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号通告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病例,为坚持不懈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根据省、台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引导乘客做好旅途全程自我健康监测。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要正确佩戴口罩,凭“健康码+测温”上车并分散乘坐。无证件要登记信息。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景区、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重点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规定措施。

三、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单位要严守“小门”,规范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镇(街道)、村(社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端午节小长假期间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等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规定根据省、台州市防疫指挥部规定动态调整。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6月6日

编  辑:汪璐霞
监  制:牟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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