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调账好多会计随意把应收款转入损失,请务必重视!
提醒一
提醒二
虽然现在关于资产损失不再需要去税务局备案了,但是后续管理将会更加严格,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必须妥善留存备查,否则一旦税务检查,损失将会面临不得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
提醒三
提醒四
提醒五
参考一
参考二
福建省税务局《2020年9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也只要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和相关材料,不再需要专项报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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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四
参考五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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