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对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甲级、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甲级、乙级资质审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对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修改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对于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前者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后者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于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乙级资质审批,取消测绘资质10个专业类别下的55个子项,并将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以外的其余9个甲级资质的审批权限,由自然资源部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对于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共523项,涉自然资源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