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之中,有个“荒唐”的条文,往啤酒兑水竟是死路一条
著名汉谟拉比法典之中,存在一个极其荒唐的法律条文,它居然只针对于啤酒。但为何汉谟拉比法典的制作者会对买卖啤酒做出如此严格的规定?如果您想知道,就让小编来为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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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12月,一支由法国人与伊朗人组成的考古队,正式登上伊朗南部一个名叫苏撒的古城旧址上。在这座特殊的遗址中,考古队员们展开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发掘行动,并顺利在其内找到一块黑色玄武岩石。此后几天,随着另外两块黑色玄武岩的出土,他们才揭开了雕刻于三块石头上的秘密。

考古队员们惊讶地发现,三块玄武岩居然可以成功拼合在一起,并且完美的组成了一个椭圆形的石柱。石柱的高度超过2.5米,其上方雕刻着两尊人形浮雕,其中一尊浮雕正襟危坐,右手握有一根短而粗的木棒,另外一尊浮雕呈站立态,双手打拱,似乎是在对坐者的朝拜。在石柱的下半部分,可以清晰地发现其上刻有的箭头或钉形文字。后来经过考证得知,该种文字正是著名的楔形文字。据考古专家称,此次发现并组装成功的黑色玄武岩石柱,正是古巴比伦王国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典,被称为是“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上的铭文共有3500行,呈竖直书写状态,其上所刻文字经过破译之后共有280条,内容涵盖面极广,包括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制度等。据考古研究结果表明,汉谟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君王汉谟拉比颁布的著名法典,颁布时间距今约有5000年。当时的古巴比伦王国是奴隶制社会体制,国王的政权需要稳固,因此汉谟拉比在上台之后,立刻将法律视作王国列车稳步前进的守护神,于是便促成了古代第一部法典的诞生。

汉谟拉比法典主要由序言、正文与结语三部分组成,其囊括范围之广、惩罚力度之大,为后世法典制定者提供了灵感与素材参考。但相比于现今的法律,5000年前汉谟拉比法典中的内容却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二者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差异,其本质原因就在于对人权问题的思考。现代社会尊重人权,法律的建立也是以“人”为本,但被奴隶社会制度覆盖下的古巴比伦王国,却尤以维护贵族的利益为基础。
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非常著名的原则基础之上,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其集中体现就是同态复仇和“让买方小心提防”。 同态复仇大致意思就是说,在规定对确定的伤害行为进行赔偿时,倘若受害者被挖掉了眼睛,那么施害者就必须被处罚挖出眼睛,假如被害者被打断骨头,施害者也同样要遭遇断骨的酷刑。也正是此种看似不近人情的处罚,也让不少准备犯罪的人望而生畏,最终打消了犯罪的念头,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社会的稳定。

“让买方提防”原则,是古巴比伦王国在贸易买卖方面制定的基本原则,根本目的就在于让买家知道自己的权利范围,不至于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编造借口对卖家进行讹诈,致使卖家的贸易欲望降低。一旦买方恶意将买卖纠纷闹到法官面前,买家会有极大概率败诉,最终受到相应的惩罚。
汉谟拉比法典中还有一项最搞笑的律条,该律条规定,凡是在啤酒中直接勾兑清水的商家,一律都要被执行死刑。如果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啤酒兑水只能给予罚款或者查封的处罚,无良商家完全不必因此而丢掉性命。但在古巴比伦王国,此项罪名似乎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实在令人费解。由此我们也能推测,制定汉谟拉比法典的法官,可能是一位嗜酒如命的酒徒,他特别痛恨在酒中掺水的商家,因此才会制定如此恐怖的法律。

谈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作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既有进步的一面,也有野蛮的一面,我们该如何看待他,的确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过庆幸的是,如今的我们已经处于文明社会,更能享受各种各样不掺水的啤酒。
参考资料:《古巴比伦之传奇》 李伟著 山西历史出版社出版
文澜海润工作室主编文秀才,本文撰写:特约历史撰稿人:常山赵子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