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君《强奸费》
强奸费
新的法庭办公大楼落成了,全庭同志们忙于搬迁加班加点整理资料。为了能够有效地保留历史遗留的文书资料,又能够减轻搬迁的任务,我们还特意将七十多岁的老庭长叫到法庭,让他分挑有价值的东西。
在法庭的车库里,堆放着历年积存下来的一堆旧纸垛,几个年轻人在这堆纸里翻来翻去。老庭长坐在办公室的门口,喝着茶看大家忙活。
小刘是毕业考进来的小伙子,他拿着一个大本子,一页一页地认真掀开来,看了一会自己笑起来。副庭长老石问:“你在看什么?”
小刘头也没抬,继续翻着说:“这是一个收案登记本,好像是文革时期的。里面记载的东西真奇怪啊,你看。”说着,他把那个本子递给了石庭长,并指着本子说:“这个案由是强奸罪,处理结果是回本村教育,法庭愣是没处理。”他这一说,大家都感觉十分好奇,奏到跟前去观看。
老庭长笑着说:“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当时全国砸烂公检法,法庭的权力可能还不如一个大队的民兵连长的权力大。现在赡养案件都到法庭来,那个时候赡养案件根本不用出村,调解主任和民兵连长就可以办了这个事。”
小刘好奇地问老庭长:“大伯,你在法庭的时候,有什么稀奇的案子吗?”
“有啊。”老庭长依旧笑咪咪地说:“有些案子听起来都好笑。”
石庭长冲着老庭长说:“那你就说说,让我们也开开眼。”
“有这么一个案子。”老庭长慢条斯理地说:“原来是一个村的农民,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其实村里有很多人都知道。有一天,这两个人睡觉的时候,女人的丈夫回来了,逮了个正着。女的说是男的强奸她,男的没办法,只好跪地磕头求饶,那个丈夫说饶你也行,你给我一千块钱吧。男的说我也没带着,得回去才能拿呀。那个丈夫说如果你走了不承认怎么办,写个欠条吧。于是丈夫找来纸笔,那个男的就写了'今欠强奸费一千元。’后来,这个男的回家后果然翻脸不给钱了。丈夫就拿着纸条来法庭告那个男的,要求法庭主持公道,为他讨回一千元钱。法庭的人员一看是刑事案件,就说你得去派出所,这个归他们管。那个丈夫就拿着纸条去了派出所,你们猜怎么样?”老庭长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大家听得正在起劲,老庭长这么一问,小刘抢着回答:“是不是把那个男的逮了?”
老庭长说:“是啊。派出所一听是强奸案件,接着就把那男的抓了起来,他还抵赖,但自己写的是强奸,有嘴也说不清,最后被判了三年。而那个丈夫也因为敲诈勒索被派出所抓了起来,好说孬说没有判他。”
大家哈哈大笑。感觉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当然,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全体社会的法制水平都得到提高,那样荒唐的事情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