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四大阶段 日本已快实现三个

《调查清样》/东京——日本政府将自动驾驶分为4个阶段。第1阶段为自动刹车等单个功能,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市售车配备了该功能。

丰田和本田力争到2020年左右实现的高速公路自动驾驶实用化则属于第2阶段,即配备多项自动操作功能的汽车。

2015年10月,日产公开了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自动驾驶原型车,车上配备了12个360度识别车辆周围状况的摄像头,以及测量距离精度很高的激光雷达试制品;日产计划到2018年实现高速公路自动变道功能,2020年实现市区的自动行驶。这相当于第3阶段。

  第4阶段是完全的自动驾驶,驾驶员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加速、转向、控制等完全交由自动系统进行。日本一些地方城市因人手不足和亏损取消了部分公交线路,无人出租车作为替代手段正受到期待,据悉,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之前,日本计划在限定区域提供“无人出租车”服务。

当自动驾驶汽车开始普及,其面临的课题之一就是谁来承担事故责任,现行法律并未有明文规定。现在汽车事故的责任主要由驾驶员承担。《国际道路交通公约(日内瓦)》以及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车上乘坐驾驶员是汽车行驶的前提。如果由人工智能进行驾驶,这一前提或将被颠覆。日本政府将自动驾驶分为部分自动功能的“安全驾驶辅助”、无人驾驶的“完全自动行驶”等4个阶段。有观点认为,完全自动行驶应由企业负有全面责任,但人类仍然参与了前3个阶段,责任难以准确界定。2016年4月,日本警察厅针对企业进行的公路行驶试验发布了首个指导方针。此外,界定事故责任等讨论也已启动。但在自动驾驶汽车正式上路之前必须要修改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规。《国际道路交通公约》已开始讨论修改,如果得以实现将推动其他各国法律法规的修订。——《调查清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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