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血液系统疾病,还能投保吗?

编者导语

血液系统疾病说来简单,但血液流通于全身,往往情况比较复杂。本篇简要对贫血、白血病进行分析,看下对投保有啥影响。

贫血

一般血红蛋白低于正常值被称为贫血。如成年男子低于120g/L,成年女子低于110g/L,孕妇低于110g/L则认为是贫血了。

贫血我们平时经常会听到,发病率也不低,是临床常见的表现之一,往往不当回事。在投保时发现被拒保了才惊呼这个为啥会拒保?

原因在于贫血并非是一种独立的疾病,其实是一种基础的或较复杂疾病的临床表现,贫血是表象,内在是有其他原因的,只是有时候被保人自己也不知道而已。

贫血可以分为三种: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和溶血性贫血。

1
再生障碍性贫血

再生障碍性贫血是指原发性骨髓造血功能衰竭综合征,病因不是特别明确,可能与药物、化学毒物、辐射、病毒感染、免疫及遗传因素有关。

再生障碍性贫血可发生于任何年龄段,老年人发病率较高,男女发病率无明显差异。主要表现为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全血细胞减少和贫血、出血、感染。

如果治疗得当,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缓解甚至痊愈。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病急、病情严重,死亡率超过90%。

投保时,保险公司需要被保人提供病史资料、全血象、骨髓象检查,并根据治疗后骨髓衰竭程度、患者年龄,采用的治疗方法来综合判断风险大小。

根据上述核保资料,保险公司综合进行评点。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如果正患再生障碍性贫血,拒保处理;

●如果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且康复时间超过2年无复发,可考虑加费承保;

●如果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且康复时间不足2年,一般延期处理。

2
缺铁性贫血

缺铁性贫血是因缺铁引起的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及相关的缺铁异常,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贫血。

根据调查显示,孕妇和婴幼儿贫血的发病率很高,青少年如营养不良也易导致缺铁性贫血,中老年缺铁性贫血需警惕消化道肿瘤。

缺铁性贫血的病因为铁摄入不足,铁吸收障碍,血液丢失过多等原因。常见的临床表现有乏力、心悸、气短、头晕目眩、面色苍白等症状。

缺铁性贫血的预后通常很好,但需要查明潜在的病因,对潜在的病因要有详细而全面的了解,方能准确判断风险。

投保时,保险公司需要被保人提供病历资料、血常规、骨髓象的检查报告,以判断贫血的程度和性质。

根据上述核保资料,保险公司综合进行评点。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如果贫血的内在病因未查明,则延期承保;

●对于贫血的内在病因明确的,需要对具体病因进行核保,而非仅仅是贫血本身,然后再能给出核保结论。如果具体病因风险因素较小,则可以正常费率承保。

3
溶血性贫血

溶血性贫血是红细胞破坏加速而骨髓造血功能代偿不足时导致的贫血。

病因诊断可根据病历、体检、血液检查和抗人球蛋白试验等得出结论。

投保时,保险公司核保人员需要判断溶血性贫血的类别、目前血红蛋白和红细胞的数量,是否曾有溶血危象发生,有无脾切除等。

根据上述核保资料,保险公司综合进行评点。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如果溶血仅仅是因为药物引起,且已愈合,可考虑标准费率或者加费承保;

●如果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溶血性贫血,通常情况下拒保处理。

白血病

白血病是很严重的一种血液系统疾病,也就是“血癌”,其实是属于重疾险和防癌险的赔付责任了。

白血病可分为急性白血病和慢性白血病。

急性白血病的自然病程仅仅几个月,目前最好的治疗方法也就是骨髓移植了。

1岁以下,9岁以上,男孩,分型为L2、L3、M4、M5、M6、M7的患者预后不利。

慢性白血病其实还能细分为粒细胞白血病和淋巴细胞白血病,我国较为常见的是粒细胞白血病,30-40岁患者居多,治疗后生存时间约为3-4年。

如果是白血病患者,可以提交血常规化验结果、有无肝脾和淋巴结肿大,但是保险公司通常的处理方式都是拒保,毕竟白血病是全身血液型疾病,及时成功实施了骨髓移植,但是风险还是很大,无法确认排异反应究竟会如何。

以上核保结论作为有血液系统疾病人群的投保参考。一般来说罹患白血病就不要考虑投保了,基本不可能通过;如果是贫血患者的话搞清楚是哪种类型的贫血,如果是单一病因的缺铁性贫血,提供完整的资料,获得标准费率承保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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