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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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之政,谓省官并职,去文就质也。夫绵绵不绝,必有乱结;纤纤不伐,必成妖孽。夫三纲不正,六纪不理,则大乱生矣。故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
夫三军之乱,纷纷扰扰,各惟其理。明君治其纲纪,政治当有先后,先理纲,后理纪;先理令,后理罚;先理近,后理远;先理内,后理外;先理本,后理末;先理强,后理弱;先理大,后理小;先理身,后理人。是以理纲则纪张,理令则罚行,理近则远安,理内则外端,理本则末通,理强则弱伸,理大则小行,理上则下正,理身则人敬,此乃治国之道也。
——三国·诸葛亮《便宜十六策·治乱第十二》
释义:
《便宜十六策》是三国时期的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所著的一部兵法。从十六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治国治军的原则和方法,故称“十六策”。题中的“便宜”,读为:biàn yí,为便当、合宜之意。诸葛亮在《便宜十六策》中所提出的一系列治国治军原则,为后世所推崇,可谓千古治国治军者的经典。
《治乱》为《便宜十六策》中的第十二策。诸葛亮从纲纪、先后、远近、内外、本末、强弱、大小、人己等方面阐述治国理政的方略。他认为,要治理乱政,必须裁汰冗官,去除虚职,不使闲散无用的官员,群聚结党,危害政务。倘若三纲六纪废弛,就会大乱。为此,他提出了“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的观点。认为治理国家,无规矩不成方圆,本立而不失其末,为政不能脱离理法道统,如此则万事可成,功业也可长保。主张用律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秩序。
由此可知,诸葛亮继承和推行的是法家路线。而小说《三国演义》将一贯有法家风范的诸葛亮描写成了“兴灭继绝”、神机妙算的亦儒亦道的半仙人物。重读原典,可以还原历史人物的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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