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头发的那些事吗:垂髫 总角 及笄 束发 弱冠……

梅语飘湘 大明梅语 2019-09-11

《孝经》是古代的儒家伦理学著作,成书于秦汉之际,但传为孔子之作。其中有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意思是: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予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顺的开始。所以说,留长发从春秋战国时就有了,也就是说,古人是不剪头发的。

古代社会无论男女,都是要留长发的。等长到一定时年龄,便会为他们举办一些相关的礼仪,而这些礼仪大都与头发有关,在发型上男女还各不相同。例如:

1.垂髫。古时三四岁至八九岁的孩童,不戴帽子,头发下垂,所以称"垂髫",代称儿童的幼年。陶渊明《桃花源记》:"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2. 总角。古时9到12或13岁的儿童,头发梳成两个发髻,如头顶两角,称总角。宋·王迈有诗《白发吟》:“忆昔随群儿,总角混青衿。纵弱不好弄,既冠知惜阴。”

(总角发型)

3.及笄。古时女子年在十五岁时,把头发束起,并插上簪子,称及笄。表示已到婚嫁年龄。清袁枚有诗:“阿婆还似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

(及笄之礼)

4.束发。古代男孩一般到了15岁,就把头发束发为髻,称束发。《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束发男子)

5.弱冠。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帽子戴在束发之上。男子只有在弱冠礼之后,才可以取”字“,而此前只有父母长辈给取的”名“。左思《咏友》诗:"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

(弱冠之礼)

古人不剪头发,到成年时头发当然会有一到二米长,但是束起来的,又花费很长时间打理,所以并不紊乱。相反,古人剃掉头发是一种惩罚与侮辱,由此而衍生的词条也不在少数。

1.髡刑。将人头发全部或部分剃掉的刑罚,是一种耻辱刑,主要流行于中国古代夏商周到东汉。一旦被施以髠刑走在大街上大家都知道你犯过罪,人们对你避而远之,父母也会把你赶出家门。现今犯人在服刑期要剃掉头发的,其起因也在此吧。

2.剪发被褐。指当和尚,同“剪发披缁”。

3.截发留宾。晋陶侃少家贫。一日大雪,同郡孝廉范逵往访,陶母湛氏剪发卖以治馔款客,并剉碎草荐以供其马。

4.怒发冲冠。指愤怒得头发直竖,顶着帽子。形容极端愤怒。

5.结发夫妻。后人把第一次结婚的夫妻称为结发夫妻,是因为夫妻双方都是在结发时期就结成了夫妻。

6.发小。就是指父辈互相认识,从小一起伴随长大的玩伴,长大后又经常在一起的朋友。发小于同性之间叫作总角之交,异性之间叫作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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