯、偶犯,没有刑事犯罪与治安处罚的前科劣迹,淫秽物品传播范围有限,违法所得小,淫秽电子信息、传播对象并不涉及未成年人,且主动表示愿退出违法所得,并自愿缴纳罚金等情节,其社会危害性小。综上,我们依法申请贵院委托谢甲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是否符合在户籍地进行社区矫正的接收条件进行调查评估。
本案侦查阶段,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曾向北京市AB区司法局寄送了《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谢甲调查评估委托书》,但因该局负责办理社区矫正调查手续的工作人员在调查中未能准确掌握谢甲在北京居住、工作、生活的详细情况,故回函答复谢甲不符合在该居住地进行社区矫正的接收条件,该答复与实际情况不符。审查起诉阶段时,被告人向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提供了在北京居住、工作、生活的证明材料。为此,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委托北京市AB区司法局调查评估,但答复不再进行二次调查。
被告人谢甲的户籍所在地在**省**县**镇**村**组,该处土地使用者为谢甲的父亲谢乙,房子已盖有20余年,谢甲自小在该处长大成人,因此,谢甲在户籍所在地有实际且稳定的居所。另,谢甲老家有亲戚开公司需要人手帮忙,与谢甲签订了劳动合同,聘请谢甲为该公司业务经理,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故,谢甲在户籍所在地亦有稳定的工作及工资收入,不致无所事事,成为社会闲散人员。谢甲父母健在,均愿意亦有能力对谢甲进行严格管教。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就上述情况曾至户籍所在地矫正中心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局进行咨询,该司法局工作人员答复情况若属实可以接收,但需人民法院发函委托调查。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惩罚不是刑罚的唯一目的,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未必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恳请贵院充分考虑被告人谢甲违法犯罪情节较轻,再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小以及其居住生活的环境等因素,同意辩护人及被告人谢甲的上述申请。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
辩护人:崔保华律师
梁妙君实习律师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
1、谢甲父亲谢乙、母亲谢丙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谢甲与父亲谢乙、母亲谢丙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建(1993)字第****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印件一份;
4、谢甲与**县*********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5、**县*********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打印件一份;
6、谢甲父亲谢乙、母亲谢丙《父母承诺书》一份;
7、**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局,地址:**省**县**镇***路,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