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个人支付费用的五大模式

企业给个人支付费用的五大模式从实践中看,企业给个人支付费用,基本有六大模式:

1、工资薪金 不需发票,扣缴义务人代扣个税。个人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务报酬 需到税局代开发票,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税,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双方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3、经营所得 需发票,不需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税,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名下个体工商户、个独、合伙企业或临时税务登记

4、第三方平台 有发票,第三方平台代为报税

5、费用报销出账,再将款项通过个人支付给讲师(费用套现 ·不符合税法规定)

第一种模式:企业按工资薪金费用入账,每月至少有5000元可以扣除,每月不超过5000元,基本不用交税,但问题是,这种只适用于全职劳动者,实务中,有些企业为了少交税,对兼职劳动者也按这种方式进行申报,暂时似乎不用交税,但个人年度汇算清缴时,个人还是面临补税,正如前面分析,在个税汇算清缴时,按工资薪金比按劳务报酬交的税更多。

结论:除非企业与个人确实有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要采用这种方式。

对于有合同关系的员工,支付工资奖金特别高时,有些企业出于降低个税角度的考虑,往往也会采取其他方式来支付个人费用。

第二种模式:按劳务费用入账,到税局或网上代开增值税发票,凭发票入账,并且代扣代缴个税,这是最合规的做法,但相对来说,税负成本还是比较高的,预扣预缴税金一般都在16%以上了。另外,还有3%增值税,且自然人代开发票时,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情形下,开不了专用发票,企业也抵扣不了。

这种模式财税管理比较正规的单位(尤其是国有单位)是这样操作的。

第三种模式:提供服务的个人,成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然后开具发票,付款方凭发票入账,没有代扣代缴义务。收款方不是公司,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为了降低税负,通常在可以核定征收的税务洼地设立这类个体工商户或个独。

结论:这种模式是市场上目前税务筹划,较为普遍使用的方法将企业和个人的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转化为经营的业务合作关系,将劳务报酬(或工资薪金转化为经营所得,并通过核定征收来降低税负。

对企业及个人来说,这种方式是否存在税务风险?是否合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

第四种模式:第三方平台。由于很多企业都有支付费用给个人的需求,尤其是人工成本为主的企业,例如:快递公司、物流企业、直播平台、医药营销等等,走劳务报酬或工资薪金的话,税务成本比较高。为满足这种需求,产生了大量的第三方平台,这种平台的基本原理,是前面说的第三种模式。

第五种模式:通过个人私人银行卡或现金方式,将费用支付给个人,在企业账上,并没有如实反映这笔费用。那么,支付款项的钱怎么来的?有的是收入不入账,有的是单位小金库,这些做法是不符合财税法规的,如果是虚开发票,还面临极大的税务风险。

结论:对明显违法违规的行为,建议企业评估相关风险,予以纠正。

以上的几种模式是比较常见的,在实务中可能还会有其他情况,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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