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发现线索,让孩子们远离“隐秘的角落”!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
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
孩子们的权益受到侵害
往往隐秘而无助
只有形成
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
全方位的保护体系
才能真正让“少年的他们”
远离“隐秘的角落”

4月2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共青团义乌市委、义乌市妇女联合会、义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义乌市教育局签订《义乌市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线索发现协作机制》。据悉,这是该市五部门联合发起“一心守护者”行动后推出的首个保障制度。

为什么出台这个机制?

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实施,“两法”修订的诸多亮点正是新时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风向标”,也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义乌市检察院探索通过广泛发动青年委员、妇女干部、教师等基层队伍,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未成年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尤其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发现难等问题,建立《义乌市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线索发现协作机制》,有效拓宽检察机关线索来源,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平安建设。

怎样协作发现监督线索?

1

哪些线索?

侵害监督线索

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如未成年人非正常伤残、死亡、遭受家庭暴力、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被遗弃;

疑似被拐卖或被收买的,被组织乞讨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疑似的或者面临危险的;

民事、行政监督线索

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事宜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涉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教育权纠纷等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案件生效裁判明显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

公益诉讼监督线索

校园周边生态环境、未成年人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侵害、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权益保护等青年群体普遍关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其他未成年人权益

受到侵害的监督线索

2

如何成为“一心守护者”?

确立“一心守护者”选、退程序。“一心守护者”经由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推荐,以“一村一青年委员、一村一妇女干部、一校一教师骨干”为基础进行人员选聘,同时建立个人提出或单位解聘的双向退出机制,织紧、织实未成年人保护网。

3

明确流程

形成线索发现——处置的协作闭环。“一心守护者”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提供的监督线索将同步录入至“童心守护”小程序,并由检察院进行线索筛查。发现需要立即开展法律监督或处置的由检察院自行流转。其余线索由矛调中心向各行政职能部门、党群组织进行流转,并将各部门处置情况向检察院反馈,检察院根据反馈情况,视情开展法律监督。

4

明确评价

建立评价机制确保长效运作。对移送线索支持办案成效突出的“一心守护者”,由检察院、团市委、妇联、矛调中心、教育局给予相应的表扬表彰。如给予志愿者荣誉激励、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给予物质奖励等。同时,对于不积极履职、怠于履职的,将对其予以解聘。

据悉,下一步“一心守护者”行动还将举行启动仪式,选聘、组建首批守护者,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同时升级“童心守护”小程序线上举报平台,畅通各成员部门及守护者举报渠道,以保障机制的顺利运行。

来源:浙江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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