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不啄“虫”,瑞华被查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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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鸟”不啄“虫”,

瑞华被查冤不冤?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康得新涉嫌虚增利润119亿元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而因康得新造假事件,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证监会认定,康得新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以及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方式,连续四年分别虚增利润23.81亿、30.89亿、39.74亿、24.77亿,合计119.21亿元。而这4年瑞华为康得新出具的年报,前三年均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18年则为“无法表示意见”。为何“风格突变”,是因为证监会已对康得新进行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2年至今,康得新的年报均由瑞华审计,而在涉嫌财务造假的四年里,瑞华共从康得新拿走审计费用共计840万元。作为业内非常知名、业务量非常大、市场份额也比较高的中介机构,瑞华理应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做好“啄木鸟”,严格按照会计法相关规定以及各项财经法规,认真把关,守住底线,共同维护市场和投资者利益。

然而,从瑞华这些年来的具体行为看,并不像一只真正的“啄木鸟”,没有认真啄虫,而是与企业串通一气,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利润,帮企业养虫,欺骗投资者,也欺骗监管层了。这样做的结果,最终也害了企业、害了员工。如果能够以真正的“啄木鸟”姿态,严肃、认真地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在年报报告中提出整改建议,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那么,康得新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被勒令强制退市的地步。

可以想象,瑞华作为“啄木鸟”,不站在法律一边,而与企业串通一气,都是一个“利”字。短短的四年时间就拿了康得新840万元,还有多大的底气去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呢?更别说建议企业整改和向监管机构报告了。由此,我们不禁要想,除了康得新之外,其他也是由瑞华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呢?还有多少可以探究的弄虚作假呢?

这也意味着,监管机构在对瑞华进行立案调查的同时,是否能够跳出康得新,对瑞华服务的其他上市公司来一次抽查,且抽查面不能低于20%。如果其他企业也存在类似问题,就可以暂停甚至取消瑞华的执业资质。

近年来,有关中介机构不按规矩办事,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当“啄木鸟”,反而帮助企业培育蛀虫的消息,并不少见。近日,新时代证券等五家中介机构,就受到了证监会的严厉处罚。其中,新时代证券一家就受到罚没4400多万元的处罚。而在过去的2018年,则有13家中介机构受到处罚,且不乏国信、大华、立信等著名中介。可见,中介机构违法,并不是一件稀奇事,也不是个别现象。

透过中介机构违法的具体情节,有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的违法,也有康得新这样帮助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的违法,还有在评估过程中没有勤勉尽责等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中介机构违法也是全方位、多角度、各环节的。如果不认真检查,或者不是上市公司发生了问题,往往很难及时发现。这也进一步告诉我们,对中介机构行为是否规范的检查和监管,必须纳入重要证监,必须有更加严格规范的调查和抽查机制,必须给中介机构立规矩、上紧箍咒。否则,将严重影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已经认定康得新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瑞华也参与了康得新的违法过程。那么,相关的投资者赔偿工作是否可以迅速展开,并依据实际情况,由康得新和瑞华共同赔偿投资者损失。要知道,证监会已经明确表态,要敬畏投资者。敬畏投资者的一个重要落脚点,就是投资者损失赔偿。康德新的问题非常明确,瑞华的参与和“配合”也非常到位,当然需要与康德新一道承担赔偿责任了。如果能够迅速启动赔偿机制,对广大投资者来说,倒是能够感到欣慰的,也是能够对未来市场充满更多期待和希望的,更能够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中介机构是维持市场公平、强化企业规范约束非常重要的环节。中介机构理应扮演好“啄木鸟”的角色,把依附于上市公司身上的各种虫害消灭掉,而不是与企业一起,培育害虫,使企业身上的害虫更多。所以,对瑞华立案调查是完全必须的,也是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严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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