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土: 自尊价值几何?
前天去某文化创意产业园办事,正好目睹了这样一幕——
在收费处,抬杆后,有辆小汽车驶出,一收废品的中年男人,用电动自行车带着一大堆泡沫塑料箱紧随其后,欲乘机骑出收费站(旁边的人行道被用大圆石阻隔,自行车都很难通过,更遑论带着这么多东西了),就听“咔嚓”一声,拦车杆(辞典上作“拦道木”)落下时,擦着了塑料泡沫箱。值勤的保 安马上喊停,说:“你把拦杆撞坏了,不能走,等我叫队 长来!”
我不由停下脚步,看那已经落下的拦车杆,似乎并无什么异样。
很快,一穿着保 安制 服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老远就喊:“是不是钱多得花不了呀!我这个拦车杆1500元,掏钱吧。”
收废品的男子慌了神,赶忙解释,因为旁边的人行道过不去,不想麻烦保安大哥专门抬一次拦杆,就想趁前车刚刚过去一起通过,没想到把拦杆给擦了,“对不起,实在对不起,以后再也不这样了”。并且表示,他在这儿收废品多年了,从未发生过此事,这是第一次。今后再也不敢了。
而队 长则不依不饶,坚持让赔钱,并大声地呵斥着。我感到奇怪,无论是保 安、队 长,还是闯了祸的收废品者,全都未去仔细检查一下那“被损坏”的拦杆,到底是哪里给撞坏了,程度如何?收废品的就只是一个劲像孙子般百般讨饶,似乎只要不让我赔偿,你怎么说都行;而保 安队 长则像老爷般盛气凌人,大声呵斥着。僵持一番之后,队 长终于开恩挥手让收废品的走了。
然后,他转过脸来对那名保 安讲:“看到没有?学着点,对付这样的人,就要狠一点!”
保 安则说:“我刚来不久,所以马上就叫你过来了吗。”
“以后学着点啊!”队 长撂下这句话,又匆匆忙忙地走了。
我没有想到,此事会以这样一种方式了结。照我的理解,首先,收废品者不应以这样一种方式侥幸通过收费口,因为稍有不慎,那落下的拦杆,很有可能会砸到他的头上,他并未戴头盔,以前不就曾发生过一未戴头盔的摩托车骑手,在高速公路上,紧随前车欲通过收费口,被落下的拦杆砸死的事吗?并且,如真的碰坏了拦车杆,就应该去赔偿,像孙子般讨饶算怎么回事。
而那名保 安,当喊停了收废品者后,理应先仔细检查一下拦杆有无损坏,损坏程度几何。如只是轻微碰擦,并未损坏,那就应该马上让收废品者走人;如真损坏了,理应要求其赔偿,而非自己不做判断,马上喊队 长过来。假如此道口繁忙异常,岂不误事?
我不了解保 安队 长的官职有多大,但我想,无论如何,收废品的和你一样都是人啊,只不过他的工作是收废品,而你则是穿着制 服工作而已。你应该就拦杆的实际损坏程度做出判断,或让收废品的走人,或要求其赔偿,但前提是你要尊重他。假如拦杆只是轻微碰擦并未有实质性损坏,那你这么呵斥他就不对;如拦杆真的损坏了,就应该有礼貌地要求其赔偿,呵斥一番后让他走人同样不对。
而收废品者与保 安队 长,似乎俩人都同时忘记了一样东西——人的尊严。收废品者如已婚生子,那也是为人夫、为人父了,如因自己鲁莽的行为碰坏拦杆,就应该勇敢地承担起责任照价赔偿,怎么能够为了不赔偿而低声下气去求人呢?莫非你的人格尊严就这么不值钱么?
至于那名队 长,就更无权 力通过损害别人的尊严,来抬高自己的身价了,实际上,看他新来的手下之反应,效果就也十分的有限。
总之,无论是以放弃尊严达到免赔的收废品者,还是通过以蹂躏别人的尊严来满足自己私欲之队 长,他们配合默契地以通过牺牲人之尊严的办法,来平息了这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可他们想没想过,人的尊严又价值几何呢?难道一个人的尊严,还比不上价值1500元的拦车杆么?
而类似的事情又何止于此。朋友之女赴美留学,言美 国的教科书很贵,有些中 国留学生,家境也不错,舍得花钱买名牌衣服,可就是舍不得花钱买书,于是就拿着书在图书馆复印。复印者很清楚这些留学生的心思,可又能怎样,就只能用鄙视的目光注视着他去复印。为了省下一点书费,而不惜在别人鄙视之目光下去硬着头皮复印,自尊何在?
又,我初中的语文老师,为人刚正不阿。后考入警 校,毕业后当了一名警 察。听村里人讲,有一次,他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在停车棚遇见同样骑车上班的局 长,不巧的是,局 长的自行车倒了,他就在旁边,无动于衷,远处别的人见了,赶忙跑过来,帮局 长将自行车扶起来。我想,老师他不是不可以帮局 长扶起自行车,毕竟局 长年龄比他大,他这是放不下自尊,去做讨好局 长的事情。假如是位快退休的同事的自行车倒了,我想他一定会去帮着扶起来的。
北 岛言“卑 鄙是卑 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莫非“自尊”也成了“自尊者的墓志铭”?
二O一八年七月廿二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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