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以宽失天下?不是法律宽松,而是治理太混乱

明太祖说“元以宽失天下”,其实是个误会。这里的宽并不是我们以为的那种宽厚意义上的宽,而是说法律不够严密,对违反社会秩序的事情的整治不够严苛,从而导致整个社会都处于秩序比较混乱的状态。

元朝在兴起的时候,还是纯粹的游牧民族。游牧民族是不断流动、迁徙的,并不需要在特定地理空间之内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和政治体系,不需要非常复杂、精密的法律体系和社会管控体系。

但农耕社会是定居社会,是需要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哪怕是比较不合情理的法律,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作用。所以,传统上汉人王朝对外扩张的动力并不强,而是更倾向于在和平、安定、有序的环境里繁衍生息。

也就是说,农耕社会比游牧社会更渴望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也更需要完整、规范的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这和之前的契丹、西夏、女真很不同。相比之下,契丹、西夏和女真都是有一定的统治农耕地区的统治经验的,而且都是早早就称帝,建立了自己的政治制度和官僚体系,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

大体来说,契丹建立的辽国和女真建立的金国,在统治汉地的时候,都因地制宜地采用了汉人的传统习惯和法律,而没有完全沿用自己游牧时代的法律和社会治理体系。

但蒙古在击溃金朝的时候,还是比较纯粹的游牧民族,没有统治农耕地区的经验,整个政治制度也还保留着草原游牧民族的部落联盟形式,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官僚体系。

其实,没有经验也不算什么特别大的问题,不懂就问,不会就学,也没有问题。只要承认自己在文化和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上的落后现状,低下头来向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学习,也可以很快就学会。

可是蒙古不是这样的民族。整个蒙古帝国就是一个对外扩张的战争机器,他们所征服的地区、人民都服务于他们更大范围内的征服战争。一旦对外扩张战争停止,就要爆发内战,为了瓜分地盘而进行各种各样的内战。

传统上的说法,马上得天下,而不能马上治天下。但蒙古跟这个逻辑刚好相反,蒙古始终在马上,根本没有下过马,蒙古统治者既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学习农耕地区的社会治理经验和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他们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征服和掠夺,还有屠杀。

所以,蒙古即便是已经消灭了金朝,统治了整个江淮以北地区,也并没有建立自己治理农耕地区的政治制度,反而是用自己落后的游牧社会的方式继续统治汉族农耕地区。

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是,到进入汉族地区时,蒙古还没有形成严密的继承制度,几乎每一次大汗去世,都会因为争夺汗位而爆发内战,而且都会造成蒙古内部一定程度的分裂。

第二个,辽国、金国在征服汉族地区之后,都会在一定时间之后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恢复农业生产,以此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但蒙古不同,蒙古在几乎每一个新征服的地区,都要把一部分好好的农田破坏,变成自己的马场。蒙古这种做法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第三个,在农耕时代,人口就是生产力,人口越多,经济越繁荣,国家越富强,这是自然之理。所以,一般的少数民族在征服和抢掠汉族地区的时候,都会乘机掳掠一部分汉族人口,强迫迁回自己国内。蒙古则不同,元顺帝时期,各地开始出现农民起义,丞相伯颜居然提出一个建议,杀光张王刘李四大姓的汉人,自然就没有叛乱了。

这就是蒙古人的思维异乎寻常之处。遇到困难不是通过自身的学习、提高去解决问题,而是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避免麻烦。

所以,元朝时期蒙古人对整个国家的统治极其混乱。因为蒙古人对汉人始终不够信任,所以经常任用从中亚、西亚来的人担任中央重要职务。在地方上,则是沿用了自己落后的政治模式,在各地广设万户府来进行统治,实际上是半军事化的管理。

行省制度算是元朝少有的留给后来的中国的一项政治制度建设的遗产。但实际上,行省制度的出现是为了应付战争的需要,而且最早采用这个名义的也不是元朝,而是金朝晚期。

因为金朝晚期总是让丞相等人率军出征,朝廷的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御史台主官经常在出征的时候带走下属的相当一部分官僚,朝廷不得不在中央另外建立一套班子来应付日常行政事务。而被主官带走的各省的官员,则被称之为行省。

蒙古从金朝的统治之下崛起,在与金朝的战争中也接受了金朝的这种名义。但所谓行中书省的名义就意味着,在战争结束之后,主官回到朝廷,行中书省的名义就不复存在了。而蒙古则在战争中大肆给予中高级将领丞相、平章之类的名义。习以为常,就没有进行政治制度的整顿和改革,自然延续下来了。

所以说,元朝不是社会管理上政策比较宽松,而是他根本就没有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始终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从而导致各种犯罪都无法用法律进行制裁,所以才会给人以宽的印象。其实元朝对汉族地区的统治不但不宽,而且非常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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