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法律规定的出卖人的责任是什么?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法律规定的出卖人的责任是什么?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rticle 617. The subject matter delivered does not meet quality requirements, the purchaser may demand the seller to take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s 582 to 584 of this Code.
第六百一十六条规定了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的问题怎么解决,本条则解决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出卖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出卖人可能会觉得奇怪了,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呢?合同中没有约定,法律就上位了。这是法律的“缺省”作用,即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而法律有规定时则适用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了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同时限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法律规定的承担方式可能会出现差异。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不同时,则何如呢?民法中有一个原则即有约定时从约定,没有约定时从法律。即约定优先,约定就是双方当事人最现实的法律。 但是约定必须遵循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更不得乘人之危,利用自己的优势的地位获取不当利益。
当然,民法典规定的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并非买受人可以使用的全部武器,且仅仅是轻武器,其中没有包括解除合同。虽然,其中也规定了“退货”,但并没有规定“退货”后后续怎么办。退货后是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退款,还是要求出卖人换货没有明确。实际交易中,情况要复杂的多。究竟什么情况下达到“退货”的标准也是双方必须认真讨论的问题。是不是只要不符合质量要求就可以要求“退货”?当然不能这样理解。其中“退货”本身都有多种理解,一种是换货,即退了此货,另换一个同样的新的,淘宝上买货经常是这样的。一个是退货后,不要了,要求退款,这是解除合同了。还有一种是退了此货,另换别的货。这是新的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