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在北京城里摆摊 地位低微忍气吞声 顶风冒雪换个勉强温饱
随着疫情的过去,上街摆摊成为了一个热门词汇。曾几何时,在北京四九城内,人口聚集的街道、胡同、庙会,到处都能见到各式摊贩的身影。仅以北洋政府时期为例,在北京城内天桥、西单、宣武门外、西四、平直门等区域都有着大量的摊贩聚集。
摊贩的大量聚集也形成了以鼓楼大街、什沙海、东四牌楼、西四牌楼、新街口、王府井大街、崇文门内大街、东单牌楼、隆福寺街等为代表的内城商业区;以正阳门大街、大栅栏、崇文门外大街、菜市口、天桥、琉璃厂等为代表的外城商业区。摊贩们除了在这些固定的商业区内摆摊设点,庙会、集市也是摊贩们的兵家必争之地。
根据当时在北京的美国学者西德尼.甘博所著的《北京的社会调查》中指出:“(当时)有的是正规的食品市场,设在典型建筑物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肉类和蔬菜。早市营业的时间很早。在一种叫做“鬼市”的市场里,各色式样旧货、二手货应有尽有,还有许多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东西,也摆在那里出售。在前门外主要马路边上的夜市里,摊贩们摆满了货物,在火把光下进行经营活动,人们从摆在那里的众多物品中挑选着,互相讨价还价。普通的市场,特别是东安市场,与其说是一座建筑,不如说是一条条大型的有屋顶覆盖的街道。在走道两边的商店里出售的物品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如各种玩具、小摆设儿、珠宝、毛皮制品、服装、书籍、字画、百货、杂物、刮舌器、梳子、筛子、水果、糖果、蜜饯等。每天晚上所有的桌子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摊主将剩余的商品包装好,放在大框里搬走。据说走廊中心的商人像正规商店那样按月交纳营业税。另外,还有专门的市场,在那里只卖一种物品,如大米、水果、肉、花卉、鸟。”
可见当时北京的摊贩经济不但种类繁多而且极为活跃,除了大杂烩的集市,还形成了诸多专门的市场。当时不少摊贩的位置都是固定的,以至于久而久之要买什么东西,人们都会前往固定的地点找那个熟悉的摊贩。不少摊贩做上几十年后,也就成为了今天人们眼中的老字号了。
当时北京的摊贩从业者主要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找不到工作的工人、外地来京的百姓还有自产自销的手工业者。当然还有少部分是丢了铁杆庄稼的八旗子弟,做生意亏空后准备东山再起的商人。不管怎么说,能撂地摆摊的都是当时社会的底层,真正的下九流,不过是靠摆摊的收入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
这些摊贩起早贪黑,一天忙碌十多个小时,顶风冒雪的不过是赚点辛苦钱。如果某天不幸病倒,那便是手停口停,一家人便没有了生活来源,又陷入了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窘境之中。摊贩们没日没夜的辛苦赚回来的钱,很多时候未必能够给一家人带来衣食无忧的生活,可能也仅仅是现在那月收入过千中的一员而已。
这还是一帆风顺的时候,如果遇到流氓地痞的敲诈勒索,强买强卖,那么数日甚至数月的辛苦也就白费,还不算因为进货失误,商品销售不畅的风险。
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中一向被轻视的贩夫走卒,在社会上是毫无地位可言,连新闻媒体都懒于关注。因此在社会上只能忍气吞声,即便遭遇了不公,遭到了驱赶取缔,也没有媒体愿意为他们发声,向政府部门反应也大多都是石沉海底,毫无回音。
当时北洋政府对于摊贩的管理,一是通过修建市场将流动摊贩纳入固定的市场进行管理。不过因为财力有限,并不能修建足够多的市场进行安置,于是更主要的还是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化管理。
当时在北京摆摊设点需要提前向当时的“城管”京师警察厅提出申请,在不影响交通和卫生的情况下,得到批准后才能在申请的地点摆摊。同时对于摆摊的区域,当时的京师警察厅也划定了专门的区域进行安置。
大量摊贩散布在北京城内,极大的方便和丰富了居民们的生活,很多时候人们甚至不用走出胡同就能买到自己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部分商品。而那些流动的饮食摊,也为普通百姓、黄包车夫、外来人员提供了充饥之所。
以至于对于老北京的摊贩,在很多人眼中都成为了一种美好的回忆。那不绝于耳的叫卖吆喝声,构成了老北京独特的旧日回忆。每当人们一闭眼,北京的叫卖声俨然在耳,一个个的如在眼前,数十年如一日,不曾改变。每每想到这些,对于老北京来说,心中都充满了喜悦,这可能就是真正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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