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动车管理新规准备施行
10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今年修订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其中,重点明确了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禁止电动车非法改装、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等内容,对于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3年过渡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广西电动车管理法”明年2日起开始实行 百万级电动车市场即将迎来严管 作为电动车大户,广西的电动车随处可见,几乎人手一辆。特别是省会南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60万辆,人均拥有率和出行方式占比均在全国排名前列,基本上3个人中就有2辆电动车。
电动车市场保有量远超其他省市,也给广西电动车市场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营商在去年的市场走访曾了解到,南宁是整个中国新国标执行最严的地方之一。就上牌问题来说,南宁上牌政策始于2003年,新国标后南宁上牌政策更加明朗、严格,新增了3类牌照,加上新国标前的2种,当地现执行的牌照共有5种,管理相当细致。
除了上牌,南宁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出台了相关管理政策的城市。去年9月1日起,《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回收、注册登记、道路通行、停放充电等均作出明确管理要求,尤其将安全便民放在了首位。
南宁市电动车立法的效果立竿见影,但广西其他省市并未有相关法规出台,对于电动车的管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如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出台,让整个电动车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将对整个广西电动车市场进一步规范化发展产生重要推动。可以预见,未来几个月,广西电动车市场将迎来严厉监管。
从上牌到骑行规范,再到充电安全 广西电动车立法全面推动市场规范化管理,本次广西电动车管理立法,在电动车买车、上牌、上路到充电、换牌等个方面均有详细规定。 在骑行规范方面,《办法》规定:①骑乘电驴要戴头盔;②骑车吸烟或接打电话,拒不改正将处20元罚款;③禁止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非法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禁止在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上加装伞架、车篷、挂架,加装或者改装座位(儿童安全座椅除外)等。非法改装最高罚2万元。
同时,《办法》还规定,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的情况时,未开启照明装置的,由交警部门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对于驾驶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车辆,违反交通信号或者违规在人行道上通行以及酒后驾驶的行为,则可能被罚款50元。
在上牌问题上,《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凭购车发票在道路上临时通行,但应当在30天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电动车转让要办理登记,报废要注销并交回车牌。 针对“超标车”问题,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对已经按照现行管理办法规定,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电动车管理法更是首次通过立法的方式,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从“充电管理”这个新政策来看,广西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正在深入到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更加贴近地气,电动自行车管理愈发有法可依。
从江苏省电动车管理立法开始,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立法”管理这一行列。
就行业发展看,电动车管理立法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不管是对相关部门的电动车管理,还是用户的出行安全,抑或是整个电动车产业规范化发展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整个产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