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文:古文训诂掇遗五则 ——兼谈古文注释者的修养
古文训诂掇遗五则
——兼谈古文注释者的修养
孙玉文
(北京大学中文系)
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在历史的连续中得到发展的,因此古文的阅读理解永远是中华民族创新文化的活水源头。读古文,一方面要沟通其中的字、词、句,扫除语言上的障碍。由于语言具有社会性,因此字、词、句的意义的落实必然要求有客观性。另一方面,还要在此基础上把握古文的思想内容和精神状貌。由于读者得在阅读中加进自己的体验才能更好地把握古文的思想内容和精神状貌,因此不排除其中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但那也是以古文的客观性作为基础的,必须尽力避免个人的主观性,最大限度达到主客观的有机统一。《春秋繁露》卷三《精华》:“难晋事者曰:'《春秋》之法,未逾年之君称子,盖人心之正也。至李克杀奚齐,避此正辞而称君之子,何也?’曰:'所闻《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所谓“《诗》无达诂”,是对《诗经》训诂实践的一种总结,是有一定的事实作依据的。这话的发明权当然不属董仲舒,所以他说“所闻”。据有人考证,《诗泛历枢》已有此语。后人引申其义,指“对古代经籍的理解不可拘泥执着”。(参看朱祖延先生《引用语大辞典》)据此释义,这是一个祈使句,不是陈述句。表面上看,这种含义的“诗无达诂”有可取之处,但从严格的科学立场上说,“诗无达诂”不是严格的科学命题,因为它是祈使句,所指太含糊,“拘泥执着”和“求真务实”如何区分,并没有明确地告诉人们;而且也容易挫伤人们探求古文正解的进取心,给胡乱解释经籍的人士提供借口。如果是就沟通经籍中的字、词、句而言,必然是“诗有达诂”:古代经籍的作者所使用的字、词、句是有明确意义的,只是有的意义还没有真正科学地分析出来而已。果真是“诗无达诂”,那还要训诂学干什么!如果是就把握古文的思想内容和精神状貌而言,客观性还是占首位,也是“诗有达诂”的;只是读者加进一些主观因素,可能有一些“诗无达诂”的因素。至于有的人士拿“诗无达诂”或者莎士比亚“一千个读者眼里就会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替自己的错误训诂辩护,甚至替自己的错误包装,那更不足道。总之,对“诗无达诂”这样的说法要一分为二,笼统地说“诗无达诂”对正确地理解古文是有害处的。这里只谈沟通古文的字、词、句,扫除语言上的部分障碍的问题。尽管人们要求字、词、句的意义的落实有客观性,但在实际训诂工作中必然存在着误解误读,因而也必然要求人们矫正误解误读,以求其正解。既然古文中的字、词、句以客观存在的语言规律为基础,那么古文字、词、句的正解是可求得的。本文所谈的五个常见古文的例子目前都存在误解误读,或轻易将问题放过,希望通过本项研究使这些误解误读得到矫正,不刻意回避问题而使之得到解决。古文理解中的误解误读,以及对它们的矫正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其中必有规律可寻,本文希望通过五个例子的分析,对寻找这种规律提供一点材料基础。《韩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这里叙述有巢氏“构木为巢”而使先民避免“禽兽虫蛇”之侵害的历史功绩。显然,文中是指生活在陆地上的“禽兽虫蛇”,由于构木为巢,就避免了它们的侵害。其中的“禽”,如果理解为飞禽,构木为巢的办法是无法避免其伤害的。因此,“禽兽”应该理解为走兽。应该说明,有的“虫蛇”能上树,《韩非子》在这里只是就它们在地上行走来说的。如果仔细分析,可知《韩非子》的表达有破绽。关于“禽兽”,清王先慎《集解》没有作释。人民教育出版社《古代散文选》(上册)节选了《五蠹》,其中有这一段文字,注解部分也没有单独注解“禽兽”,但是串讲了“人民不胜禽兽虫蛇”:“人民受不了禽兽虫蛇的扰害”,容易使人误会文中的“禽兽”古今无别,也就是将“禽兽”理解为飞禽走兽的统称。这种理解颇具代表性,例如梁启雄《韩子浅解》、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的《先秦文学是参考资料》也选有《五蠹》,都没有对这里的“禽兽”作释。今考“禽兽”古有二义,一是飞禽走兽的统称,二是单指兽类。前者古今无别,后者一般人没有注意到。但是《辞源》(1979年修订版)、《辞海》、《汉语大词典》明确指出“禽兽”古代可以单指兽类,都举出《礼记·曲礼上》“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作为支持“禽兽”单指兽类的例证。这三部工具书的处理是对的。《礼记·曲礼上》的上下文中“飞禽”和“禽兽”对举,这个“禽兽”只能作兽类讲。《经典释文》的《礼记音义》:“禽兽,卢本作'走兽’。”可见卢植所据的本子不但将“禽兽”理解为兽类,而且还将“禽兽”写作“走兽”。唐孔颖达作疏:“《尔雅》云:'二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今鹦鹉是羽,曰禽。猩猩四足而毛,正可是兽。今并云禽兽者,凡语有通别,别而言之,羽则曰禽,毛则曰兽。所以然者,禽者擒也,言鸟力小,可擒捉而取之;兽者守也,言其力多,不易可擒,先须围守,然后乃获,故曰兽也。通而为说,鸟不可曰兽,兽亦可曰禽,故鹦鹉不曰兽,而猩猩通曰禽也。”孔疏作辨析,试图证明这里“禽兽”的“禽”不作“飞禽”讲,应当理解为“走兽”。“禽兽”作“兽类”讲,在古书中还有一些用例。例如:《商君书·画策》:“本不坚,则如飞鸟禽兽,其孰能制之?”严万里校本云:“案禽字误。”这是以不误为误。蒋礼鸿《商君书锥指》引简书《商君书笺正》:“禽字不误。《礼记》云:'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飞鸟与禽兽对言,古书盖屡见也。”这个意见显然是对的。《左传·襄公二十一年》:“然二子者,譬于禽兽,臣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杨伯峻注:“《礼记·坊记》郑注:'古者杀牲,食其肉,坐其皮。’”既然可作“牲”,可见这里的“禽兽”指走兽。《荀子·荣辱》:“我欲属之鸟鼠禽兽邪?则不可,其形体又人,而好恶多同。”这里“鸟鼠”和“禽兽”并列。《富国》:“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蔬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一而剸车,鼋鼍鳖鳣以时别,一而成群,然后飞鸟凫雁若烟海,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也。”细味文意,这里“禽兽”不包括“飞鸟凫雁”等飞禽,所以杨倞注释“剸车”:“剸,与专同。言一兽满一车。”是拿“兽”去解释“禽兽”。《吕氏春秋·明理》:“人民淫烁不固,禽兽胎消不殖。”既然可以“胎消不殖”,则“禽兽”应指走兽。《诗·齐风·还·序》:“《还》,刺荒也。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这里说“从禽兽”,《还》中所追的“禽兽”是“两肩”“两牡”“两狼”,则此“禽兽”是走兽。《小雅·何草不黄·序》“《何草不黄》,下国刺幽王也……视民如禽兽。君子忧之,故作是诗也。”孔疏:“'视民如禽兽’,下二章是也。经言虎、兕及狐,止有兽耳。言禽以足句,且散则兽亦名禽也。”《汉书·刘建传》:“建欲令人与禽兽交而生子,强令宫人臝而四据,与羝羊及狗交。”这也无疑是指走兽。“禽兽”既然有专指兽类的用法,而《五蠹》上下文中应该指兽类,则“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的“禽兽”只能理解为兽类。《五蠹》后文还有“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食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这个“禽兽”也当指兽类。《汉书·食货志》载晁错《论贵粟疏》:“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其中“亡天灾数年之水旱”一般注本都没有作解释,有的只是翻译一下。例如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于在春《文言文的普通话翻译》翻译“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说:“加上又没有那好多年干旱、水涝的自然灾害。”但是“天灾”和“数年之水旱”是什么关系?它们和动词“亡”是什么关系?注释者都没有告诉读者。“亡天灾数年之水旱”的结构颇费解:(一)将“天灾”和“数年之水旱”处理为并列结构,一起做“亡”的宾语,这样理解有问题。照这样来理解,“天灾”和“数年之水旱”是两回事,“天灾”不包括“水旱”,“水旱”不属于“天灾”,显然不对。(二)如果将“天灾数年”当作“水旱”的定语,则甚为不辞。照此理解,“天灾数年”的“灾”只能理解为动词,降灾。这样就跟中心语“水旱”不仅意思上犯重,结构上也不能搭配。而且“天灾”跟“数年”也很难搭配。应该这样来分析“亡天灾数年之水旱”的结构及语义关系:“天灾”作“亡”的宾语,“数年之水旱”是“天灾”的说明、注释语。杨树达《古书疑义举例续补》卷二有《文中自注例》:“古人行文,中有自注,不善读书者,疑其文气不贯,而实非也。”他举出了相当多的例子证明这一论断。例如《史记·匈奴列传》:“于是汉悉兵,多步兵,三十二万,北逐之。”并且认为,这段话可采用新标点法点断为:“于是汉悉兵——多步兵三十二万——北逐之。”其中“多步兵三十二万”是“所以申明兵字者”。《东越列传》:“及诸侯畔秦,无诸、摇率越归鄱阳令吴芮,所谓鄱君者也,从诸侯灭秦。”杨树达认为,这段话可采用新标点法点断为:“及诸侯畔秦,无诸、摇率越归鄱阳令吴芮——所谓鄱君者也——从诸侯灭秦。”其中“所谓鄱君者也”,是“所以注明吴芮也”。后来,杨伯峻在《语言研究》1982年第2期发表《建议古籍标点恢复使用破折号》,也举出一些例证证明前人著述中有用某些注释前面内容的话。例如他主张《汉书·楚元王传》载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应该这样标点断句:“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书》十六篇——天汉以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按照这种思路来分析,“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相当于“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这样理解,“数年之水旱”即是对“天灾”的内容的具体说明。晁错(前200-前154)是西汉前期政论家,汉景帝时被杀。《论贵粟疏》所说“今海内为一……”云云,应指汉高祖得天下至景帝时,主要指文帝、景帝时。根据《汉书》所载,惠帝二年“夏旱”,五年“夏,大旱”;高后三年夏,“江水、[汉水]溢,流民四千余家”,八年夏,“江水、汉水溢,流万余家”;文帝元年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溢出”,九年春“大旱”,后六年夏四月“大旱,蝗”。文帝即位有23年之久,遇到的水旱灾害不多。自文帝后七年驾崩至景帝三年“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没有发生水旱灾害的记载。至于连续数年的水旱灾害,那更是不见于记载,因此,晁错的论断是符合实情的。《列子·汤问》:“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甚矣,汝之不惠。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北山愚公长息曰:'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河曲智叟亡以应。”其中“何苦而不平”张湛注未作解释。人民教育出版社《古代散文选》(上册)解释了“何苦”:“何患,何忧,哪愁。”这实际上认为“不平”是作“何苦”的宾语,意思是铲平山。这种解释的影响很大,很多教材都采取了这种解释。如果“不平”作“何苦”的宾语,则述宾之间用“而”来连接。而“而”是不连接述语和宾语的,因此,这种解释显然不能成立。人们之所以以为“不平”作“何苦”的宾语,大概是因为蔽于故事中是讲愚公移山,而将眼光局限于此而造成的。这种说法之所以流行,可能跟某政治人物谈到愚公移山时有类似的误解有关。今按:“何苦而不平”中,“何”作“苦而不平”的状语,“苦而不平”当是一个形容词性的并列结构。“苦”,愁苦,苦恼,愁苦;“平”,平静,平和。无论是从词义、语法结构,还是从《列子》特别是《汤问》所揭示的思想来说,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平”作“平静,平和”讲古书用例甚多。例如《易·观》:“观其生,志未平也。”《左传·昭公二十年》:“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吕氏春秋·先己》:“勿身督听,利身平静,胜天顺性。顺性则聪明寿长,平静则业进乐乡,督听则奸塞不皇。”《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收敛神气,使秋气平。”《论衡·雷虚》:“且人闻人食不清之物,心平如故,观戚夫人者,莫不伤心。”用作动词,淡然视之。《列子·力命》:“自然者,默之成之,平之宁之,将之迎之。”张湛注:“平宁,无所施为。”类似“苦而不平”这种正反表达的谓词性结构古书多有。例如《史记·黥布列传》:“望布军置陈如项籍军,上恶之。与布相望见,遥指布曰:'何苦而反?’布曰:'欲为帝耳。’”何苦而反,为什么自寻烦恼而谋反呢。《三国志·吴书·吴主传》:“魏使以马求易珠玑、翡翠、瑇瑁,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苦而不听其交易?’”也可不用“而”字,例如《论衡·命义》:“以命当富贵,遭当盛之禄,常危不安;以命当贫贱,遇当衰之禄,则祸殃乃至,常苦不乐。”将“平”理解为平静,平和,“何苦而不平”理解为为什么还苦恼而不平和,跟《列子》一书阐明的思想也正合拍。“何苦而不平”正是《列子》借愚公之口点出其思想主张的一个关键地方。由于没有正确地释读它,因此这个关键地方常常被忽略过去。关于《列子》的思想主张,张湛《列子序》总结说:“其书大略明群有以至虚为宗,万品以终灭为验;神惠以凝寂长全,想念以着物自丧;生觉与化梦等情,巨细不限一域;穷达无假智力,治身贵于肆任;顺性则所之皆适,水火可蹈;忘怀则无幽不照。此其旨也。然所明往往与佛经相参,大归同于老庄。”主张“至虚”和“凝寂”,以平和之心对待万有。《汤问》多处阐发《列子》的主旨,愚公移山的故事之前说:“虽然,形气异也,性均已,无相易已,生皆全已,分皆足已。吾何以识其巨细,何以识其修短,何以识其同异哉?”张湛注释说:“万品万形,万性万情,各安所适,任而不执,则均于全足,不愿相易也。岂智所能辨哉。”这是说,客观事物无限多样,人的智力无法掌握其规律。因此,紧接着《列子》就假托了符合其思想主张、有“至心”的“愚公”,也假托了与其思想主张相违背、秉持“近心”(急功近利之心)的“智叟”。愚公鼓动全家移山,批评智叟“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责怪他“苦而不平”,使得智叟“屈其理而服其志也”(张湛注)。愚公移山的做法使操蛇之神担忧,而上天“感愚公之至心”(张湛注),帮助愚公达到了目的。不难看出,这里意在宣扬“至心”,追求心的平静,平和。张湛在给“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下注:“必其不已,则山会平矣。世咸知积小可以高大,而不悟损多可以至少。夫九层起于累土,高岸遂为幽谷。苟功无废舍,不期朝夕,则无微而不积,无大而不亏矣。”关键问题是不能急功近利地运用智力,而要以平和之心去建功,所以张湛在故事的最后注释说:“夫期功于旦夕者,闻岁暮而致叹;取美于当年者,在身后而长悲。此故俗士之近心,一世之常情也。至于大人,以天地为一朝,亿代为旷息;忘怀以造事,无心而为功。在我之与在彼,在身之与在人,弗觉其殊别,莫知其先后。故北山之愚与嫠妻之孤,足以哂河曲之智,嗤一世之惑。”这是对“何苦而不平”最好的注释:要去掉智叟为代表的“俗士之近心,一世之常情”,张扬愚公为代表的“忘怀以造事,无心而为功”,也就是要以平和(“力志和平”)、“凝寂”(《列子序》)的心态去建功立业。《汤问》中还多处论证上述观点。例如有一个理想国——“终北”之国:“人性婉而从,物不竞不争,柔心而弱骨,不骄不忌……有喜乐,亡衰老哀苦。其俗好声,相携而迭谣,终日不辍音。饥惓则饮神瀵,力志和平,过则醉,经旬乃醒。”再如楚人詹何从古善射者蒲且“用心专”“动手均”中受到启发,“临河持竿,心无杂虑,唯鱼之念”,成为善钓鱼的人。鲁公扈和赵齐婴二人有疾,请求扁鹊医治,扁鹊分析公扈的病情:“志强而气弱,故足于谋而寡于断”;分析齐婴:“志弱而气强,故少于虑而伤于专”,即都没有达到平和的境地,经过调理,二人均病愈。再如郑师文从师襄学鼓琴,逐步达到“所志不在琴,内不得于心,外不应于器”,“不敢发手而动弦”,不久成为有名的琴师等,类似用例甚多,这里不一一列举,它们都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忘怀以造事,无心而为功”的重要性。这些例子都表明,“何苦而不平”的“平”完全应该解释为“平静,平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握《列子》的思想精神。白居易《琵琶行》首二句:“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其中“瑟瑟”,本是有异文的。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秋瑟瑟,'瑟瑟’,宋本、那波本、《全诗》、卢校俱作'索索’。何校:'“索索”,兰雪同。’又马本'瑟瑟’下注云:'半红半白之貌。’”现今通行选录《琵琶行》的各选注本,都采用“瑟瑟”作解。由于大多根据“瑟瑟”作解,因此古今相当多的解释都集中在应该取“瑟瑟”的哪一个词义上。孙雍长《“瑟瑟”定谳》(载《湖北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详列古今就“瑟瑟”立说的各种见解,可参。既然旧来版本就有“索索”和“瑟瑟”之异,因此不能不管另一种异文,在没有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只取“瑟瑟”。应该在两种异文中作出选择。这里“客”和“瑟”处在非押韵不可的位置上,然而,如果作“瑟瑟”,则“瑟”跟“客”在白居易时代是不能押韵的;如果作“索索”,则“索”和“客”是可以押韵的。因此《琵琶行》的原文显然是作“索索”,而不是作“瑟瑟”。鲍明炜穷尽研究白居易、元稹诗的用韵,于1981年在《南京大学学报》第2期发表《白居易元稹诗的韵系》,对白居易和元稹诗歌用韵作了全面描写,文中有一节《韵脚和校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白居易《琵琶行》头两韵'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索索’,汪本和其它流行本'索’作'瑟’,或注'一作索’,宋本、中华本作'索’。按《广韵》'客’在陌韵(庚入-k),'索’在铎韵(唐入-k),'瑟’在栉韵(臻入-t)。中古陌铎两韵主元音相近,韵尾相同,而陌韵与栉韵主元音差别较大,韵尾不同。据此,可定宋本作'索’为是。但何时出现'瑟’的异文呢?此时入声韵尾-k、-t应已趋消失。清初汪立名据众本校订白集,'索’作'瑟’,所据一百二十余家,其中有宋刻本、旧抄本,可见'瑟’字来源甚早。”(见《鲍明炜语言学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22页)鲍说论证很严密,当可信从,惜未引起古文注释者的注意。张惠英《回忆丁先生的教导》指出,丁声树说,“白居易《琵琶行》头两句'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瑟’为-t尾,有的本子作'飒’,-p尾,都不能和'客’-k尾相押,而白居易押韵对-p、-t、-k尾分得很清。现在知道,宋本白氏集就作'索’(-k尾),唐宋时引此诗都作'索’”。(此条蒙王志平先生见告,载《学问人生,大家风范—丁声树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商务印书馆,2009年,305-306页)白居易诗中,“索索”押-k尾,“瑟瑟”押-t尾,区别甚严。《五弦弹·恶郑声之夺雅也》中,“索索”正好跟“落”押韵,(例证详下文)这是铎韵自押,收-k尾。《咏兴五首·出府归吾庐》:“出游爱何处?嵩碧伊瑟瑟。”整个韵段依次是:逸、疾、匹、出、瑟、日、秩、室、物、栗、失、实,全是-t收尾。因此,白居易“枫叶荻花秋瑟瑟”的“瑟瑟”必作“索索”无疑。根据《广韵》,“索”字有三个读音:(一)苏各切:“索,尽也;散也;又绳索;亦姓,出敦煌。”(二)陌韵山戟切,意思是“求也”。(三)麦韵山责切,释义是“求也;取也;好也”。在“求索”一义上,“山戟切”和“山责切”不区别意义,《集韵》麦韵“色责切”没有收“索”字,只收在陌韵。《广韵》没有谈到“索索”的“索”读哪一个音。《集韵》多收了“苏故切”一读,释义是“求也”。《集韵》昔各切:“索,《说文》:草有茎叶可作绳索……一曰:尽也;法也。一曰:索索,惧皃。一曰:县名,在张掖;亦姓。”这是说,“索索”读铎韵。可见丁声树、鲍明炜的处理是科学的。人们为什么会将这里的“索索”换成“瑟瑟”?一方面,白诗中多处使用“瑟瑟”,而“瑟瑟”和“索索”意思差不多。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语音上,“索”和“客”从先秦到隋唐都是主元音和韵尾相同,它们都跟“瑟”韵母相差甚远。唐代以后方言中,-p、-t、-k三种入声韵尾逐步混并,主元音也发生了很大变动。到了宋代,根据唐作藩《苏轼诗韵考》的研究,原来的德陌麦昔锡质术栉物迄没缉合成一部,铎药觉成一部。(载《汉语史学习与研究》,118-125页)也就是说,宋代开始,“瑟”和“客”主元音和韵尾就相同,而“索索”的“索”跟“客”却相远了。例如苏轼《满江红·汉江西来》“碧色客说读惜瑟忽鹤”在一起押韵,其中有“客”和“瑟”字。在此情形下,人们就有可能将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索索”改为“瑟瑟”。明白了“枫叶荻花秋瑟瑟”的“瑟瑟”本作“索索”,则旧来根据“瑟瑟”的“碧色宝石”这一词义引申出的“碧绿色”一义来索解“秋瑟瑟”的“瑟瑟”之不当就较然可知。明人周祈《名义考》卷十一“瑟瑟”条以为“瑟瑟”应该作“槭槭”,这是不准确的。他引《广韵》“槭槭,殒落貌”,也不审慎。查《广韵》“槭”只有“子六切”一读,释义是“木,可作大车輮”,没有周氏所引内容。倒是《集韵》麦韵色责切有:“慽,殒落谓之慽。”其中的“慽”《集韵校本》引清钮树玉《说文新附考》:“即'槭’之俗。”《集韵》“槭”的这个解释是否针对重言词“槭”作出的,可疑。《文选·潘岳〈秋兴赋〉》:“庭树槭以洒落兮,劲风戾而吹帷。”李善注:“槭,枝空之貌,所隔切。”可能就是《集韵》释义的来源。要之,周氏以《集韵》对“槭”的解释“陨落”论证“瑟瑟”当作“槭槭”,这是不严密的。有人拿“瑟瑟”的“萧瑟”义去索解也不妥,因为白居易原来不是用“瑟瑟”这个语言符号,而是用“索索”。“索索”当作何解?它应是一个拟声词,状树叶或花絮、鞭梢等在风中发出的细碎之声。《汉书·天文志》:“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东方有赤色,大三四围,长二三丈,索索如树。”王先谦补注:“索索犹瑟瑟也……此云索索如树,盖不独以状言,且兼声言矣。”白居易诗中也多处用到“索索”。例如《谕友》:“昨夜霜一降,杀君庭中槐。干叶不待黄,索索飞下来。”这是形容槐叶陨落之声。《五弦弹·恶郑声之夺雅也》:“第一第二弦索索,秋风拂松疏韵落。第三第四弦泠泠,夜鹤忆子笼中鸣。第五弦声最掩抑,陇水冻咽流不得。”这是形容琴弦模拟的风吹秋叶之声。《清调吟》:“索索风戒寒,沉沉日藏耀。劝君饮浊醪,听我吟清调。”这是形容秋风触物发出的萧瑟之声。《渭村退居寄礼部崔侍郎翰林钱舍人诗一百韵》:“晓从朝兴庆,春陪宴柏梁。传呼鞭索索,拜舞佩锵锵。仙仗环两阙,神兵辟西厢。”这是形容鞭子舞动发出的凛然之声。《南浦岁暮对酒送王十五归京》:“腊后冰生覆湓水,夜来云暗失庐山。风飘细雪落如米,索索萧萧芦苇间。”这是形容雪花随风飘洒之声。这个意义的“索索”跟“槭槭”是同源词,它们中古读音不同,但相近。“槭槭”指风吹叶动声。唐杨炯《唐同州长史宇文公神道碑》:“漠漠古墓,郭门之路;槭槭寒桐,平林之东。”刘禹锡《秋声赋》:“草苍苍兮人寂寂,树槭槭兮虫吚咿。” 李德裕《唐故左神策军护军中尉刘公神道碑铭》:“落槭槭之霜叶,叫离离之晚鸿。”白居易《庭松》:“疏韵秋槭槭,凉阴夏凄凄。春深微雨夕,满叶珠蓑蓑。岁暮大雪天,压枝玉皑皑。”槭槭一作瑟瑟。《题遗爱寺前溪松》:“偃亚长松树,侵临小石溪……暑天风槭槭,晴夜露凄凄。” 槭槭一作瑟瑟。根据“索索”跟“槭槭”同源,更可见“索索”是状树叶或花絮、鞭梢等在风中发出的清冷之声,是一个拟声词。因此,“枫叶荻花秋瑟瑟”的“瑟瑟”应指枫叶和荻花在风中索索作声。苏轼《赤壁赋》:“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鬰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其中,“缪”字的注音很不一致。(一)读liǎo。人教社《古代散文选》(中册):“山川相缪(liǎo),山盘水绕,一片苍翠。缪,盘绕。”郭锡良先生主持编写的《古代汉语》(下册):“缪(liǎo):通'缭’,缭绕,缠绕。”(二)读liáo。《辞源》(1979年修订本)采用《集韵》反切“郎鸟切”,但注成阳平,释义:“缠绕。同'缭’。宋苏轼《经进文集事略》一《前赤壁赋》:'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汉语大词典》liáo音项下选用《集韵》“怜萧切”和“郎鸟切”,释义:“通'缭’,缠绕。”例证有二:一是宋李演《贺新凉·多景楼落成》词:“歌舞相缪愁自猛,卷长波一洗人间世。”夏承焘注:“缪,缠绕不休。”二是元孙季昌《点绛唇·集赤壁赋》曲:“山川相缪郁苍苍。”(三)读jiū。《汉语大字典》没有涉及《赤壁赋》这个例句,但是jiū音项下有“交错”义项,例证有二:一是《后汉书·舆服志上》:“金薄缪龙,为舆倚较。”李贤注引徐广曰:“缪,交错之形。”二是元孙季昌《点绛唇·集赤壁赋》:“山川相缪郁苍苍。”可见《汉语大字典》是读jiū。从文献材料看,《汉语大字典》的处理最合乎《赤壁赋》原来的读音。何以见得?“相缪”古书多见。《水经注·渭水》“又东过霸陵县北,霸水从县西北流注之”引《楚汉春秋》:“项王在鸿门,亚父曰:'吾使人望沛公,其气冲天,五色彩相缪,或似龙,或似云。’”这个“缪”为什么读jiū,详下文。《苏轼集》卷九六有苏轼幼时所作《却鼠刀铭》:“野人有刀,不爱遗余。长不满尺,剑钺之馀。文如连环,上下相缪。错之则见,或漫如无。昔所从得,戒以自随。畜之无害,暴鼠是除。”这里“余、馀、缪、无、随、除”相押,除了“缪”字,“随”是止摄支韵字,其余都是遇摄的字。根据唐作藩《苏轼诗韵考》,苏轼遇摄多有跟止摄字押韵的例子;(见《汉语史学习与研究》,商务印书馆,2001年,110页,112页)“缪”无论是几个音,都只是分属效摄和流摄。“缪”既跟上述这些字押韵,则一定不是效摄字:苏轼韵文中效摄一般不跟他摄押韵,因此这个“缪”一定不能读怜萧切或朗鸟切、力吊切;只能读流摄平声,苏轼诗中有流摄和遇摄相押的例子。(同上,106-107页)苏轼之后,“山川相缪”成了典故,被后人明引或暗引,有人还用在韵文韵脚字的位置上。例如元王冕《王冕诗集》卷三《凤凰台》:“生长当盛世,无家足遨游。行登凤凰台,纵目万景收。山川尚形胜,故迹殊可求。环滁起西南,三峰翠相缪。落日淡天阙,红尘障层楼。盈盈佳丽地,每每风雨愁。我老无所为,怀古心悠悠。俯仰四十帝,盘礴三百秋。于今竟何如?草树迷荒丘。惟有大江水,不改今古流。徘徊发长谣,感慨追前修。谪仙既已矣,少陵安可留?粲粲石上诗,凛凛霜气浮。书生往来频,抵用多唱酬。且沽数斗酒,醉倒归来休。”这里“三峰翠相缪”应化用自“山川相缪”,全诗都是押流摄平声。《皇明文征》卷二湛若水《交南赋》:“中气磅礡,山川缪兮。蝘蜒峦隔,离中州兮。常而不常,怪诡幽兮。不常而常,三光周兮。圣人耀德,文明流兮。海波不扬,庶征休兮。”这里“山川缪兮”显然化用自“山川相缪”,“缪”和以下的字也是押流摄。因此,《赤壁赋》中的“山川相缪”的“缪”本应是流摄字,注成liǎo或liáo,都不合于古。拿缭绕的“缭”去解释这个“缪”字的字义,也是不准确的。因为“山川相缪”的“缪”本不是“缭”字的假借或通用字,它们是不同的语言符号;拿“缭”的音义去索解,必不合这里“缪”的音义。“缪”是个多音多义字,不同读音的字义有不同。《经典释文》给“缪”注音27次。《广韵》“缪”收了四个读音,《集韵》则收了十个读音。这里也按音义相配的原则跟《经典释文》的音义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一)读武彪切。用于“绸缪”一词中。绸缪,缠束,束缚。《广韵》武彪切:“缪,《诗传》云:绸缪,犹缠绵也。《说文》曰:枲十絜也。”亡幽切:“缪,《说文》:枲之十絜也。一曰:绸缪,束也。”《诗·唐风·绸缪》中“绸缪”《释文》:“绸缪,上直流反,下亡侯反。绸缪,犹缠绵也。”《豳风·鸱鸮》:“彻彼桑土,绸缪牖户。”《释文》:“绸缪,上直留反,下莫侯反。绸缪,犹缠绵也。”《庄子·则阳》:“圣人达绸缪。”《释文》:“绸,直周反。缪,亡侯反。绸缪,犹缠绵也。又云:深奥也。”(二)读武彪切。犹“绸缪”。《庄子·庚桑楚》“内韄者不可缪而捉。”《释文》:“缪,莫侯反,又音稠,结也。崔、向云:绸缪也。”按:“音稠”,这显然是读“绸缪”的第一个音节。古书中,联绵词只取其中一个字成词时,其第一个字偶或可读第二个字,第二个字偶或可读第一个字,这种情况是存在的。此即一例。《集韵》陈留切:“绸缪,《说文》:缪也。或作缪。”就是采用《释文》“又音稠”一读。(三)纠结,交错。《广韵》《集韵》都没有收“缪”字的这个音义。《集韵》居虬切:“缪纠,细也。或作纠。”按:作“细”讲未发现古书用例,“细”疑为“紬”或“纽”字之讹。《礼记·檀弓下》:“叔仲皮死,其妻鲁人也,衣衰而缪绖。”郑玄注:“缪,当为不(据阮元《校勘记》)樛垂之缪。”《释文》:“而缪,依注读曰樛,音居虬反。”《内则》:“将御者齐、漱、瀚……拂髦。”郑玄注:“其往如朝也……拂髦,或为缪髦也。”《释文》:“为缪,居虬反。”(四)读靡幼切。错谬。《广韵》靡幼切:“缪,纰缪。”《集韵》眉救切:“缪,戾也。”《礼记·礼运》:“故事大积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缪,细行而不失。”《释文》:“不缪,音谬。”孔颖达疏:“虽并行俱陈而不错缪也。” 《大传》:“五者一物纰缪,民莫得其死。”郑玄注:“缪犹错也。”《释文》:“缪,音谬。本或作谬。”《祭法》“王为群姓立七祀……”郑玄注:“山即厉也。民恶言厉,巫祝以厉山为之,缪乎。”《释文》:“缪乎,音谬。”《经解》:“差若毫牦,缪以千里,此之谓也。”《释文》:“缪以,音谬。”《仲尼燕居》:“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郑玄注:“缪,误也。”《释文》:“礼缪,音谬。注同。”《中庸》:“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释文》:“不缪,音谬。”《庄子·盗跖》:“多辞缪说,不耕而食,不织而衣。”《释文》:“缪说,音谬。”(五)读莫六切。通“穆”。《广韵》莫六切:“缪,《礼记》有'缪公’。”《集韵》莫六切:“缪,谥也。古有鲁缪公、秦缪公。”具体用法有二:1,宗庙所列次序,左昭右穆。《礼记·大传》:“别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郑玄注:“缪读为穆,声之误也。”《释文》:“昭缪,音木……缪读,莫候反,又音谬。”按:后一个“缪”不是给作“穆”讲的“缪”注音,而是按照它的常音来读。2,用于谥号。《周礼·春官·女巫》“旱暵则舞雩”郑玄注:“郑司农云:求雨以女巫,故《檀弓》曰:岁旱,缪公召县子而问焉。”《释文》:“缪公,音穆。”《礼记·檀弓上》:“缪公召县子而问焉。”《释文》:“缪公,音木。”《礼记·檀弓下》:“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郑玄注:“凡穆或作缪。”《释文》:作缪,音穆。”《坊记》:“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夫人。”《释文》:“缪侯,音穆。”《公羊传·隐公元年》:“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何休注:“据贤缪公与大夫。貜且长,以得立。”《释文》:“缪公,音穆。”《春秋经·隐公三年》:“癸未,葬宋缪公。”《释文》:“宋缪公,音穆。《左氏》作穆。凡此后放此。”《文公十二年》:“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释文》:“贤缪,音穆。”《春秋经·宣公三年》:“葬郑缪公。”《释文》:“郑缪,音穆。”《春秋经·成公三年》:“辛亥,葬卫缪公。”《释文》:“卫缪,音穆。”《襄公二年》:“齐姜与缪姜,则未知其为宣夫人与,成夫人与。”《释文》:“缪姜,音穆。”《谷梁传》载《春秋经·隐公三年》:“癸未,葬宋缪公。”《释文》:“宋缪公,音穆。本亦作穆。”《广韵》还有莫浮切:“缪,丝千累。”《集韵》迷浮切:“缪,枲絜也。”此外,《集韵》还收了:(1)怜萧切:“缪,缪缪,丝皃。”这是用在重言“缪缪”中。(2)力求切:“缪,枲十絜也。”(3)朗鸟切:“缭缪,《说文》:缠也。或作缪。”这是作为“缭”的或体。《汉书·司马相如传下》载《子虚赋》:“缪绕于绥。”颜师古注:“缪绕,相缠结也。缪,音蓼。”《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引此则不注音。(4)力吊切:“蟉缪,蜩蟉,龙首皃。或作缪。”这是作为“蟉”的或体。“缪”读流摄,显然不能取绸缪的“缪”和莫浮切的“缪”,因为字义不合。这个“缪”实读相当于《集韵》的居虬切。《经典释文》可以为证,上面“(三)”正是取此音义。又《仪礼·丧服》“殇之绖,不摎垂”郑玄注:“死生不相摎扰,故万物亦缠绵而成就也。”《释文》:“不摎,居虬反。”“相缪”原来作“相摎”。意思是相互缠结;纠缠在一起。扬雄《太玄·玄摛》:“死生相缪,万物乃缠。”《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上林赋》“崔错癹骫”《索隐》:“崔错癹骫,郭璞云:'蟠戾相摎。’”《全唐文》卷五四七韩愈《别知赋》:“山磝磝其相轧,树蓊蓊其相摎。”这里“摎”刚好和“周、求、修、愁、收、陬、羞、忧、抽、流、辀、浮、由、留”等流摄字一起押韵。也写作“相樛”。唐代已然,例如《九家集注杜诗》卷六《干元中寓居同谷县作》之六:“南有龙兮在山湫,古木巃嵸枝相樛。”这里“樛”刚好和“湫、游”一起押流摄。《全宋诗》(38册)吴儆《次韵南轩先生榕溪阁阁山谷所名也》:“绍圣用事臣,党与纷相樛。当代几忠良,一朝咸黜幽。”这里“樛”和“幽、谋、留、辀、游、瓯、飕、犹、瘳、优、舟”等流摄字一起押韵。因此,《赤壁赋》中“山川相缪”的“缪”中古读音是居虬切,作“纠缠,纠结”讲。从古今音对应关系看,这个“缪”今天应读jiū。古文的内容是一种客观存在,对古文的解释必须符合古人原意。达到了这一要求的解释,才算是成功的解释。虽然对古文的思想内容和精神状貌的把握会带进个人的一些因素,但是那也是以客观性作为基础的;古文阅读者或注释者带进的一些个人因素,是在符合客观性原则的前提下接近古文思想内容和精神状貌的一种必要的求知方式,这并不表明阅读者尤其是注释者可以随意解释古文,这也叫“万变不离其宗”。阅读古文,如同倾听古人说话。要想正确地注释古文,首先当然要求古文本身具有可理解性,古文无疑已经做到了。就注释者来说,他必须对古代的语言、文化、文献等有相当的了解与贯通能力,这就要求注释者有相当好的文字、音韵、训诂、语法、修辞、文化、版本、目录、校勘等多方面的精细而完整的知识,以及良好的记忆力与贯通能力,从而使注释者有极强的追溯能力,极大限度地克服后代语言习惯和后代文化的干扰,在古代的语言和文化系统中理解古人;必须精神专注、砥砺道德,做到不带偏见,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虚心涵泳”,与古文发生强烈的和谐共鸣,读出其中的言外之意。如果注释者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他不但不能正确地释读古文,而且连别的研究者正确释读出来的内容也无法正确地加以评判和采择,或者将以错误的释读当作确论而加以推崇。若然,那将是一代学术的悲哀。本文举了阅读常见古文时,因不求甚解而出现误读误解或轻易将问题放过的五个例子。(一)《韩非子·五蠹》中的“禽兽”应理解为“走兽”,不能理解为鸟兽的总称;试图说明读古书时一定要仔细揣摩上下文文意,切忌以今律古,从而导致“禽兽”与上下文的语义乖违;解决的办法是分析上古汉语“禽兽”的各种用法,结果发现它在上古有专指“走兽”的用例,拿此义去解释,上下文文从字顺。这个例子说明:正确地阅读古文,沟通古文的字、词、句,必须符合上下文的逻辑关系。(二)《汉书·食货志》载晁错《论贵粟疏》中的“亡天灾数年之水旱”,“天灾”和“数年之水旱”之间不能组成并列结构,“天灾数年”也不能做“水旱”的定语。这个问题本来是可以解决的,但一般注释者轻易地放过去了。将问题轻易放过,是不能满足读者的求知欲的,也不能使读者真正理解古文。解决的办法是:寻找古文条例,将“数年之水旱”看作是“天灾”的说明、注释语。这个例子说明:正确地阅读古文,沟通古文的字、词、句,必须符合句子的句法语义关系。(三)《列子·汤问》中的“何苦而不平”应该理解为“为什么苦恼而不平和”,不能理解为“哪愁不能铲平山”;将“何苦而不平”解释为“哪愁不能铲平山”,完全不符合“而”字使用的语法特点。解决的办法是:将出现“何苦而不平”的《列子》一书从头到尾读下来,至少得看完其中的《汤问》一篇,《汤问》篇中有不少小的故事,都是为阐明本书的哲学思想服务的;如果只看节选的《愚公移山》这一则故事,就容易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实际上是很难解决“何苦而不平”的训释问题的。表面上看,出现误解的原因是不明连词“而”使用的语法特点,其实是因为注释者只将眼光聚集到《愚公移山》这则故事上,没有想到《汤问》中的所有故事都是为阐明本书的哲学思想服务的,就事论事,出现误解。但就《愚公移山》这则故事讲,他只能这样解释,于是只好牺牲掉“而”的一般用法,将“平”理解为铲平。这个例子说明:正确地阅读古文,沟通古文的字、词、句,必须符合古文原作者的思想倾向,要把握这种思想倾向,必须研究出现节选某段古文的更大的上下文,甚至整部著作。(四)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瑟瑟”应该作“索索”。以“瑟瑟”来索解白诗,是语音上的以今律古;尽管文意上也可以讲通,但不符合白居易诗的音韵,所以仍然没有讲通。本来宋代时《琵琶行》就有“瑟瑟”和“索索”的异文,后人受当时语音的影响,将“索索”改为“瑟瑟”,更得到一般人采纳。这当然是不科学的。解决的办法是:全面研究白居易诗的用韵,结果发现白居易时“瑟瑟”不可以和“客”押韵,因此必为“索索”的讹字。面对着“瑟瑟”和“索索”的异文,如果不研究白诗的用韵乃至整个唐诗的用韵,完全不能断其是非。这实际上给古文的注释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去研究当时的音韵,仅凭泛泛的音韵学知识,是无法在“瑟瑟”和“索索”之间作出抉择的。这个例子说明:正确地阅读古文,沟通古文的字、词、句,必须符合出现该古文的时代的音韵。“瑟瑟”和“索索”是不同的语言符号,拿“瑟瑟”去读《琵琶行》,这连原文是哪个词都没有弄清楚,如何能求得正解?(五)苏轼《赤壁赋》中的“山川相缪”应该认为“缪”纪录的是樛垂之缪,也就是《经典释文》读“居虬反”的那个“缪”,不当理解为通“缭”。“缪”和“缭”是两个不同的语言符号,不能张冠李戴。后人之所以出现这种误解,可能是纠结的“缪”后代一般写作“纠”,不作“缪”;而“缪”也有“缭”的读法,“缭绕”字今天仍沿用,于是以今律古。解决的办法是:详细研究“缪”的音韵和音义关系,结果发现“缪”和跟它同词的其它一些写法本来都读如《集韵》的居虬切,是流摄字,不是效摄字,因此“山川相缪”的“缪”意思是纠结的“缪”,读jiū;不是缭绕的“缭”,读liǎo或liáo。这个例子说明:正确地阅读古文,沟通古文的字、词、句,必须符合古时字的音义关系。以上所举的五个例子都是常见古文中在字、词、句方面出现解读偏差的例子,所谈的道理也是“卑之无甚高论”,不过也证明,我们对古文的训诂下的功夫还有限,这项工作还值得花大力气去做。(本文原载湖北大学文学院《中文论坛》第一辑,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