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地支三会方局(白话解释翻译版)
方是方兮局是局,方要得方,莫混局。
原注:寅、卯、辰,东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则太过,岂不为混局哉!
任氏日:十二支,寅、卯、辰东方,已、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此之为方。寅午戌火局,申子辰水局,亥卯未木局,已酉丑金局,此之为局。凡三字全为成方,二字不取。以力量言,如寅、卯、辰全,其力量较胜于亥、卯、未也。戊日遇寅月,见三字,俱以杀论;遇卯月,见三字,俱以官论,已日反是。遇辰月,视寅卯之势,较量轻重,以发杀,其余信此。若只二字,则竟不取,所言方局莫混之理,愚意以为不然,且如木方而见亥字,为生旺之神;见未字,为我克之财,又是木盘根之地,亦何不可?即用三合木局,岂有所损累耶?至于作用,则局之用多,而方之用狭,弗以论方而别生穿凿也。
原文“方是方兮局是局,方要得方,莫混局”的重点在于“方”。“方”有方向的意思,指的就是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原文还提到了一个概念“局”。“局”就是格局,即命局中有天干地支合而成势的意思。
明确“方”和“局”的概念,原文上句“方是方兮局是局”的意思就是哪种情况属于方,哪种情况属于局。此时的方,是指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在命理学中应用后的定义。命理学理论中,十二地支按照后天八卦依次排序,将寅木、卯木、辰土三个地支划分为东方,将已火、午火、未土三个地支划分为南方,将申金、西金、戌土三个地支划分为西方,将亥水、子水、丑土三个地支划分为北方。这三个放在一起能够代表东南西北其中一个方向的地支,就称之为“方”。如果放在一起代表一个方向的三个地支中缺少一个地支就不能够称之为“方”。此时的“局”,则是指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气在命局中成势的情况。命理学理论中,十二地支除了按照后天八卦三会成局,还可以出现三个地支三合成局,其中亥水、卯木、未土三合成木局,申金、子水、辰土三合成水局,寅木、午火、戌土三合成火局,已火、西金、丑土三合成金局,当可以三合成局的三个地支同时出现的情况,就称之为“局”。
关于“方”和“局”在此处的定义,任铁樵在注疏里面也有阐述,“十二支,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西、戌西方,亥、子、丑北方,此之为方。寅午戌火局,申子辰水局,亥卯未木局,巳西丑金局,此之为局”。
任铁樵的看法
解释完上句,接下来就是对下句“方要得方,莫混局”的解释了。按照上句关于“方”和“局”的定义,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当命局中出现三会成方的时候,最好不要再出现三会合成局的情况,也就是说三会成方和三合成局不能共存。任铁樵对“方要得方,莫混局”句认为命局中已经出现三个地支可以三会成方,那么就不要再出现能够三合成局的地支,所以才在注疏中提出,“所言方局莫混之理,愚意以为不然”,针对原文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任铁樵对原文的否定不是空穴来风,在注疏中他也举了例子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且如木方而见亥字,为生旺之神;见未字,为我克之财,又是木盘根之地,亦何不可?即用三合木局,岂有所损累耶?“
徐乐吾的看法
徐乐吾在《滴天髓补注》中也有同样的看法,但是徐乐吾并没有对原文的看法加以否定,反而认为原文的说法本来就是模糊的,“此篇词意含混,宜为任注所斥。窃为原文字句简单,意有未达。方要得方者,对于未成方局而言,故云要得,言要得方之全,不可代以局。或得局之全,不可代以方。若相混,则局不成局,方不成方,非形象之全也”。徐乐吾显然将原文下句的“方要得方莫混局”解释成当命局中的地支还没有三会成方的时候,如果想要让命局中出现三会成方的格局,就不能混人三合成局的地支,其中第一个“方”字不是作为概念的“方”而是方才、刚开始的意思,第二个“方”才是概念的“方”,解释成三会成方。徐乐吾提出自己的观点后,又举了一个具体的命例来说明,“如李国杰命造。辛巳、辛丑、庚申、辛巳。巳丑金局,而混以申宫西方。又如公路局长某造,癸已、壬戌、乙巳、戊寅。寅戌火局,而混以巳宫南方,皆不成方局者也。故云方是方,局是局,不可相混也。”
取用方局的三种情况
解释完原文,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在命局中如何取用方和局。任铁樵在注疏中做了详细的说明,将方和局的取用分成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凡三字全为成方,二字不取。以力量言,如寅、卯、辰全,其力量较甚于亥、卯、未也',也就是说三会成方比三合成局的力量要强,应该根据命局的需要,取用力量强的方或者力量弱的局。
第二种情况,“戊日遇寅月,见三字,俱以杀论,遇卯月,见三字,俱以官论,己日反是”,也就是说命局中的天千按照六神来看待,自身的五行之气就以月支的本气为主。
第三种情况,“遇辰月,视寅卯之势,较量轻重,以发杀,其余信此。若只二字,则竟不取”,就是说遇到辰戌丑未这样季节最末代表土的月支,就需要观察命局中各方力量的强弱,分别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