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艺术美的初步思索
书法之美,有实用之美,有艺术之美。
但艺术之美不外乎具象与意境两类。所谓具象,主要包括构成书法的基本元素:线条、符号、构字、字体、色彩、文辞、笔法、布局,它们分别以不同的形式与表象存在于不同的书法艺术作品当中,给人以视觉方面的美的满足和愉悦;而意境美,则是借助速度、节奏、韵律、结构等这些与艺术关联的、关于物理和心理有机结合的审美元素,折射出艺术美的高度与层次,在这一层次中,包括有艺术家的思想、价值观、人生观,包括艺术家的德、才、知、智、能等。
基于此,书法艺术同时应当也是关于哲学、关于思想、关于诗与情、与理、与义的艺术!书法艺术的意境美则缘于艺术家人生的高度与境界,因此,真正的艺术,不仅可以怡情、养性、强身、健体,更能启迪智慧、荡涤心灵、成就人生。
可见,具象与意境之美既构成书法艺术美的体系,同时,也构成了书法艺术美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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