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湖南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允许多出200平米,建设用地和利用地每处不得超出233平米。农村村民要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宅基地:比如由于子(女)结婚等原因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如果是外来人落户到本村,已经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无宅基地的;发生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实施村庄规划需要拆迁的等等。但是如果农村居民的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或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了标准等无法满足申请宅基地要求。
二、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申请
带申请材料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做现场勘查,审查建房用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填申请表
初审合格后,填写《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工作,合格的话签字并加盖村委员会公章,将进行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审核住宅建设用地的申请材料上报给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现场确认用地范围。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将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及《规划许可证》中的规定范围上实地放样,放样结束后再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无论是新建、改建、扩建等,从房屋验收之日起到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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