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琴丽|近年北魏墓志整理中误收的伪志

进入21世纪以来,墓志整理尤其是中古墓志的整理出版蔚为大观。众多的新墓志让读者目不暇接,也让编者不断逐新,纷纷争取首刊权,这反过来又刺激了学界对新墓志的追逐和研究。在逐新的背后,我们也应该进行反思和检讨。在这些所谓新出土墓志书籍中,除重出的部分墓志外(所谓“重出”,是指很多新出版的墓志书籍中存在曾经刊布的部分墓志),新刊发的墓志是否都是真正的“新”志?由于盗掘盛行,很多墓志没有具体的发掘时间和地点,这就为伪志充斥其中提供了机会;学术梳理的不足,则使得很多墓志读者甚至编者难以准确无误地判定墓志的新旧和真伪。因此,在当今整理出版的墓志书籍中,清末、民国时期的墓志尤其是伪志偶有混杂其中。如果不及时对这些伪志进行清理,可能对学术研究造成不良影响。

太和八年(484)《处士李端墓志》

该墓志著录于民国时期黄立猷《石刻名汇》(《石刻史料新编》第2辑第2册)卷二:“太和八年正月,存,正书,疑唐志改刻年号”。《石刻名汇》首先疑其伪刻,认为是由唐代墓志改刻而来。顾燮光《古志新目初编》(《石刻史料新编》第2辑第18册)卷四也著录了该志:“正书,太和八年正月四日,审系唐刻改刻年号。”《古志新目初编》直接指实其为伪刻墓志,系唐代墓志凿改年号而来。后来,王壮弘、马成名《六朝墓志检要》(上海书画出版社1985年版)沿袭《石刻名汇》的观点,疑该志系伪刻。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则直接将《李端墓志》附入“伪志(包括疑伪)目录”。

可见,《李端墓志》是学术界大体公认的伪志。然而,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在对该志未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以其为真品收录在该丛书第3册。文物出版社编《中国金石集萃》(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一书,也将该志当作真品,收录在该丛书第8函第1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无疑与编者对该墓志学术梳理不够彻底有密切关系。

太和十八年(494)《陶浚墓志》

顾燮光《古志新目初编》卷四“伪作各目”最早著录了《陶浚墓志》,判定其伪刻。然而,由于《古志新目初编》为碑目题跋类书籍,这一判定并未在学界引起太多关注。进入21世纪以来,诸多书籍纷纷以《陶浚墓志》为真品进行著录,且没有任何备注说明。例如,朱亮《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三册(线装书局2008年版)相继刊布了该墓志的图版和录文,韩理洲《全北魏东魏西魏文补遗》(三秦出版社2010年版)收录了该方墓志的录文,俨然以其为真品。

近年来,不断有学者撰文,指实该墓志为赝品。例如,李樯《〈陶浚墓志〉志疑》(《东方艺术》2012年第20期)从其中的官职错误、代系缺失以及文章、书法等方面,指出该墓志“应是今人为鬻志石或拓本杜撰而成”。李樯以为今人作伪,然而从《古志新目初编》的著录来看,其实则是民国伪志。刘灿辉《洛阳北魏墓志的作伪、考辨与鉴别》(《中国书法》2017年第20期)以《陶浚墓志》为例,指出其作伪手法系“依托史书典籍,捏造名人墓志”。可见,近年来的学者文章肯定了《陶浚墓志》民国时期的伪刻说。因此,在整理墓志时,一定要留意民国时期的碑目题跋类书籍,以及当时人对墓志的真伪判定。

延昌二年(513)《安乐王第三子给事君妻子韩氏墓志》

该墓志在顾燮光《古志新目初编》卷四和《元氏志录补遗》两书中都曾有著录,《古志新目初编》将其列入“伪作各目”中,判定其伪刻。然而,《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4册)忽略了《古志新目初编》,刊布该墓志图版时未作任何说明。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刊布了该墓志的录文,指出“此志所记干支均不符,疑伪”。

然而,《中国金石集萃》依然以其为真品收录,将该志置于第8函第3辑。罗新《北大馆藏拓本〈给事君夫人韩氏墓志〉辨伪》(《文献》1996年第1期)指出,该志系篡改北魏《元愿平妻王氏墓志》而成。既然该志已被证实为赝品,按理不应该再被误收。但是,韩理洲《全北魏东魏西魏文补遗》(三秦出版社2010年版)依然收录了该方墓志。后来,马立军《北魏〈给事君夫人韩氏墓志〉与〈元理墓志〉辨伪》(《江汉考古》2010年第2期)、王培峰和李继高《北魏延昌二年〈韩氏墓志〉伪作说补正》(《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再次指出该墓志为赝品。然而,赵文成、赵君平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一书,竟又以“新志”身份刊布了该墓志的图版,简介云2004年出土于河南省洛阳市,谬误更甚。

孝昌三年(527)《王仁墓志》

该墓志于民国时期顾燮光《古志新目初编》卷四已有著录,列入“伪作各目”系列,认为其为赝品。朱亮主编《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还特意以其为伪刻墓志刊布录文,编号“伪刻三八”,惜未见拓本。

但是,这些信息却被部分学者所忽略,后来出版的金石书籍大多误以其为新志或真品收入。例如,赵君平编《邙洛碑志三百种》(中华书局2004年版)刊布了该墓志的图版,因墓主姓王,名仁,字怀本,故题为《王怀本墓志》,简介云“2000年8月于河南洛阳出土”,显然忽略了前人的著录。后来,韩理洲《全北魏东魏西魏文补遗》也收录了该方墓志的录文。齐运通《洛阳新获七朝墓志》(中华书局2012年版)又刊布了该墓志的图版,题为《王仁墓志》。早在民国时期,该墓志已被认定为伪志,2001年还被当作伪刻范例刊布。由于部分编者的学术梳理不够彻底,以至于该墓志近年来几乎被视为真品,且没有任何备注说明,让人讶异。

全面掌握著录历史和学术前沿

北魏景明元年(500)《曹永墓志》于《古志新目初编》卷四“伪作各目”最早著录,并被判定为伪刻。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洛阳市文物工作队编《洛阳出土历代墓志辑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朱亮《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线装书局2008年版)、韩理洲《全北魏东魏西魏文补遗》都将其当作真品收入,不作任何备注说明。这一疏漏必将影响读者对于墓志新旧和真伪的判断。另外,拙文《近年出版〈新中国出土墓志〉所收伪志举隅》(《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八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曾指出,《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叁〕·千唐志斋〔壹〕》(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误收的北魏正光五年(524)《谭棻墓志》、《新中国出土墓志·上海天津》所收《卢子真夫人李氏墓志》,均为民国时期即已判定的伪志。可见,在墓志整理工作中,若不能全面掌握单方墓志的著录历史和学术前沿,就难以避免墓志的出土时间和真伪判定方面的疏误。

以上所举仅仅是北魏墓志,其他朝代的情况如何,笔者还没有做详细考察。为何在墓志整理中会出现伪刻被误作新志刊布的情况?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两点:第一,盗掘盛行,我们对很多墓志无从知道其具体出土时间、地点,墓志征集者对著录历史不够了解,缺乏对单方墓志的学术寻踪,尤其是忽略了碑目题跋类书籍和当今学者的辨伪文章,从而造成误著和误收的情况。第二,学界对于已出土墓志的学术梳理不够到位,未能提供一部便捷实用的权威工具书,此类工具书应有相关碑志的详细著录情况和相关研究成果,让学者能够迅速了解到单方碑志的著录历史和学术前沿,避免可能出现的错误(如新旧、真伪判定)。

概言之,众多金石书籍纷纷误收已被认可甚至被反复认可的伪志,显然疏忽了单方墓志的著录情况和相关研究成果。如何将金石书籍中的伪志有效清除,以避免赝品的错误记载引发的学术混乱,是今后重要的学术任务。

编者按:本文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网,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