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门诊费用将纳入医保报销
21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此举对于参保职工来说,意味着更多门诊费用能进行医保报销了。
据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直采取统账结合的模式,即“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店药品的费用支出”。门诊统筹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但目前这些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报销。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后, 将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报销,提高参保职工门诊待遇水平。
同时,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通过医保制度“腾笼换鸟”,不新增缴费,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
据悉,2019年,武汉市医保局成立首年,我市即实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9年来首次“收支平衡”。2020年,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坚持保障优先,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主动改革,加强管理,确保全市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州、青岛、厦门等地已相继实施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开展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与门诊费用统筹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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