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160万买房,却要交50万“天价”物业费:不交就断电
“我花100多万买房子,却要交50多万物业费,我实在接受不了。”张女士无奈地说道。4月19日,河南郑州,有媒体报道,市民张女士购买一套法拍房,就在准备入住时,物业给他们一张“天价”物业费催缴单,并要求他们早日缴纳,否则就断电,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2020年9月,张女士一家在法院拍得一套小别墅,一共花费160多万,喜提新房,这对一家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将所有手续都办理完成后,正要准备装修,却收到物业工作人员的信息,对方称,张女士一家需要缴纳50多万的物业费。
这一消息让张女士十分疑惑,为什么要缴纳如此多的物业费?从张女士提供的催缴物业通知单上可以看到,业主您好,小区内别墅A2,房屋面积273.6平方米,欠物业费2011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91765元(2.6元平方,117个月),滞纳金434236元(千分之三计算),欠费合计金额526001元,希望贵业主尽快缴纳以免影响对您的服务及引起没必费的诉讼。

张女士认为,自己是2020年才买的房子,之前房子一直在开发商手里,为什么要自己承担这笔10年前的物业费和滞纳金。她表示,她们认为这笔催缴费用不合理,便没有缴纳,物业的工作人员就将她们家的电停了,导致房子没有办法正常居住。“电表都拆了,线也被拽走了。”
随后,相关媒体记者和张女士来到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到,张女士的房子是从法院拍卖的,法院在拍卖书上提到需要张女士承担物业费。针对张女士提出的滞纳金问题,他无法回答。

在法院出具的拍卖书上确实标注,张女士需要承担可能存在的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之后,相关媒体记者联系到物业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询问滞纳金的问题,对方称:“没说一定要追收她的滞纳金,我们一直在协商。”经过沟通,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会上报给领导,正常收取张女士的物业费,不收其滞纳金。

事后,有律师表示,法院拍卖公告仅显示物业费,但未提及滞纳金,张女士在法拍后应当支付物业费,但对于滞纳金,物业公司应该向原房主进行主张。
有网友认为,9万元的物业费,滞纳金收取42万,简直比银行还贵,另外,滞纳金只有政府部门才能收取,物业服务是合同违约金!还有网友称,要不然怎么说法拍房不好卖,这就是原因,水太深。另有网友表示,在法律上,物业公司是无权断水断电的,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予以赔偿。
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的协商中。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