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神经的完全性和不完全性损伤
马尾神经也称周围神经,马尾神经综合症是指马尾神经因受到外界因素发生麻痹,紊乱或功能不全,不能调节支配区域运动感觉、痛觉、知觉、温度等功能的调节,如神经因缺血时间过长或并发继发水肿麻痹加重会导致截瘫。
马尾神经损害临床较为常见,大多是由于各种先天或后天的原因致腰椎管绝对或相对狭窄,压迫马尾神经而产生一系列神经功能障碍。1949年首次临床报告且将其命名为马尾神经综合征。
马尾神经损伤是世界疑难课题,损伤多见脊柱暴力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马尾部位胆脂瘤、神经鞘瘤、脊髓脊膜瘤、脂肪瘤或转移瘤刺激损伤马尾神经,产生一系列神经功能障碍。
马尾神经通常是指腰2以下共十对神经根,即支配盆腔兼或会阴部的传出兼或传入的神经纤维。不同病人的CES中其感觉、运动、植物神经等各方面的症状所出现的先后顺序及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
根据其损害程度分为完全性和不完全性损伤。
(1)完全性损害中运动功能受损表现为膝关节及其以下诸肌受累,膝、踝关节及足部功能障碍,步态明显不稳,由于足伸、屈功能丧失,跨步时需抬髋关节呈“涉水步态”;大、小便失禁。感觉功能受损为损伤平面以下深浅感觉丧失,表现为股部后侧、小腿后侧、足部及马鞍区感觉减弱或消失。反射:肛门反射和跟腱反射消失,病理反射不能引出,阴茎勃起也有障碍。
(2)不完全性马尾损害则仅表现为损伤的神经根支配区的肌肉运动和感觉区功能障碍,余未受损伤的马尾神经仍能正常发挥感觉和运动功能。归纳起来,马尾损伤的症状特点:
1、根性痛剧烈,位于会阴部、股部或小腿。
2、下肢可有瘫痪。
3、下肢、会阴可出现感觉障碍。
4、大小便、性功能障碍不明显或出现较晚。
5、以上症状及体征可为单侧或不对称。
马尾综合征虽然不好治疗,但它是属于可以治疗,可以恢复,甚至对于部分不完全损伤的病人是可以治疗痊愈的疾病。只不过适合每位患者恢复的方式方法各有不同。如若病人在马尾综合征初期,属于不符合手术指征范畴,那么这个时候通过理疗恢复,是可以稳定在健康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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