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不要票,你就不开了?
老王开了个饭店,饭菜质量不错,价格也适中,每天来吃饭的人络绎不绝。
生意不错,老王自然高兴。更让老王没想到的是,很多客人付了账不要发票,即使老王要开,对方嫌麻烦也不要。
对于老王而言这自然是件好事了,反正客人不要发票,又不是我老王不给开。
在申报纳税的时候,老王仅就开票的金额进行了申报,而没有开票的金额,老王自然也就没有申报。
对此,老王心里非常不踏实,但是总抱有一些侥幸的心理。想着自己开的只是一个小饭店,入不了税务局的法眼。
但常走夜路总有碰到鬼的时候。老王不开票,被一个专业碰瓷的客人举报了。
税务稽查局一查,老王的饭店果然有很多收入没开票,不仅没开票,而且几年没开票的金额也没申报纳税。
老王辩解说,不是我不开票,是客人不要票。我总不能把票开了,放进我自己抽屉里吧!
稽查人员说,按《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用的是“应当”意思是必须开具。
更何况,未开票金额你老王也没申报纳税。隐瞒销售收入,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三条的规定属于偷税了。
老王一听,冷汗下来了。
稽查人员接着说,税款、滞纳金和一倍的罚款,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在规定的期限不交,按你目前偷税的金额,已经构成了《刑法》201条的逃税罪,案件将被移送到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老王连连点头税,我交我交。又惴惴不安地又问,那没开发票的事?
稽查人员回答说,没开发票的事,按《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也应该予以处罚,但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所以,按偷税进行了一倍罚款,就不再按《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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