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作者:金观平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对在新发展阶段如何更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提出了明确要求。
坚持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创新发展注重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无论哪一个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都会影响到发展进程。
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比如,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要加快推进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改革。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把改革推向深入,更加精准地出台改革方案,更加全面地完善制度体系。
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部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有所分化。要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