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系列1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2024-04-20 15:54:36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57期文章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案件案由》变更“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为第三级案由“84.买卖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本期我们将对这一类案由进行简单的了解。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向特定或不特定人发出要约邀请,投标人通过投标发出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作出承诺或再经磋商而签订的买卖合同为招标投标买卖合同。一、招投标合同中“低于成本”的认定与一般合同的自由协商定价有所差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低于成本价签订的招标投标合同无效,这是为了避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但确定成本价的标准,存在两种方式:鉴定造价后对比报价与造价的差额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民提字第142号案件中认为,即使不考虑南海二建应获得的人工利润,该工程造价成本亦需37886958.71元,相对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29134105.62元,差额比例超过20%,即涉案工程的投标价远低于成本价,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属无效。虽低于行业成本价但符合个别成本的,不宜认定为低于成本。所谓“低于成本”,是指低于投标人为完成招标项目所需支出的个别成本。由于每个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与条件不同,即使完成同样的招标项目,其个别成本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管理水平高、技术先进的投标人,其生产、经营成本低,有条件以较低的报价参加投标竞争,这是其竞争实力强的表现。实行招标投标的目的,正是为了通过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特别在投标报价方面的竞争,择优选择中标者,因此,只要投标人的报价不低于自身的个别成本,即使是低于行业平均成本,应当允许并提倡。通常情况下会以鉴定造价作为重要标准判断报价的合理性,但第二种方式考虑到供应商能力及技术的差异性,在供应商能举证证明报价不低于其自身完成特定事项的成本价的,不应否定该等合同的效力。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赣11民终37号案件中认为,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每公里营运成本为7.60元的鉴定意见,是社会营业成本,并非投标人为完成招标项目所支出的个别成本。该鉴定机构在鉴定意见书中亦确认不排除存在竞标公司因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方面等原因其营运成本低于社会营运平均成本的情况。原审判决后,江西上饶周华恒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周华恒源专审字[2018]第014号专项审计报告的结论是德婺客运公司为完成德兴铜矿外线通勤业务所需支出的个别成本为5.49元/公里,低于中标价6.09元/公里。因此,宇宏运输公司主张德婺客运公司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没有事实依据,德婺客运公司中标有效,其与江铜德兴铜矿就该中标事宜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有效。二、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我国法律对于中标后的合同内容变更是有限制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甘民二终字第195号案件中认为,因《招标投标法》对变更招标文件的合同效力未作出强制性规定,本案中政府采购购销合同仍然有效,但变更后的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时并非恶意变更合同内容,而是因不了解具体情况,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具体要求过于宽泛,在签订合同时虽予以明确,却构成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更。这就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的主体需对招标事项进行必要的了解,避免后期产生歧义。三、中标通知书具有约束力,应审慎核查投标前确认的合同主要条款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为了避免后期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而影响合同顺利签订,一般会将合同主要条款作为招标的内容之一,并要求投标人确认对合同主要条款无异议。但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可能未重点关注合同主要条款,从而在签约时产生争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豫01民终6247号案件中认为,华龙公司称其中标后,天冰公司拟与其签订的合同明显不对等,加重了其责任义务,但华龙公司系在对合同主要条款签字认可后,仍参与到竞标环节并最终中标,且华龙公司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天冰公司拟与其签订的合同与其之前签字确认的合同条款存在明显不一致的情形,依法应由其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华龙公司中标后未于约定期间内与天冰公司签署合同,视为其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四、保证金的金额超出法定限额的效力存争议保证金是为了保障投标人依据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如实履行相应的义务,保证金的数额一般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一般会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全额支付保证金。但招标人确定的数额可能较高,投标人一旦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形,将对保证金金额提出异议。实践中,对保证金是否应符合特定标准存在争议。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酌情调减保证金金额。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豫07民终471号案件中认为,虽然法律法规没有对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数额作出规定,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办法》规定,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凤湖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收取中建五局500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依据,故法院对超过部分不予支持,支持扣减投标保证金50万元为宜。依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调整保证金金额。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鲁09民终3217号案件中认为,虽然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作出了限制,但该规定并非效力性规范,对于招投标双方自愿达成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未作出禁止性规定,投标保证金系上诉人公司自愿缴纳,因此上诉人以此要求返还超出比例部分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五、律师建议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相比其他买卖合同纠纷具有其独特性,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才能保障招标投标正常进行。招标人应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了解招标事项,准确表述招标需求,并了解是否有阻碍招标事宜顺利推进的情形,以免因此遭受不利益。投标人则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确定能否完全响应招标需求,在努力争取交易机会的同时,避免因投标而损失保证金。 赞 (0) 相关推荐 何红锋:招标投标合同成立的时间 ★ 中国招标 ★ 一.不同的看法及法律意义 由于招标投标的目的是订立合同,通过招标投标订立的合同什么时间成立就成为了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一时间决定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何时开始对招标人.投标人产生 ... 投标保证金纠纷实务解析:如何依法请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般来说,对于投标保证金发生纠纷,绝大多数都是投标人起诉招标人要求返还保证金的情况,因为一般的招标文件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要求缴纳,那么往往该投标人已经失去了投标 ... 司法实务中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与损失计算标准 作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白如银 <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投标担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借鉴<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 ... 合同纠纷系列13:悬赏广告纠纷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51 期文章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 合同纠纷系列14: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54期文章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在生活中较为常见,针对分期付款有特别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分期付款中常见的所有权保留.取回权等特殊制度让这类纠纷更具独特性.本期我们将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 当施工合同、承揽合同、买卖合同纠纷等7种案由遭遇工程总承包 1000个人眼中1000个哈姆雷特 --当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买卖合同纠纷等7种案由遭遇工程总承包 杨元伟 <民法典>第791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 ...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的‘当事人’是否为合同缔约方”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4-12-12 23:23: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 ... 实习生办案总结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Ⅹ)) 前言:本文所涉是商品房质量瑕疵的一个现实案例,通过案例发现问题,找到问题的答案是非常好的学习方式.至此,实习阶段十个总结完成.以后再写此类法律文就应该更规范.更有深度了. 一.案件简单描述: 记得我们 ... 合同纠纷系列之18:业主能否以物业服务瑕疵拒付物业费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65期文章 业主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交纳物业费,业主有时会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付物业费,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正当理由"的认定, ... 买卖合同纠纷之主张合同到期款与主张产品品质问题之间的较量 在买卖合同中最常见的纠纷是合同款没有正常支付.而在卖方主张到期款时,买方一般都会以涉案产品的品质有问题来对抗,那么两方的较量中一般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笔者经办的一个案子,代理的是卖方,当时是买方起 ... 合同纠纷系列之17:业主如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63期文章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 ... 合同纠纷系列之12:如何认定协议管辖“约定不明”?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449期文章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协议管辖应满足书面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条件.但实践中协议管辖条款却往往在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况下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