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法识婚姻应期之六

我一直有个希望,希望通过我订阅号解读文章的参考学习,在阴阳认识上超越我,各自都能扬长而去,自己去体悟出真知。

阴阳之学,本质是不可以解读的,因为千人千面,认识的深浅和认识是维度,不可言说。

解读,是一种“我执”状态,一点都不活脱圆融。

当你哪一天顿悟了,终于抛却这一遭,那我是最欣慰的。

本篇解读,算不上解读,因为这个命例在年月主体阴阳判断上,我与潘先生判断正好相反。这还是第一次对权威质疑。如果你对我所做的解读,也能提出不同见解了,说明那是真入门了。跟着别人亦步亦趋,永远没有自我见解,是失败的。

女命:丁巳 己酉 甲戌 丙寅

辛亥运04年甲申结婚,05乙酉离婚。作用方式甲申乙酉好像差不多。但一吉一凶。甲戌生丙寅,是比较好的组合,局看起来不错的。

如果日时甲戌丙寅组合不错,那显然是要年月阴主体看的。

本局,看起来,应该是年月阳主体,因为己酉月少阴成气,在年丁火落实在巳的干预下,少阴成气不能保有,是有余热的。

甲申乙酉,都是木被金截脚的组合,一年结婚,一年离婚,吉凶不同。

以日支论,辛亥运,无疑是戌中辛金当令辛金出干成立,起作用,对戌这个字起什么吉凶作用呢,那肯定不吉,因为戌中辛金在月气上面规定是一个不吉因素。是一个需要平衡的因素。不吉,而且在运上还生亥水,不仅生亥水而且还克亥中甲木,而且亥中甲木存在的状态呢,受水了,要论阴阳来说,这个组合是一种不好的组合。从吉凶关系上讲是不好的组合。

为什么要以日支论?因为日支是夫妻宫,是婚姻中的重要因素。

辛亥运,日支戌中辛成立,是夫妻宫的辛金官星成立。当然辛金也是月令酉中辛金的成立。

辛金出干成立,就要起作用被作用。

以不吉作用看,显然认为这个局的阴主体的。

先不管用阴用阳,辛成立,至少是夫妻宫官星成立了,动了。

辛亥大运,辛金生亥水,亥中甲受水,如果以阴主体看,是不吉。如果以阳主体看,同样有不吉,辛金克甲木不吉。

女命:丁巳 己酉 甲戌 丙寅

要论年支,辛亥运丁火固然克辛金,但是辛金所生的亥水跟年支巳火相冲,这一冲冲出来,不讲水起凶,至少讲里面土晦火,金成凶,至少要讲到这个问题,好,在这个运上金能成凶,能在年支能在日支成凶,金正好是官星。

论年支,论的是结婚证,也是婚姻中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的看法这个局是年月阳主体,所以辛亥运,辛亥平衡年丁巳,是以好运推的。

这个各位自行辨识。

女命:丁巳 己酉 甲戌 丙寅

木是要生火的,现在金成凶,金不克火,但能克生火之木,要克木。亥运,确实把甲木的禄气寅木有合绊,合绊后就伤了寅木中的丙火,使寅木少阳气受伤,有这种作用关系在。辛亥运看起来不好。

女命:丁巳 己酉 甲戌 丙寅

不好甲申年怎么又结婚了?辛亥运丁火丙火都要克辛金,相合呀,命局能保证克的这种关系,能肯定这种克的关系的,就是你木,甲木至少在天干生火了。

天干生火,地支也没有,地支申金生亥水,申亥害,害甲木也没有落实,没落实没有关系,不是甲申流年,一个申金在这里起凶吗?流年还有流月嘛,一年365天总有时候。如果这样论,就不好论命了,流月好的坏的都有变化的了,不就是没有结果了吗?

也不是的,因为命局里面有的因素就可以用,命局里甲木就是生火的,那么你就可能去克金,或者讲你就是一个克金的因素,现在甲木动了,就差金在这挡着,不让你落实了,那么流月呢,你不行了,到了春天之后你就不行了,甲木行,甲木就在这个季节上,他就落实了,甲木落实事就落实了。因为他有这种存在,有静的存在,才有动的发生。

如果命局里面没有这种作用关系那不行,在这块论就没有变化了,没有流月之变,所以这个要分清楚。

人家命局里面确实甲木生火在寅中,也落实生巳火,木火是成立的,那么人家甲木生火,才有这个变,才有可能去克你这个金,所以有这个变。只不过甲申流年,是日主与官星都到了,是什么官星呀?是巳中的庚金到了,流年有吉。再者,申金之凶在运上上面,申金之凶在命局中规定,有巳火动,在这里起作用,哪个能起吉,就是巳火这个地方,能搞定你申金,怎么搞定,把你绊住。寅木能搞定吗?搞不定,申金是克寅木的,但是巳火能搞定,命局中存在这种作用。

所以官星人和甲木都受到火的影响,在局中有这个吉象,但是亥运就不行,要说用火来对官星起平衡作用好作用,亥是要冲你的,冲你,就让你不能起到这个作用,因为他有劲他有力,他否定或者是能克你这个作用。是不好的像。

因为在年月主体阴阳上判定相反,当然对大运流年上应事的解释肯定就完全不同。故而不对潘先生的解释进行解读。

我的看法是,辛亥运,平衡局中之阳,甲申年,是大运能捕捉的甲到位,申亥穿肯定水,又合巳而平衡,申冲寅平衡木,婚姻证,子女宫,日主,夫妻宫,都应吉。

甲申和乙酉两个流年上起的作用是一样的,形式一样的,只不过申金你是用木火来平衡的,酉金呢你是用土就可以平衡的,他是不一样的,就是说需要平衡的方式不一样。

相反的呢,在秋天你那个金倒不用火来平衡,用火来平衡,秋天的人火一重,皮肤什么东西的,在头上面有的话,脸上皮肤就不好了。

流年甲申,命局巳火合绊的申金到,巳火,日主之情,结婚证,那日主是因情而邀请官星来结婚,亥运冲巳火,这个是一种破像,按常规说,这种结婚方式,因为亥运起的作用,冲巳火这个作用呢,除了申金这唯独的这一个字,跟巳火能有一种吉的作用关系,其他呢仍然有流年上面,因为你是甲戌,仍然会有流年上面去克亥水,一样保证了巳火的存在,那么会有因素就不同了,那就是因为成家而结婚了。这个是因为跟官星之情而邀请官星结婚,内容不一样了。

一样的亥运,就肯定了否定巳火,你申金动应,即使结婚当年,你甲木日主跟申金官星缘分仍然浅,金能泻土,土也是用神,金能泻土,那么甲木跟官星之间的这种情感的融洽,愉快也是不吉的。

你能克火,能合住火,当然有合火的像,申金里面带着内容,跟甲木巳火相合(跟甲木有组合),有这个像,但是毕竟合起来巳火受着申金里面金水影响,也有不吉之像,不吉明显。

究竟什么不吉,是内容问题。甲申流年有吉,是在巳火上面起到作用,在这个流年上有这个作用,仅仅是这个像,总体这个流年上同样存在这一个不吉的变化,也是命局里面存在的。不吉的变化是金泻土还不是金生水,因为你有土嘛,还不是金生水。

乙酉年离婚,怎么又不吉了。

你要说甲木甲申流年你能起作用,那乙酉年你这种作用关系仍然存在,即使是甲乙木在流月上面阴阳状态有不同,但是从五行状态上也一样,作用关系也一样,怎么就不吉。天壤之别。

至于乙酉流年离异,我没有合理解释,只能牵强附会地认为戌被酉穿,成气辛金被制不吉导致。

生气成气确实有很大的区别。生气主攻伐,成气主守成。

女命:丁巳 己酉 甲戌 丙寅

一下发现,辛亥运你命局中辛金在戌中出来的这个辛金,辛金成立,对这个家庭就是起着不好的作用,在乙酉流年辛金落实了,你说辛金落实,那前面甲申还不是金落实吗?你甲申,申金是申金,辛金是辛金,两个人不一样,你不要把申金的事情算到酉金头上。

当然主像事他也不一样,你说乙酉年,辛金在乙酉年,酉金,金起作用家要破,家要破是家要破没有讲婚要破,没有讲巳中庚金官星不吉,没有讲这个事情。

怎么就离婚了?虽然有辛金落实这个像,家庭有不吉像,但是局中甲木生丙丁火,落实在寅中生巳火,生火是甲木生的,也不是你乙木生的,你乙木生火吗?你说命局里面木生火,你不能哪个木动都生火。

你甲木生火,你乙木就不生火了?一样生。只不过命局中你没有出现这种乙木生火的动应像,你不管怎样他现在动了,有火他就生,怎么不生火呢?

这里面有个阴阳气不同的一个因素,乙木古人讲同性相竞,乙木跟你当令辛金,绝对是冲克的。甲木是存在的,这有不同,甲木讨了一个巧,碰辛金大运你能讨巧,你到庚金大运你试一下?庚戌大运你试试?为什么同性相近?相斥?

为什么正官正财,异性,就要讲克力小?这种讲法本身是不对的,克就是克。而最关键的是阴阳之间成了太极,成太极就成了存在。这个本身这种存在就是一种阴阳维持。打也要维持。

为什么正财正官,是一种克的关系,却讲是克力小?讲是什么有情之克?这种讲法是不对的,因为与正财正官,本身就是阴阳关系。本身就符合太极构成之道,克归克,太极的阴阳维持还在,即使打,也还有那个割不断的太极。

而同性相冲,情况完全不同。同性相冲,在冲这一时,是有共同太极的,然而由于同性排斥,这个太极很快就会消失。

乙木就不行,乙木要行也行,乙木在外面有丙火救护,外面有的。你命局希望乙木帮甲木的,但是你得到一个倒霉辛金,在这起破坏作用,对五行有否定,至少辛金官星起坏作用以像表现出来给你看了。

再者以酉金和申金对日支戌土来论,申金有巳火合绊,酉金呢?影响巳火存在,巳酉丑是一种三合关系,你中心字在,就要化去生墓两地本身的五行气,而酉金在局中跟戌穿,规定了以当令金害戌中丁火死火,肯定成凶。

直读就是命局中官星因为我和日主感情不和,就要破坏家庭,迟早要发生的,有像就有事。乙酉就是一种破家像,如果木受克,你这个火就不被肯定,火不被肯定,也牵涉到巳火上面结婚证,你算结婚应期出现这么多纷繁的事,很复杂不好确定。

我认为这个局的阴阳,潘先生确定是错误的。

因为主体判断不同,所以就不可能顺着潘先生的思路去解析了。唱的是反调,当然打不起这种圆场来。各位自行分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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