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海口,女子遭遇天价切糕,说好32块1斤,切完变32块1两。女子拒绝购买,摊主威胁“不要不行”。争执中,在双方毫无接触的情况下,摊主突然惨叫一声,倒地碰瓷,声称女子的自行车压到她的脚。

近日,海南海口,女子遭遇天价切糕,说好32块1斤,切完变32块1两。女子拒绝购买,摊主威胁“不要不行”。争执中,在双方毫无接触的情况下,摊主突然惨叫一声,倒地碰瓷,声称女子的自行车压到她的脚。
[锐哥说法]

1、强买强卖天价切糕,感觉是多年前的事了,怎么现在还有这事?看着视频中摊主从之前的豪横,到碰瓷时拙劣的演技,锐哥又好笑又无奈。今天我和大家聊聊本案的法律问题。

2、遇到天价切糕,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大声说:不。

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本案中,双方约定好切糕是32块1斤,结果切完之后,摊主肆意变卦,修改合同条款,将计量单位偷换成两。消费者完全有权拒绝消费,因为不属于公平合理的条件。

3、摊主强买强卖和碰瓷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将受到治安处罚。

摊主强迫女子购买切糕,并提出不买不行,属于典型的强买强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摊主倒地碰瓷行为,构成典型的敲诈勒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敲诈勒索,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由于摊主存在两种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可以分别决定,合并执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0日。所以这位摊主有可能会受到最高20日的行政处罚。

诚信经营才是生意长久之道,歪门邪道是不可能走长远的,骗的了一次骗的了二次吗?多骗几次只会锒铛入狱,最终害了自己。#女子疑拒买天价切糕遭摊主碰瓷#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