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节假日
一、历次方案变更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于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49年节假日方案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四)国庆节,放假2天(10月1日、2日)。
1999年节假日方案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 一国际劳动节放假从1天增加到3天;十 一国庆节假从2天增加到3天,从而使全国法定节日放假时间由7天增加到10天。
2007年节假日修改方案
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放假3天不变;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天假期(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调整后,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由10天增加到11天。
形成两个七天的“黄金周”(春节和国庆节)和五个三天的“小长假”(元旦、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
分析
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是1950年5月1日,第一个五一黄金周始在2000年。黄金周始于1999年十一
1950年起7天: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国庆2天
1999年放假天数8天: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国庆3天
2000年起10天:春节、五一、国庆各3天,元旦1天
2008年起法定节假日11天:包括春节、国庆两个假期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