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脑溢血,丈夫想起买了十年的重疾险,保险公司却说:不予赔付
据 1818黄金眼 ,去年11月8号,徐先生的妻子在家突发性 脑出血 ,送去医院做了手术,医药费前后花了二十多万。徐先生说,他给妻子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但去找保险公司理赔,遭到了拒绝。
徐先生:“做了开颅手术,这边的骨头也取出来了,有点严重的,在 嘉兴 二院住了一个多月,转到桐乡康复医院,到2月8号也两个月了。”
徐先生说,现在医药费已经陆陆续续花了二十多万,前段时间他想起来,从2011年开始,自己给妻子买过一份太平洋保险,每年保费六千多,其中包含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徐先生提供了这份 保险合同 ,可以看到这份保险包含了一份分红险,以及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其中重疾保险的保费是1215块钱。
徐先生:“保险公司说我们这个病是先天性的,不予理赔 (怎么判断这个是不是先天性的呢)他说医院诊断报告调出来是先天性,我也不承认。”
嘉兴第二医院的出院诊断写着,徐先生妻子左侧颞叶 脑血管畸形 ,左侧颞叶脑出血破入脑室,烟雾病。
徐先生认为,出院记录并没有明确说妻子的病是先天性的,另外,合同里列出的重大疾病中,有一项是 脑中风后遗症 ,定义为“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他认为妻子的状况符合这一描述,他们应当获得理赔。
徐先生手机里有一张理赔决定通知书,上面给出的处理意见是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五千五百块钱。
对于这个结果,徐先生不认可。之后,徐先生带着记者找到了中国太平洋保险 桐乡 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关于理赔的事儿,他们无权处理,都是由上级部门进行理赔认定的,让记者留下了电话。
太平洋保险工作人员:“脑血管畸形属于先天性畸形,依据条款,左侧颞叶脑血管畸形,属于先天性畸形,属于责任免除范围,重大疾病不予赔付,但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客户1月11日在消保中心投诉,1月14日约了客户,到银保监嘉兴分局消保委进行协谈,我公司提出通融赔付,客户保额的百分之五十,即7万5的处理方案,但是客户不同意,我司建议客户走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