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医圈里说“细辛不过钱,过钱赛红矾”?细辛有这么毒吗?
中药细辛
所谓红矾,就是指砒霜,主要成分是三氧化二砷(As2O3)。古代的生产技术落后,不纯的三氧化二砷呈红色,有剧毒,所以被称为红矾。砒霜还有其他称谓,例如鹤顶红、信石。
细辛不过钱,过钱赛红矾。这句话是说细辛的毒性可以媲美砒霜,如果患者服用细辛超过一钱,即3克,就可能中毒而亡。
细辛的毒性真的有这么大吗???
在东汉时期,医圣张仲景所著的《伤寒论》中,细辛的常用量是“二两”、“三两”,最高量是乌梅丸中的“六两”。
根据现在考古发现,东汉时,一两相当于现在的15.625克。也就是说,经方小青龙汤中细辛用量为三两,即相当于细辛用量为15.625×3=46.875克,这远远大于3克。
小青龙汤中,细辛用量为三两
那么,怎么会有“细辛不过钱”之说呢?此说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仔细翻阅文献,最终发现宋朝元祐年间,即公元1086年~1094年,闽人陈承在其所著的《重广补注神农本草经》中提到:“细辛,非华阴者不得为真。若单味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闭塞,不通者死,虽死无伤。近年开平狱中尝治此,不可不记。”
后来在大观、政和本草等诸多本草书中均有此说出现,明代李时珍所编著的《本草纲目》也引用陈氏之言,于是,“细辛不过钱”之说由此流程至今。殊不知,此乃断章取义之说,以讹传讹,误人不浅。
陈承所云“细辛不可过钱”的原文是“若单味用末,不可过一钱”。后学者将其前提“若单味用末”妄自舍弃,断章取义,就衍生出来今人所传的“细辛不过钱”之谬论。
细辛对肾脏有一定的毒性
现代中药研究表明,细辛对肾脏有一定的毒性,所以肾功能不全者,要慎用。细辛的毒性与其挥发油和黄樟醚有关,而细辛的挥发油及黄樟醚含量会受煎煮时间增长而降低,因而其用量与机剂型有关,还与病情以及煎煮有关,近年来不少医生指出,细辛煎服时剂量可加大,并指出重用细辛,可治急难重症。
刘沛然先生著有《疑难病证倚细辛》,书中写到,“为了探讨细辛用量,有一次竟喝下120克生药药汁,体验服后与饮前无何不适之感,各种检验亦无何变化。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从而大剂量使用细辛于无脉症、中心性视网膜炎、动脉栓塞性脉管炎等疾病的治疗中,取得了疗效。”而且,刘先生治疗一个动脉栓塞性脉管炎重症患者时,最大药量为每剂200克。患者不但没有中毒,而且还取得了良好的疗效。
刘沛然先生的大作
至此,我们可以得到结论:
1、吞服细辛粉末时,应遵循“细辛不过钱”之说;
2、煎煮细辛时,其有毒成分,如挥发油、黄樟醚等,可以挥发水解,所以可以根据患者病情,选用适量的药量,不必局限于“细辛不过钱”之说。
3、如果患者长期服用含有细辛的煎剂,应定期检测肾功能,以策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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