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性别: 电话:
工作单位:
受委托人: 性别: 电话:
工作单位: 职业: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或调解)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第 项。
1.一般代理 :代理起诉、应诉、参加法律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法律意见等。
2.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
3.代为申请伤残鉴定、选鉴定机构、代收鉴定文书等。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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