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流程:

1、人力资源部接收新员工复试通过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

2、新员工填写《员工档案表》及有关表格。

3、人力资源部签发《报到通知书》。

4、 通知用人部门接领新员工。

5、 新员工凭《报到通知书》到库房领用工号牌、工作服、更衣柜钥匙等相关物件。

6、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资料归档,并输入电脑。

7、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8、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一起对新员工进行转正考核。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 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2、 书面申请由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约见辞职员工,了解原因,填写《辞职约见表》

4、 人力资源部在“辞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领班以上及专业技术人员需报总经理审批。

5、 在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移交清单》,按表格程序办理离店手续,结清工作及款项,交还劳动用品、证件、服装等物件。

6、 人力资源部转出该员工文字及电脑档案材料,并存档。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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