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垃圾管理失控久拖不治应当启动问责机制

一向具有媒体监督敏锐触角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直播节目《今日新闻汇》,
昨晚“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特别策划专题节目中,对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临高县建筑垃圾管理失控破坏生态案件进行专题评论,引发广泛关注。
本期节目由帅哥主持人张鹤主持,
邀请特约评论员海洋教授对此作出专题评论。 
 
主持人:
2021年9月,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临高县督察发现,临高县建筑垃圾管理机制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相关部门和乡镇监督管理责任缺失,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频发,破坏生态环境。
 
评论员:
问题的严重性超出一般人想象,例如;
一、随处可见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督察组的通报指出,博厚镇、调楼镇、新盈镇、东英镇、多文镇等镇墟,道路两旁随处可见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现场核查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点20余处,其中3处面积均超过2000平方米,龙灵村违规堆放点占用基本农田约1400平方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杂堆放产生的渗滤液直渗地下,污染环境。
截至督察时,临高县未建立规范的建筑垃圾利用处理设施,建筑垃圾规范利用率为0;仅有的11个乡镇设置的临时堆放点,住建部门未进行评估审查,也未明确选址标准要求,任由各乡镇随意选定。现场抽查5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选址均不规范。
二、多次督察、媒体曝光依然故我。
督察组的通报披露,临高县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由来已久。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就有群众举报临高县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问题。2019年以来,新闻媒体多次曝光临高县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第九督察组针对该问题公开约谈临高县政府,并列为典型案例要求临高县政府重点督办整改。
去年,海南百天生态环保整治大督察期间,《今日新闻汇》还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特别报道中,专门就临高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做过专题评论节目。
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尽管历经中央环保督察、海南百天生态环保整治大督察、新闻媒体曝光,但临高都只是被动地仅针对督察、曝光的个别堆放点应付式整改,并没有对全县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治理;所以后果越拖越严重,积重难返。
主持人:
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恶劣的后果?
评论员:
督察组的通报指出三大原因:
一是县政府不重视
临高县政府贯彻落实省有关部署要求不力,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不重视,责任压得不实。
二是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住建、市政园林、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乡镇履职不到位,整改工作不严不实,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视而不见;部门和乡镇之间互相推诿,“部门推乡镇、乡镇看部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去年,《今日新闻汇》记者在采访临高垃圾随意丢放问题时,就遭遇了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不作为,当即在节目中予以曝光,引发舆论关注。
三是失职失责
对治理建筑垃圾这一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缺乏系统性、实效性,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主持人:
请问如何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评论员:
对督察组通报的临高县建筑垃圾失控久拖不治,政府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人们发现,似乎目前还未见有相关领导干部以及职能部门因此引咎受罚。
从人民群众的视角而言,上述堵点问题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应当是启动问责机制。
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沈晓明书记要求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
问责制是指问责主体对其管辖范围内各级组织和成员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对临高来说,省督察组严厉问责临高县政府,县政府则应严厉问责下属各职能部门,特别是相关责任人。
只有通过严厉的科学规范的问责,才能唤醒责任意识、激励担当作为,警示下不为例,进而从制度机制层面来解决根本性、长远性、深层次的问题。
希望临高相关部门能够记住海南省委并部署全省“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时的要求: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评判标准;对只下基层不解决问题、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评价不高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批评乃至撤换,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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