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有效的“送教上门”工作模式初探
开展有效的“送教上门”工作模式初探
——以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例
司波(sb1058052903)
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571900)
[摘要]:送教上门是指专为因身体等原因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的一种接受义务教育服务模式;是在“零拒绝”和全纳教育思想影响下,开展特殊教育“个别化教育” 的实施形式之一。送教过程中会遇到送教对象残疾程度极重、个别差异大;送教地域较广,师资力量不足与师生安全;送教对象家长的配合与理解等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手段措施进行送教。
[关键词]:送教上门 送教现状 有效模式
一、送教上门的概念
送教上门是指专为因身体等原因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的一种接受义务教育服务模式;是在“零拒绝”和全纳教育思想影响下,开展特殊教育“个别化教育” 的实施形式之一。
二、开展送教上门的必要性
1.国家的政策导向
我国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殊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纲要》在第十章专门就特殊教育作了阐述: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2.法律意识及教育思想的影响
随着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意识和“零拒绝”、“全纳教育”等教育理念已深入每一位公民的意识中;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所有适龄儿童都应享有接受有效的、满足个别化需要的义务教育的权利,残疾儿童也不例外。因此,送教上门的理念就渐渐形成并为我们所知。
3.增加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途径
在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途径中,单纯的肢体残疾儿童如果能够借助辅助器械到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那么责任学校应无条件接收并为其改造无障碍设施创造良好学习环境;而对于智力、听力、视力、自闭症等各类残疾儿童来说程度较轻的可以随班就读,中重度的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除此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极重度的残疾儿童因种种原因被关在家中无法接受义务教育,他们的受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4.保障极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如何使社会上这一部分重度的残疾儿童也能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提出了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把教育的场所转移到学生的家里,使其在家里就能受到教育并且这种方式是可操作和可实现的。
三、送教上门工作的现状
为了保障开展的送教上门工作取得最大效果,需要在各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但就目前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的情况而言,还面临着很多困难需要及时解决:
1.送教对象残疾类别以及具体情况不清楚
在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之前,首先要了解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以便开展有效的送教上门;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初期,我们所拿到的送教上门对象的名单是由上级部门提供的一个大数据。这其中里面有的学生残疾类别不清楚,具体情况不明确需要进一步的核查。
2.送教上门对象分布区域广且师资力量不足
作为本县唯一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自然而然要承担整个行政区域内的重度残疾儿童的送教上门工作,这样一来我们的师资力量就显得捉襟见肘;而且距离县城远且交通不便利的地区给送教上门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并存在着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学校一共有35位在岗教师除去4位借调的老师,实际在校教师31人(包含校级领导)都要参与送教工作;虽然送教工作并不是每天都开展,但是隔周一次每次不低于90分钟(两节课)的要求也需要我们的老师在每次送教之前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况且周一至周五我们教师要承担在校学生的教学任务。因此,可以说工作任务非常重。
3.送教工作缺乏必要的专业支持
目前,我县送教上门工作由特殊学校和普通学校合作送教,普校负责送文化知识特殊学校负责送康复训练。但显然我们在面对这些极重度的残疾儿童时老师们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储备还远远不够,有些重度残疾儿童更多的是要接受专业的医学康复,有的残疾儿童还需要一定的心理治疗、心理咨询。
4.家庭条件不满足以及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不够
目前,我校所承担送教上门的对象重度残疾儿童他们都有很多相似点。
首先,这些重度残疾儿童家庭都很贫困,有的是为孩子治疗而负债累累放弃了继续治疗,有的是其本身家庭就是贫困家庭。
其次,家长的支持与配合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家长不支持,碍于面子和名声的原故有的家长不承认孩子是残疾的事实,也就不愿接受我们提供的送教上门服务;另一方面家长同意接受我们的送教上门服务,但表现出极大的不配合。想教授他一些基本的康复训练手法让他在家也能为重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但他不学并且说学不会;要求他送孩子到特殊学校或附近资源教室借助康复器材训练,他推脱没时间。
5.送教过程中遇到了语言沟通困难的问题
在送教上门过程中我们还遇到了语言沟通等方面的障碍,导致交流不及时。
首先是送教对象,重度残疾儿童大多在语言交流方面存在着障碍。很多小孩只会说简单的方言或者根本没有语言能力,我们教师以内陆的居多用普通话与学生无法沟通交流;其次家长听不懂普通话,教师向家长了解孩子的基本情况也存在着沟通困难。
四、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
1.排查送教对象,了解学生障碍类型等基本情况,采取有效的教育手段和安置形式。
送教之初我们组织对拟送教对象进行逐一排查。首先,排除年满18周岁的残疾学生。按照规定他们已经超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不属于送交范畴,可由家人进行生活能力的培养。其次,排除单纯的肢体残疾。这部分学生他的智力等各方面都没有问题,只因单纯的肢体障碍而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这一类我们建议由责任区内普校定期上门开展送文化课,让这类学生能够学习文化知识。第三、送教上门对象残疾程度重、个别差异大。对此我们为每一位送教对象都制定了针对性的送教计划,抓住送教对象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有效的个别化教学。
2.对送教对象实行按片区划分,合理规划送教路线合理搭配送教老师。
根据送教上门对象分布的地域性,为合理优化送教上门活动方案避免教师送教途中出现走错路、绕路等情况。我们按同一片区、同一路线相邻的几个送教对象安排在一组并根据他们的障碍类型搭配教师资源,开展最有效的送教。
确定送教时间定期送教。送教之初我们就制定了详细的送教计划表,明确规定送教次数和送教时间。在计划表中我们有详细的送教时间及期数,为了保证送教的效果与质量,我们对送教方式做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在送教时间上我们规定每学期一共开展十期送教上门活动,每间隔一周要开展一次。
其次,送教方式上根据重度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①若是极重度,完全没有行动能力的。我们要求教师一定要按时深入学生家庭,对孩子的康复训练做一些指导以及培训家长在家利用一切条件对孩子进行康复训练。如,训练孩子养成如厕习惯、利用家里的助行器训练孩子的行走能力、利用家里的实物训练孩子的认知能力等。
②若是需要借助康复器材开展康复训练的,我们就充分利用片区内的资源教室以及我们特殊教育学校专业的功能室开展送教。
具体规定:家长每周可定时送学生到资源教室或特殊学校功能室进行康复训练,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五并且是责任送教老师该时间段在学校没有课时任务。这样重度残疾学生到功能室康复训练时送教老师才能为其提供一对一指导,才能把送教上门的效果最大化。到校康复次数不定,具体视家长时间及责任教师时间而定;只要家长有时间送过来并且责任送教老师该时间段在学校没有课时任务,教师有时间指导学生训练都可以。这样既保证了送教时间及次数,更保证了送教的质量与效果。
3.加强教师送教上门的专业知识培训,补充专业器材设施设备。
为打造专业的送教团队,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保证送教教师能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康复训练指导。学校努力为教师创造和提供学习机会学习先进的送教上门理念以及康复训练专业知识,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申请专项资金购买送教上门所需要的专业康复器材设备,保证康复训练的开展。
4.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在送教过程中,每个小组都搭配有本地教师并联合责任学校的教师开展工作,积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首先,让家长摆正心态接受孩子残疾的现实;接受教师送教上门并要积极配合;按时送学生到资源中心或是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康复训练。除此之外,家长还应认真向送教教师学习请教简单的康复训练知识以便在家为孩子进行康复训练。
总之,在送教上门过程中应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并排除一切困难,为送教对象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服务,让送教上门不流于形式。科学的送教计划、健全的工作制度能够为送教上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 丁勇.残疾儿童权利与保障.南京师大
[3] 叶发钦.特殊教育教师的核心专业能力.华中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