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关于“结婚”的那些事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共计7编,1260条,涉及生活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相较于旧法《民法总则》而言做出了很多调整,在用益物权中增加了居住权,继承中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的最高性,增加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在婚姻家庭中对结婚的实质要件进行变更等等,在新法做出来的修改和调整对于我们2021事业单位备考尤为重要,是我们考试的考查重点及难点。那么们接下来就来谈谈在新法中关于结婚的那些事儿。
在现今社会我们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想结婚就可以结婚呢,实则不然。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而在旧法《婚姻法》中是这样规定的,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由此可见,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相较于旧法《婚姻法》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那么在我们的考试中,大家一定注意做出来的调整和变更,如果题目中问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万不可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在《民法典》中也增加了一个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可撤销的婚姻不仅仅有被胁迫的婚姻,还有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情形。
俗话说:“结婚需谨慎,离婚需冷静。”随着社会离婚增长率的不断上升,为了避免冲动离婚,降低离婚率《民法典》对离婚设置了“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看看这不就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提醒大家,离婚要慎重,万不可一时兴起冲动离婚。关于离婚的“冷静期”到底多久也是我们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的考查重点。
法属于上层建筑,会受到经济基础的影响,会不断的发展和变化,由于时代的变迁,社会中存在的众多因素的影响,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也作出了相应的变化,大家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