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泰县沙浮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拟调整公示
由永泰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沙浮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21年1月15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位于永泰县樟城镇沙浮宗地编号为樟[2020]拍1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鉴于已出让地块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裕源厝需采取原址修缮改造,导致原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条件无法实施,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在计容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强制性指标和规划依据不变的前提下,对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如下调整:
1.应保留出让地块内不可移动文物点裕源厝,采取原址修缮改造,产权归政府所有,用地面积984平方米,该建筑面积计入出让地块的总建筑面积统计,但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统计;同时满足消防间距控制要求。
2.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要求上适当折减,机动车停车折减系数由70%调整为折减系数大于等于51%,非机动车停车折减系数由70%调整为折减系数大于等于52%,配建的机动车公共周转车位由20%调整为大于等于14.6%,同时局部地下室考虑预留机械停车泊位改造空间。
3.沿城市主干道及大樟溪布置的建筑正面阳台封闭,侧面阳台结合整体景观风貌可采用封闭或半封闭设计。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拟调整前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城乡规划中心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局城乡规划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者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按照规划程序进行调整。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李炆真
联系电话:15080058171
附:沙浮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拟调整公示图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