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认可的一个道德去反对自己认可的另一个道德,很多人的矛盾如此的荒谬。当然也不止是道德。反对嫖娼和保护隐私,如果对两者分开论述,很多人都是大力支持的。然而一件事同时涉及到两者,很多人脑子就浆糊了:因为更反感暴露隐私,行文似乎嫖娼是可以理解的;或者因为更反感嫖娼(这类人通常自觉不自觉的拥有某种道德优越感),行文便似乎暴露隐私是可以理解的。全然忘了自己对两者原来都有独立的评判标准。在我看来,嫖娼肯定不对,该惩罚就得惩罚,这没有什么可以客气的,不应该有什么例外。暴露隐私更应该被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能因为他做了你极端厌恶的事,整个社会非法伤害他,就成为你可以理解的事。一些人以嫖娼的名义道德绑架人,我觉得真是反智。少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被厌恶者、被仇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非法侵犯,若蔚然成风,总有一天你也有成为少数人、被厌恶者、被仇恨者的可能。作为普通人当然无需努力去为被厌恶者、被仇恨者伸张正义,但不为谬论和非法行为站台呐喊,就在一边做个安静的、警醒的旁观者,至少也是为人的底线吧。任何一件事,我都可以找另外一个角度说道理。然而我不能那样做,特别是对公共事务,只要开始诉诸文字,便不应该只是渲泄情绪,而是应该为了心中的正义而书写。
当然,精英就应该发挥精英的作用,而不仅仅是为了个人那点利益蝇营狗苟。李钢琴是精英吗?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当然是,那么对他高要求就很有必要,他犯错受罚更无可厚非。但我想说,他不是不可以社死,但不应该被采取下作甚至违法手段社死,更不能被侵害合法权利。坏人好人皆应如此对待,具有道德优越感的人更应如此,如此律己,也如此律人。否则,好人下作,又怎么有资格批评别人下作呢?况且坏人多半也自认好人,认为可以对自己认定的坏人下作。或者双标,以为自己可以下作而别人不允许。对别人道德评判,标准高过自己,岂非变相承认别人比自己好吗?这实属不智。有人打着人才的幌子为李钢琴开脱。人才就可以高人一等吗?某评论说人字重如千钧,实属良言。人是才的载体,才是人的外现。人之不存,才之焉附?所以人要先为人,社会要先为了人,然后才能做人才、育人才、用人才。况且我以为,人人皆有才,是才皆有用。只不过现在,有的才为周围所认可,有的才则被漠视或曲解;有的人善于用才,半桶水用出一桶水的感觉;有的人还没挖掘出自己的才,或者抑真才用假才,或者非真才似无才,或者畏才为祸,或者以无才为福,等等。这个世间根本没有无用的人,只有走错路的人(非正常所谓的走错路)或不被用的人。人才不可以高人一等,当然也不应该低人一等。有了劣迹,便没有再肆意捞金的资格,实属正常。但因此便被抹去一切痕迹,这让我很难理解。某种行为,历史人物可以有,现实人民不能有,外国名流可以有,中国明星不能有,怎么看怎么膈应。毕竟是人犯了错,而不是作品犯了错,已经面世的好作品该留活路还是留点活路好,它教不坏人,而且是尊重历史。别的作品也一样,无罪者不应当受到诛连。
说人字重如千钧的人写一群痴男迷女为了一个奇葩在满地打滚一文,从道德的角度评价李钢琴嫖娼,我大不以为然。她在朋友圈中重推,配了句话:表面谦谦,优越的道德感跃然纸上。我对道德绑架向来深恶痛绝,对道德优越一直警戒抗拒。遂评论:不好意思再推,偏生要推,你奈我何?这就是对粉丝赤裸裸的藐视,也是强者的藐视,更是强者的资格。从某种意义上说,你的文字让你在部分人面前成为强者,有能力单向灌输,而且有的是人吃这一套。不过别人本来也没有权力绑架你。我一直在琢磨立场问题。因立场而存偏见,有了立场便不问是非,或者说有了立场便有了绝对的是非,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或顽症,颇为有趣。回到李钢琴嫖娼一事,我觉得就此谈个人道德修养,其实和道德没多少关系。男人裤裆上面那点事不值得引起公共关注,现在全网共嗨是一种病态。当然不能和西方政坛的性丑闻对比,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和西方明星对比倒是可以,这种事通常不足为怪,卖淫合法的国家和地区毕竟不少。据我所知,西方现在对贞洁看得确实挺重,但对性的自由支配和个人隐私看得更重。明白人纷纷评论,其实反感的是,这件事为什么全网皆知?怎么被公开、被谁公开的?个人的隐私到底怎么保护、保护到什么程度?这才是评论的良心,意图推动社会保护隐私。当然,中国最不缺圣人式评论,李道德败坏、草蛇灰线、咎由自取,明星要引以为戒。这种话冠冕堂皇,洋洋洒洒,无人敢驳,实质是有人镰刀挥舞,韭菜入框,结果是于世事毫无裨益。壹:对个人私德的羞辱,实际是对所有人私德的羞辱。包括道德感优越的人在内,没有谁是圣人,你不在意的私德可能触碰某类人的底线,一旦有机会,他们便就此攻击你。因此,人人都可以被拉出来鞭打示众,人人也可能被拉出来鞭打示众。我们怎能为牢笼添砖加瓦,怎能不警惧作茧自缚?贰:把私德问题公开化,把公共问题屏蔽化。我们应该反思,自己是否被别有用心的人或资本牵着鼻子走,一不留情评论便荒腔走板,把正义演成闹剧。叁:反智和媚俗是一对孪生兄弟,人们往往在反智中媚俗、在媚俗中反智。媚俗不仅仅指媚主流,也可以是媚精英、媚杠精、媚弱智等等,甚至是媚敌。应该懂常识的人不讲常识,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当然启发性的批判不在此列。可以肯定的是,反智为了媚俗,媚俗就得反智。媚俗的内涵和外延应该深挖,比如别有用心者打着人民的名义。肆:依普通人看,明星在娱乐中挣钱、在挣钱中娱乐,本来就是大家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稍加渲染引导和道德审判,便可以树起靶子,营造群起而攻之的舆论。娱乐圈人多事杂,确是灰色事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视线分流库。嫖娼当然不对。但我万万没想到,在有些人眼里,嫖娼竟然罪该万死,不仅不能吃娱乐饭,而且发挥专长搞搞技能培训也不行,满网充斥着戾气:我就纳闷了。学校老师我不说,给孩子报辅导班的家长们,有几个对培训师做过道德审查?带孩子走亲访友,是不是也要道德审查,犯过错的都绝交,包括爷爷奶奶和姑伯姨舅等?我特别好奇的是,说这种话的人怎么为自己的孩子创造一个纯洁无暇的成长世界?嫖娼是错的,但也不至于嫖过娼的人便不配活在人世吧,总得给他改过的机会吧,总得给他工作谋生的机会吧。一过消百功,不论过大过小,污点无舞台,污点葬送一切。条条框框太多,当然有当前道德习俗的,也夹杂着太多的私货。因为怕被道德审判,所以无人敢辩,寒蝉效应便这样形成了。循规蹈矩找天才,天才罕见,不禁令人唏嘘。经常有人说文艺对国家和人民没有什么实质性作用,似乎文艺工作者是可有可无的。真的是这样吗?如果真的没有什么实质性作用,那就是既没有什么正面作用,也没有什么负面作用。作为毫无影响的存在,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关注它,为什么国家对它严格管控?逻辑上完全说不通。其实文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潜移默化民众思想,一个好的文艺作品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它的产生可遇不可求,从某种意义上看,好的文艺作品比科技发明更难得、更重要。那么文艺工作者也是非常重要的。又因为明星也是文艺工作者,因此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明星也非常重要。当前,中国对贡献的评价极其物化,动辄就采取鄙视的态度,拿文艺工作者与科技工作者作比较,得出的结论自然简单粗暴。中国已经不需要精神文明建设了吗?还是说精神文明建设只需要搞好思想政治教育?还需不需要文艺熏陶?自己没有文艺修养,也不追求任何文艺享受,便视文艺作品为累赘,动辄问,明星能和院士比吗?能和军人比吗?能和医生比吗?能和工人比吗?我纳闷:怎么就不能比?他们创作的文艺作品不是正在丰富人民的生活吗?不是正和科技一样极大地影响着这个社会吗?物质发达,如果文艺是荒漠,不仅对于全人类,就算是对于我们民族自身,也是一种大灾难。天才的科技工作者是罕见的,他们的发明创造影响人类。天才的文艺工作者也是罕见的,他们的文艺作品则更加广泛持久地影响人类。事实上,很多科技发明换人研究,得到的成果是一样的,但文艺创作都是独特的,具有偶然性,而且作品不可替换、不可复制,和科技创新一样,同为人类最宝贵的无形资产。我从不追星。高中以前,我生活在封闭的山村,不知道明星为何物,高中才知道明星这个词,但我更喜欢看书,偶尔贴贴女明星贴纸,权当休闲和放松。事实是我对自己有着足够的学习自豪感和职业自豪感,这大概就是女儿所说的自恋型人格。我以为,明星无非就是从事某种职业混得比较好的一些人。虽然我从不追星,但我从不排斥别人追星。从个人的思考认识出发,明星也是我国特别宝贵的人力资源,我们的舆论不应该被无智群体道德绑架,随意鄙夷和任性揶揄文艺工作者。
作者简介:秋梦悄醉,江西游客游西江,工作之余喜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