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僵尸人?
声明:本文系山东汇通律师事务所张吉青律师原创。执业证号:13702198710923927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居民小区内的一辆僵尸车,城管,交警,街办相互推诿,都坚称有“规定,文件”,与自己无关,司空见惯的小事,这么多机关官员,束手无策,还引经据典信誓旦旦属于他人管理,不可理喻。城市管理机关部门越来越多,官员职能分工越来越细,管不好一辆僵尸车,令人耻笑。一叶知秋,一辆僵尸车,反映出市区两级政府的执政能力,服务意识,不尽人意。僵尸车非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才能解决吗?各机关部门动辄拿“文件规定”做挡箭牌,裁判员兼运动员制定的规则,真是“金口玉牙”板上钉钉吗?能设身处地的为百姓,为社会管理着想吗?多一些渡口,少一些借口,多一点行动,少一点推诿,才能赢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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