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喜上添喜旅行社有限公司账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2

第二章    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2/5

第三章    资金管理制度                          5/6

第四章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6/8

第五章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8/9

第六章    往来账务管理制度                   9/11

第七章    存货管理制度                         11/12

第八章    出入库管理制度                      12/14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4/15

第十章    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                15/18

第十一章  支票管理制度                         18/20

第十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20/24

第十三章  发票管理制度                          24/27

第十四章  暂借款管理制度                       27/28

第十五章  报销审核制度                           28/30

第十六章  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30/31

第十七章  印章管理制度                             31/34

第十八章  合同管理制度                             34/40

第十九章  回佣管理制度                             40/41

第二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41

第二十一章 税务制度                                   41

第二十二章 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措施         41/46

第二十三章 附则                                       46/47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遵义喜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岗位: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设计、制订、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导下属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设计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子公司的往来核算、核对、报表催收和汇总、业务指导、信息传递等相关业务。

  会计工作职责 :

  1、按照会计核算规范要求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管理会计核算软件。

  2、具体审核、处理会计凭证。

  3、具体承办涉税事务,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4、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5、核算存货的入库、领用、退货,定期组织对相关仓库抽查盘点,审核《库存物资动态报表》。

  6、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出纳工作职责 :

  1、负责银行、现金帐目的登记与核对及日常备用金的提取,严格遵守现金限额保管制度,所需款项及时提取,超限额款项及时交存,及时清理银行未达账项。

  2负责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汇票等结算业务的办理及网上银行各类业务。

  3、有权对不符合本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货款支付及费用报销,拒绝办理支付手续,并向成本会计反映,必要时可向总经理反映。

  4、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成本会计工作职责:

  1. 负责与关联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 负责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3. 负责完成月度、年度经营情况分析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4. 统筹安排部门人员工作。

  5. 主抓内控方面的工作。

  6. 做好每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及监督、监控工作。

  7. 负责完成关联之间往来业务的账务核对工作。

  8. 负责项目成本核算与控制;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1)经理

   A、日常工作

   1) 协助副总制订公司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在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编制资金、收入、成本、费用计划,经批准执行。检查和监督执行的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财务资金、成本、费用信息;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3) 审核会计凭证,完成记帐、核算以及报表工作;

   4) 协调工商、银行、税务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B、隶属关系

  1)直属上级:副总

  2)直属下级:成本会计、销售会计、物业会计、出纳、文员

   C、岗位期望:成为合格的高级财务经理

 (2)成本会计

  A、日常工作

  1)在财务经理领导下,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核算制度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帐,要求帐目清楚、数字正确、登记及时、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2)及时了解,审核公司往来帐款的具体情况,并建立明细帐和进行明细核算,了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结算;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特别是与合同预算部的紧密联系,正确进行收入、费用、成本的归集和核算,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部门;

  3)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核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4)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务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B、隶属关系:财务部经理

  C、岗位期望:成为专业财务主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尽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财务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各级领导应当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一律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财务工作。

  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监交;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

   第三章 资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资金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落实资金用款计划,加强对资金支付的日常控制。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进行分析。

    (二)公司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岗位职责,制定内部稽核和控制制度,以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和完整。

   (三)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现金的开支范围。制定了现金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和签发,签发支票必须注明用途,支票印鉴由专职审核人员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等控制管理制度。

   (四)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有关补充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

   (五)根据公司商业票据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在日常进行票据核算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办理账户处理。各票据经办人员在办理票据交接手续时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收到的票据在未使用前(包括到期托收、贴现或背书转让前)应每天移交指定的银行委托保管,不得将收到的票据任意存放在办公场所,以确保商业票据的安全完整。

   (六)公司按不同经济业务的性质制定了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付款程序。会计人员对于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备的款项,经办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七)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往来结算账户的明细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收付及增减变化的原因,月底对各往来款项余额提供经办人员核对并及时办理债权债务的清账工作。同时按资金归口管理原则,明确清账措施,落实经济责任,以加快资金周转。 

  第四章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会计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一)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个人的劳动报酬;

  2、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规定为2,000元);

  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6、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批准。

   (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

  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部根据日常现金支出量的多少,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核定,并报开户银行批准。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领一般为3---5天的支用量。

  2、公司各单位现金支出的范围要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管理的安全。

  库存现金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

   (三)现金的核算和清查:

  1、公司现金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应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成本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凭证),对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现金付款手续,并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2、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3、为了加强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错,财务部负责人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后应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出现诸如人员变动或其他异常情况应随时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现金(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应建立出纳人员、专用印章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和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l、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制定的,具体是: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其保管应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及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3)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5)货币资金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出纳人员保管,应实行印鉴分管制度。

   (6)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存款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2、建立银行结算凭证、收据和发票的“收、发、存”管理制度,领用的收据和发票,必须登记数量和起讫编号,由领用人签字,收回收据和发票存根,应由保管人员办理签收手续,对空白银行结算凭证、收据和发票应定期检查,以防止短缺。

  3、对现金收付的交易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收付款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与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与“现金付讫”章。

  4、对公司的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第五章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

  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

  4、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对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委托手续。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管理的规定

  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

  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

  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将公款移作他用,特殊情况由单位领导同意并说明原因后报财务部批准。

  6、其他货币资金由财务部根据需要设置明细账和相应的台账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六章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账款管理

  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薄”,收到应收票据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验收,对合法的应收票据要逐笔记录应收票据的种类、编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薄”内逐笔注销。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每月终了,将已确认收款的收款单据全部处理完毕,确保总账、明细账相符,并及时办理对帐,把拖欠的应收账款余额反馈给销售责任部门,督促经办人员及时进行催讨,加速货款回笼,避免发生损失。

  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 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二、应付帐款管理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有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第七章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7、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八章   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 产品的购入

  产品购入必须持有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供应商按购物申请单所购产品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等到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仓库部门在将产品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产品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产品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二、产品的出库

  产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月末时,仓库人员将提货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和设计预算开具领货单,由销售员填制,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货单一式三联,销售部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用品由部门经理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品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产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月末销售部和仓库管理员要搞好产品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月末销售部根据产品领料单编制产品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产品出库汇总表,销售部、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凡大宗产品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产品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账外资产。

  其他

  1、低值易耗品: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2、退货,返换: 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换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换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换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销售部门或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盘点: 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产品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代销商品的管理: 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5、积压物资: 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努门尽早处理。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行政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由公司设备处及其使用单位负责,财务、行政部门参与。

  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根据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情况,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各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报经公司设备处审核鉴定后,上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3、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4、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章  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体制。成本管理是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的总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成本指标,并纳入经济责任制体系进行分解、落实和考核。

   企业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工具请领单等,并作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企业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内部结算的方式,本着既满足往来结算的要求,又简化手续的原则,选择使用在财务部门设立结算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往来结算,核算工作较简单。

   各种内部结算价格,以每年修订一次为宜,但如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动,影响成本的准确性,可在企业领导下,由有关部门协作研究修订,经批准后施行。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价格标准。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经济核算制,在企业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的前提下,建立企业各单位(成本中心)分级归口管理的经济核算网络,形成纵向为公司、部门、小组(个人)核算;横向为产品设计、物资供应、生产计划、经营销售及财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全面经济核算制。各核算单位都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明确分工职责,结合企业经济责任制和成本管理责任制考核,开展内部经济核算。

   企业应结合内部经济责任制,将成本计划和目标成本的各项指标细化,层层分解,实行成本分级归口管理,并对实际的生产耗费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有效地控制经济活动,实现成本控制,完成目标成本和成本计划。

    公司各部门应于年度结束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每月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应于每月25日前报成本会计审批,经审批后,应严格执行。

  费用开支预算变动10%以内的,由公司财务会计审批;预算变动达10%以上的,修订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该审批权限适用于本章所有费用)

  费用开支的审批规定:

  1、公司办公经费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办公室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2) 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人事部归口管理。

  (3)业务活动经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领导掌握使用,记卡限额并用专项报销单报销。

  (4)各项广告费均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5)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向各归口部门的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各项管理费用的规定:

   1、差旅费用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财务部、子公司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子公司总经理出差,应事先请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差旅费用预支单”,由公司部门经理、成本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由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公司总经理签方为有效。

   2、交际应酬费

   因开展业务的需要,交际应酬费用应每月制订预算,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超过预算的经由总经理审批。

   3、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区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规模、业绩、各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承担责任;奖金与各单位的利润挂钩。

  4、保险

  公司的保险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包括投保险种,选择保险公司,索赔等。各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办理财产保险等事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因公死亡及负伤保险。

  各子公司应协助保险合同的执行,遇有保险事项发生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以便及时办理索赔。

  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账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账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账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7、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8、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一章  支票管理制度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成本会计、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成本会计批准后呈报总经理。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成本会计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十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以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为依据,综合地反映公司在预算期间的全部经济活动和结果,其内容概括地分为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

   公司将建立全面预算的决算审批制度。预算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对综合预决算、分项决算进行监督,财务部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分析,对各责任单位的预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一、预算范围:公司所属各中心、分公司及职能部门。

  财务预算主管的职责:

  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2、提供各部门所需生产、收入、成本与费用等资料,以供编制预算时参考;

  3、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提出建议事项,交董事会讨论;

  4、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并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出“Y/N”的初步评价;

  6、监督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一)预算制定与执行

  公司采用以集权为主、适当分权的编制模式。又称“先自上而下,后自下而上”模式,即由公司高层管理者根据企业战略目标确定预算目标,预算管理委员会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预算责任部门,各预算责任部门根据分解目标和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并逐级往上汇总,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平衡与综合,最后得出公司总预算。

  (1)制定下达预算目标。

  企业最高决策部门根据企业的目标和发展战略,对预算期的经济形势式进行预测,并做出相关决策,提出预算期的销售、成本费用、利润等财务预算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董事会下达各预算执行部门。

  (2)编制上报预算草案。

   各预算执行部门按董事会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预算编制政策,结合自身的特点以及执行条件编制详细的部门财务预算草案,上报董事会。

  (3)审查平衡预算草案。

   董事会会对各预算执行部门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会总、协调,并进行综合平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意见,并反馈有关预算执行部门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财务预算。

   董事会会对各预算执行部门修正调整后的部门财务预算方案,进行讨论并编制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在编制过程中,对于不附合企业发展战略和预算目标的事项,返回预算执行部门,再次修正和调整,经过多次讨论、调整,达到综合平衡,在此基础上正式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并提交单位最高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预算指标。

  预算管理委员会将已经最高决策机构审议批准的财务预算,分解成一系列的指标体系,由董事会下达预算执行部门,再由预算执行部门将预算指标分解,逐级下达各基层单位执行。

  (二)文字说明书:

  1、销售预算说明。内容:市场的展望、新产品的开发、旧产品的淘汰、新客户的开发或旧客户的淘汰等情况(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说明销售量、销售额及回款(区分现销、预收、应收帐款)、广告或其他销售推广政策、售价政策、授信及账款回收政策、业务人员的增减异动、销售费用的限制、本年度营销方面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的说明。

  2、生产预算说明。内容:生产部、财务部就产量及营销能力运用预算,质量预算,设备更新、改造、维修、淘汰等预算,人员合理化预算,成本控制预算,本年度生产上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加以说明。

  3、存货预算说明。内容:采购、销售、财务部等部门就库存政策、采购政策、付款预算等加以说明。

  4、薪金、人力资源管理预算说明。内容: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就组织编制合理化预算、人员增减异动人力发展训练预算、管理规章办法的推行预算等加以说明。

  5、财务预算说明。内容:财务部就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预测、现金预计情况进行说明。

  二、月份预算

  (一)、每月10日前销售部完成《产品别——销售预算表》的编制,报送成本中心,抄送总经理,并于本月13日前完成与成本中心之间的协商调整;15日完成打印稿签字确认。

  (二)、每月15日17点以前所有预算部门必须将预算表(邮件),发至成本会计和总经理邮箱内。

  (三)、每月19日前预算主管将调整落实的全部上报预算表格打印,连同汇总预算主表报成本会计及总经理处。

  (四)、每月25日前,预算主管将最后确定的预算数据以邮件形式颁布至各预算报送主管。

  (五)、每月26日开始预算执行。

  现款销售——每月26起至次月25日,按收到款项完成发货并开具发票情况,确定完成数额。

  回款(预收、应收)——每月26起至次月25日,按财务收到款项并确定入帐的金额,计算数额。

  收入(赊销)——每月26起至次月25日,按财务开出销售发票的金额,确定完成情况。

  所有预算支出均按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实际发生额计算执行结果。

  三、财务部审核流程:

  现金流入的审核:由出纳将每日回款情况报销售部,经明确具体客户及相关资料后,及时报成本会计,确定预算完成情况。

  预算支出的审核:

  各中心、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表》列支的项明细,在原始凭证(如:借款、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要严格对照已报送的收款及用款预算审批,如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项目或金额,要首先把好关,采取删除、推迟或列入下月预算等措施,以保证预算完成率达到规定的指标以上;

  财务部在审核各中心、职能部门借款、报销单据时,要严格对照已编收支预算,对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项目或金额,更要把好关,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采取删除、推迟或列入下月预算等措施;

  财务部每日需在下班前编制《当日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日报表》,并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结余额提出现金调度建议,如:(1)总公司拨入资金;(2)借款;(3)待收回货款后再支款;(4)暂缓现金支出等。

  四、资金调度

  公司营运资金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报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和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现金流量预算(含国内银行短期借款预算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奖惩规定

  每月召开预算会议之前,预算主管会计将上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核定各核算中心上月的实际回款或支出与预算的符合率,并将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

  1、销售回款预算的考核和奖惩

  (1)预算符合率达到或高于90%为优秀。按月奖励销售部门主管领导及分管预算的有关人员共1000元奖金,由主管领导(副总)进行分配。

  (2)预算符合率达到或高于80%为良好。按月奖励销售部门主管领导及分管预算的有关人员共600元奖金,由主管领导(副总)进行分配。

  (3)预算符合率达到70—79%为一般。不奖不罚。

  (4)预算符合率低于70%为不合格。抵消下一次的获奖(优秀或良好)。

  (5)未能按时提交销售回款预算(28日之前)的,取消当月获奖资格。

  (6)连续两个月总额或分项指标低于70%者,扣除佣金或手续费600元。

  2、费用支出的考核和奖惩

  (1)预算符合率达到或高于95%为优秀。按月奖励该核算中心主管领导及分管预算的有关

   人员共800元奖金,由主管领导进行分配。

  (2)预算符合率达到或高于90%为良好。按月奖励该核算中心主管领导及分管预算的有关人员共400元奖金,由主管领导进行分配。

  (3)预算符合率达到85—89%为一般。不奖不罚。

  (4)预算符合率低于85%为不合格。抵消下一次的获奖(优秀或良好)。

  (5)未能按时提交预算(10日17点、15日17点)的,每推迟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10%。

  第十三章   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 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成本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开具。

  2、 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 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 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 至2-3个字。

  5、 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 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 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二、具体规定

  1、 已提供劳务并签订合同的,业务员凭运营中心盖章认可的合同及零星开票通知单或有企业盖章认可的广告认定单,以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2、 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但又未收款的,业务员根据部门经理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由部门经理或以上级管理人员签字,方可开具发票。若此项合同终止又收不回原发票视同未回款处理。

  3、 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且已收款的,业务员可凭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4、 已提供劳务,但未签订合同且已收回款的,业务员根据运营中心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或广告(信息)认定单开具发票。

  5、 未提供劳务且未签订合同的,禁止开发票。特殊情况如预收款项等,须部门经理专门说明。

  三、回收

  1、 当天领出发票,已收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款项交到公司出纳处,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当天未能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所领发票交还公司财务统一保管;客户因特殊原因需先将发票留下后再结款项的,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领票人必须要求客户签收条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领票人必须持客户签收并加盖客户公司公章的收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回公司财务。违反此项,每次扣款200元直至开除。

  2、 若是抵货业务,当天领出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开具同样金额的销售发票交还财务,否则必须将公司发票退回。违反此项,每次扣款100元。

  3、 凡将所开发票重新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四、填写

  公司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五、监督

  会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 “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

  六、内容不符时的处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称与市场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市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未回款处理。

  六、收据管理

  1、 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2、 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3、 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

  七、票据管理原则

  1、 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

  2、 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

  第十四章  暂借款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支出计划,由行政部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行政部门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行政管理部门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 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准住宿,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宿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4、 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级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成本会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五天无故而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6、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7、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等。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五章 报销审核制度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总经理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4、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5、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6、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 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 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购买的,行政管理部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 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 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 差旅费:于返回5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5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 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第十六章  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则

  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12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 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2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定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 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第十七章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作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一、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二、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三、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一)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二)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2、公章: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子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合同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成本会计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成本会计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三)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四)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 财务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6、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7、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8、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9、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一、 经济合同的签订

   (一)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二)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三)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四) 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五) 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六) 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七)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八)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行政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三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九章  回佣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经营业务秩序,防止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员工在经营、业务交往中,不得私自向对方索取有损本公司利益的回扣。

  2.公司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如确需使用“回佣”,应在合同、决议中注明其标准、金额、结算方式。

  3.凡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取得或支付有关合同、协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上所注明“回佣”款项,一律纳入本单位经营业务收入或成本费用中核算。

  4.公司需对外单位或个人支付“回佣”时,应实行非现金结算,并及时入账。确需支付现金“回佣”,经办人须填单说明缘由、依据、标准、金额以及收款人单位、姓名等内容,经收款人签收或旁证人签证,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方可支付现金“回佣”。

  5.为加强“回佣”管理,公司应有两位或两位以上业务员洽谈各类合同或协议,加强对实物合同按合同所载事项与实际验收入回情况核对,做到合同与货物相符,加强对合同条款、发票、账单的稽核和管理。

  二、处罚

  1.凡私自接受“回佣”,拒不上缴者或私分者,视情节轻重、金额大小,以违纪从严从重论处。

   2.凡包庇私拿、私分“回佣”行为的公司员工或中高级职员,均须受到处罚。

   3.因私拿“回佣”而导致合同、协议执行过程使公司受到罚款、罚税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相关人员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二十一章  税务制度

  公司应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各单位税务执行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二十二章 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一、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二、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三、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3、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四、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五、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六、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  

  七、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

八、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并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完成预算编制。子公司经理层对预算内涉及的项目负责,超预算及预算外项目必须根据子公司的预算批准机构对预算调整的审批授权,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执行。

  九、子公司因其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需实施对外借款时,应充分考虑对贷款利息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子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该子公司应按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的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一、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十二、子公司进行经营范围及重大经营业务调整或开拓新的重要业务,需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司指导下提出可行性报告,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十三、子公司经理层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进行工作汇报。定期汇报在每月结束后15日内,内容包括子公司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经营状况、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等;不定期汇报应在获悉的第一时间汇报公司,内容包括项目进展、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关键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变动以及重大事项等。

子公司经理向公司本部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安排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十四、 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子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核准后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十五、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经营成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十六、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负责编制全面预算,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

  十七、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十八、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报告资金变动情况。

  十九、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十、 控股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保存年限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二十一、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经营情况等基础上,向控股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由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分解、细化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并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二十二、 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涉及金额超过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的),在按审批程序提交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前,由公司合同管理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对合同内容进行会审,在合同签署后报送公司合同办理部备案。

   二十三、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四、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归口管理。

  (一)、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公司的行政管理文件逐层制订各自的管理规定,并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应向对应部门报备、归档。

  (二)、 控股子公司公务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时,应根据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持印章使用申请单到人事行政部印章管理人处盖章。

  (三)、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其经营场所中使用公司的商标及图形标记。

  (四) 、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应与公司保持协调一致。在总体精神和风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具有自身的特点。

  (五) 、控股子公司做形象或产品宣传时如涉及公司名称或介绍,应交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审稿。

  (六) 、控股子公司开办时的工商注册工作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协助办理,之后的年审等工作由控股子公司自行办理,并将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档。

  (七)、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备选人员由公司负责招聘,其他人员由控股子公司自行招聘。

  (八)、 控股子公司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单立社会保险账户的,由控股子公司直接办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九)、 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内子公司管理制度容包括公司背景、发展历程、业绩、组织架构、公司的制度规范等。

  (十)、 控股子公司可自行组织员工培训,控股子公司每年初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计划,年终提交培训实施总结,如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应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

  (十一)、 控股子公司招聘人员入职手续及员工离职手续由控股子公司办理和审批。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上月人员变动表。

  (十二) 、控股子公司独立进行考勤,考勤规定应尽量与公司保持一致。薪资政策应以公司的薪资政策为参考,结合当地同行业水平制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三) 、控股子公司须每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人事表格,以便公司人力资源部统计相关数据。

   二十五、控股子公司须每月对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汇报,并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

   (一)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第二十三章 附则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守则,并结合各部门规章制度办事。

  二、本手册如有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授权人事部另行规定。

  三、本手册经中层以上领导决议实施,修正时亦同。

  四、各部门在不违反公司总制度的情况下可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暂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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